雖然簽了購房合同,但是沒有辦理過戶登記,所以現(xiàn)在房屋的所有權還不是你們的 如果開發(fā)商把房子賣給了別人,并辦理了過戶登記,善意的第三人是有權請你們騰房走人的,因為對于善意的第三人來說,你們是無權占有。(你們對于開發(fā)商來說是有權占有) 尾款能借到的話**好,找找親戚朋友幫幫忙么,但是在付款前至少要拿到房產(chǎn)證,之前買房時估計你補充協(xié)議也沒簽吧即便開發(fā)商把房子賣給了第三人,你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承擔不超過已付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但是這個維權的訴訟過程會讓你很揪心,自己權衡利弊吧
全部5個回答>??開發(fā)商一個房子賣兩家,我該怎么辦?
144****2238 | 2019-02-24 18: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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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5909
你家已經(jīng)和開發(fā)商簽訂了購買合同 合同有效 現(xiàn)在開發(fā)商將房子賣給了另外一家 屬于違約 如果房子還沒辦理注冊登記,可以起訴開發(fā)商要求其履行合同義務,如果已經(jīng)辦理了登記手續(xù) 那就直接找開發(fā)商承擔違約責任。
查看全文↓ 2019-02-24 18:55:51 -
142****7023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查看全文↓ 2019-02-24 18:55:47
第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第九條 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jīng)抵押的事實;
(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jīng)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第十條 買受人以出賣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另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將房屋交付使用,導致其無法取得房屋為由,請求確認出賣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的,應予支持。 -
155****5035
一、《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條禁止“一房二賣”,即“房地產(chǎn)建設企業(yè)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前,將作為合同標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銷售給他人”,房地產(chǎn)出賣人就同一商品房與第一買受人訂立合同后,在未解除該合同之前,又與第二買受人訂立同樣的合同時,出賣人對該兩個買受人均負轉(zhuǎn)移該商品房所有權的義務,對于其中任一買受人不為履行時,該買受人可依《合同法》規(guī)定,請求其承擔由此而產(chǎn)生的損害賠償責任。
查看全文↓ 2019-02-24 18:55:39
二、實踐中,如果出賣人已經(jīng)為第二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zhuǎn)移登記,此時第二買受人依登記取得商品房所有權,第一買受人只能依《合同法》第107條向出賣人請求承擔違約責任,但不能要求實際履行。反之,如果出賣人為第一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zhuǎn)移登記后,與第二買受人簽訂了以同一房屋為標的物的買賣合同,此時,出賣人系出賣他人之物,為無權處分。履行期屆至時,如不能從第一買受人處取得房屋所有權,則該合同無效,出賣人應向第二買受人承擔責任。
三、如果出賣人沒有向第一買受人履行合同,又與第二買受人就同一房屋成立買賣,此時,買受人中誰先取得房屋所有權轉(zhuǎn)移登記,誰就取得房屋所有權。出賣人對未取得房屋所有權登記的買受人,可以不履行合同,但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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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源確定好了后,就馬上簽定電子合同,簽完之后再0731房產(chǎn)網(wǎng)上輸入樓盤名稱就可以查的到你的購房信息,退出系統(tǒng)后要及時改正密碼,以防被纂改。電子合同一定是有編號和密碼的?,F(xiàn)在的開發(fā)商喜歡用文本合同敷衍,這種情況下很容易形成一房多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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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地產(chǎn)開發(fā)商實施了一房兩賣的行為,那么根據(jù)買主手上合同效力的不同,可以獲得的賠償和主張賠償?shù)姆绞揭灿胁煌?1、對于簽訂有效合同的買主 一般簽訂于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買方之前的合同或者兩個買方都沒有取得的情況下,該合同為有效合同。如果都是有效合同,任何一個買方都可以要求房地產(chǎn)開發(fā)商履行合同,交付房屋。但依規(guī)定,房地產(chǎn)開發(fā)商應對一個買方履行交付義務,而第二個買受人在享有法定解除合同權利的同時,還可主張獲得相應的違約賠償責任。2、對于簽訂可撤銷合同的買主 根據(jù)《合同法》的規(guī)定,具有撤銷權的買受人在知道或應當知道一房二賣情況之日起一年內(nèi)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撤銷合同,并根據(jù)規(guī)定,要求房地產(chǎn)開發(fā)商承擔相應的違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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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得到房屋的按房屋的價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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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他簽了房屋買賣合同后,然后就去預告登記,物權法20條,大意就是說,你只要預告登記了,然后就算中介一房多買,那也是不成立的,就算他去登記了,他也拿不走房子,要是打官司也是你勝,要是你先讓他登記或者預告登記了,那么房子就是他的了,除非你可以證明他明知你買了這個房子! 歡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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