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說宅基地可以繼承,但具體規(guī)定我不太清楚。
全部4個回答>城鎮(zhèn)戶口的子女是否可以繼承農村宅基地,有哪些法律規(guī)定?
151****9888 | 2024-08-12 15: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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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451
城鎮(zhèn)戶口子女繼承農村宅基地,需符合土地管理法規(guī)定,宅基地使用權可繼承,但需辦理相關手續(xù)。
查看全文↓ 2024-08-13 14:49:42 -
155****7362
城鎮(zhèn)戶口子女繼承農村宅基地,需注意宅基地使用權與所有權分離,通常不能辦理房貸。
查看全文↓ 2024-08-12 22:30:49 -
188****2603
宅基地繼承,城里人別想了,農村戶口才有份。
查看全文↓ 2024-08-12 20: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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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農民對宅基地擁有使用權,但無所有權。你能繼承宅基地上面建造的房屋,而對支撐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為遺產繼承的。遇到拆遷的話,農村宅基地房屋的拆遷補償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對地上建筑物的補償,地上建筑物,也就是房屋所有權是歸產權人所有的,作為你爺爺?shù)倪z產,你作為親屬是可以和村集體成員一同獲得補償款的。另外一種是對宅基上土地使用權的補償,土地的使用權并不屬于遺產部分,所以不能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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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農民對宅基地擁有使用權,但無所有權。你能繼承宅基地上面建造的房屋,而對支撐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為遺產繼承的。遇到拆遷的話,農村宅基地房屋的拆遷補償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對地上建筑物的補償,地上建筑物,也就是房屋所有權是歸產權人所有的,作為你爺爺?shù)倪z產,你作為親屬是可以和村集體成員一同獲得補償款的。另外一種是對宅基上土地使用權的補償,土地的使用權并不屬于遺產部分,所以不能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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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繼承新政策20171、根據(jù)《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四款規(guī)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該規(guī)定表明法律并未禁止農民出租、出賣住房,而是在農村村民出賣住宅以后,農民喪失了再申請宅基地的權利。2、根據(jù)《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五條規(guī)定“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消滅時,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手續(xù)”,該條款也表明了宅基地是可以轉讓的。3、因此我國的基本法沒有禁止農村房屋的買賣。而且從法律的效力上看,《物權法》和《土地管理法》是基本法,屬于上位法。4、國務院辦公廳1999年發(fā)布的《關于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土地炒賣的通知》(以下稱《通知》)第二條第二款:“農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準城市居民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違法為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fā)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還如2004年11月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以下稱《意見》)規(guī)定“嚴禁城鎮(zhèn)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嚴禁為城鎮(zhèn)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的住宅發(fā)放土地使用證”,從這些規(guī)定中似乎可以看出城鎮(zhèn)居民購置農村住宅是違法的。但是在一些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頒布的基本法律中并沒有嚴格的禁止農村房屋買賣。上述的《通知》和《意見》是行政規(guī)章,是國務院的下屬部門作出的規(guī)章,屬于下位法,其效力遠遠不及基本法的效力,因此可以認為法律是允許農村房屋買賣。5、實踐中,城市郊區(qū)集體土地上的農村房子買賣很多,也沒有辦理過戶,拆遷時,也給 與了補償,只是價格低一點。宅基地使用權作為土地使用權的一部分,歸當?shù)氐霓r村經濟組織(村委會)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對宅基地的使用權。同時,我國農村宅基地還有一定的福利性質,農民一般無償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后,享有長期占有、使用的權利。法律規(guī)定宅基地由村民按戶申請使用,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權應屬于村民戶內家庭成員共同共有,農村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人只是家庭的代表人,其并不能獨占宅基地使用權。家庭成員對宅基地使用權享有平等的權利、承擔平等的義務,家庭成員之間對宅基地使用權沒有份額的劃分。在以戶為單位的家庭關系存續(xù)期間,家庭成員不得請求分割宅基地使用權。家庭個別成員的死亡,并不必然導致戶的消滅,也就不會產生宅基地使用權的分割問題,無法形成死亡人對宅基地使用權的個人份額。被繼承人死亡前,宅基地使用權并非其個人財產。宅基地使用權并非個人財產,自然不能作為遺產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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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目前土地和房屋是分別實行管理的,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宅基地是農民基于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體建設用地,農民無須交納任何土地費用即可取得,具備福利性質,因此一般來講不能繼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則屬于公民個人財產,可以繼承。根據(jù)實踐,可以分為下列幾種情形:1、如果繼承人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可以經批準后取得被繼承房屋的宅基地;2、如果不符合申請條件,則可以將房屋賣給本村其他符合申請條件的村民,若不愿出賣,則該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擴建,待處于不可居住狀態(tài)時,宅基地由集體經濟組織收回。繼承人若是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情形處理。3、根據(jù)我國物權法等法律的規(guī)定,地隨房走(房地一體主義), 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屬于自行建造,則該房屋因其擁有完全產權而可以作為遺產而繼承,然后再進行房屋所有權的變更,宅基地可以繼續(xù)使用。有必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上述是說符合條件可以申請后取得被繼承房屋的宅基地,而不是直接繼承宅基地。因為上文已經說明,農村村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而使用權不是遺產,無法被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