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土地與房屋征收拆遷政策法規(guī),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第三條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全面規(guī)劃,嚴格管理,保護、開發(fā)土地資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為。第四條 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全部3個回答>??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程序的步驟是怎樣的?
152****5418 | 2019-01-28 11: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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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維權所謂知己知彼,百戰(zhàn)百勝?,F(xiàn)在拆遷遍及,農民要想在拆遷中維權過程中獲得滿意的補償,首先你得知道征收拆遷中程序,才能有效提高自己的維權效率。下面由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專業(yè)拆遷律師為你講解農村集體土地中的征收程序步驟。
查看全文↓ 2019-01-28 11:58:52
發(fā)布征地公告
由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圍內發(fā)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征地范圍、面積、補償方式、補償標準、安置途徑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者搶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補償范圍。
在明律師提醒:該點要注意公告的發(fā)布主體,只有上述規(guī)定的機關單位才有權發(fā)布。在實際的拆遷中,后期因公告主體不合格而引起的訴訟也有很多現(xiàn)實案件,這是被征收拆遷人要尤為關注的點。
征詢村民意見,組織聽證
由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會同所在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內容征詢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有不同意見的應記錄在案,根據(jù)村委會或村民提出的意見分別處理并協(xié)調解決。對補償標準、安置途徑、補償方式有異議的,應告知被征地相對人有權提出聽證申請,并依法組織聽證。
國土資源局應將村民對征收土地的意見和聽證的材料作為報批的必備材料歸檔上報。
在明律師提醒:發(fā)表個人意見,要求聽證是公民很重要的政治權利,尤其是在拆遷中,被征收拆遷人更應該著重行使權利。很多農民因為不知道或是不注重聽證的權利,才讓自己的房屋上利益糊里糊涂被侵占了。
地籍調查和地上附著物登記
由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會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實地調查被征土地的四至邊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積,地上附著物種類、數(shù)量、規(guī)格等,并由國土資源局現(xiàn)場填制調查表一式三份,由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和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共同確認無誤后簽字。
國土資源局應將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簽字的材料作為報批的必備材料歸檔上報。
在明律師提醒:這里就開始涉及到被征收拆遷農民要簽字的地方了。對于土地及其地上符著物的登記是對后期確定拆遷補償?shù)囊粋€重要參考,這個環(huán)節(jié)農民在簽字的時候一定要慎重,一定要保證所登記造冊的每一個字都與事實相符,切記不要出現(xiàn)“空白協(xié)議”的情況。
擬訂“一書四方案”組卷上報審批
由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根據(jù)征詢、聽證、調查、登記情況,按照審批機關對報批材料的要求擬訂“一書四方案”即:“建設用地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應土地方案?!辈⒔M卷向有批準權的機關報批。
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省或國務院征用土地批準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被征地所在村進行征用土地公告。征用土地公告的內容:
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
征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面積;
征地補償標準和農業(yè)人員安置途徑;
辦理征地補償?shù)怯浀钠谙?、地點。
在明律師提醒:公告以及后面的相關方案,是拆遷行政機構實施拆遷行動的依據(jù)。也就是說拆遷行政單位的一切拆遷行為都要圍繞著公告和方案展開。這也會是拆遷維權的重要依據(jù),被拆遷的農民首先一定要對公告有專業(yè)和深入的理解,其次就是無論是公告還是方案,一定要留有備份(**好能有原件),以備后期作證據(jù)使用。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根據(jù)省或國務院征用土地批準文件批準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內以村為單位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內容:
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
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數(shù)量;
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的數(shù)量;
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數(shù)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shù)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
農業(yè)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
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
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見的或者要求舉行聽證會的,應當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提出。
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應當研究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見。對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舉行聽證會。確需修改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批準的征用土地方案進行修改。
在明律師提醒:這是關系到被拆遷人切實利益**重要的環(huán)節(jié)。該環(huán)節(jié)適用到被拆遷者個人身上,提醒被拆遷人一定要對自己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的實際價值有個整體的把握。再者,就是要積極行使自己的權利,聽證會對于被拆遷人來說,在整個拆遷過程中都是很重要的一個維權措施。
報批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將公告后的土地補償、安置方案,連同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的意見及采納情況報市、縣人民政府審批。
批準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市、縣政府將征求意見后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批準后,并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并交由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土地補償?shù)怯?br/>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應當在征用土地公告規(guī)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點辦理征地補償?shù)怯浭掷m(xù)。
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征地補償?shù)怯浭掷m(xù)的,其補償內容以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調查結果為準。
實施補償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
按規(guī)定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被征地單位和個人按期交付土地。
責令交出土地決定,阻撓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國土資源部門責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以上是農村集體土地的征收程序,希望對各被拆遷農民有幫助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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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市、縣人民政府擬訂征收土地方案,上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
查看全文↓ 2019-01-28 11:58:41
第二, 市、縣政府在收到征地批準書后,將批準書有關內容,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村予以公告。
第三,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補償?shù)怯洝?br/>第四, 市、縣級政府根據(jù)經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會同農業(yè)等部門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征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第五, 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見的或者要求舉行聽證會的,應當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舉行聽證會。
第六, 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研究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見。確需修改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批準的征用土地方案進行修改。
第七, 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將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審批時,應當附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農民或者其他權利人的意見及采納情況,舉行聽證會的,還應當附具聽證筆錄。
第八,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第九, 征收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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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及房屋拆遷的程序如下:
查看全文↓ 2019-01-28 11:58:36
(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1.征收補償決定與征收補償方案的決定與公布
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首先由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并報市、縣人民政府,由市、縣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方案進行討論并予以公布,以征求公眾意見并根據(jù)公眾意見修改補償方案。其中征求公眾意見的過程不少于30日。當多數(shù)被征收人不認可補償方案時,政府應當組織聽證會并對方案再予修改。
在政府做出房屋征收決定前,征收補償費用應當足額到位并做到專戶儲存,??顚S?。房屋征收決定作出后,政府應當及時對征收補償方案、公民行政復議權、公民行政訴訟權等予以公告,并對征收范圍內的房屋權屬、區(qū)位、用途、建筑面積等調查登記。在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是不得在該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或是改變房屋用途的。對此,房屋征收部門會書面通知有關部門停止辦理相關手續(xù),以防止公民采用不當手段增加補償費用。暫停期限不超過一年。
2. 補償協(xié)議的簽訂
在房屋征收部門和被征收人達成合議后,雙方應當簽訂補償協(xié)議,以明確補償方式、補償金額、支付期限、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搬遷期限、過渡方式、過渡期限等內容。簽署協(xié)議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約定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據(jù)協(xié)議提起訴訟,以保障自身權益。對于在簽約期限內因無法達成合議而未簽約或房屋所有權不明的情況,將由作出征收決定的市、縣人民政府作出補償決定,被征收人對此決定不滿意的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對于在法定期限內既不復議也不訴訟同時還不搬遷的被征收人,人民政府可以申請法院對其強制執(zhí)行。
(二)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
1. 用地的申報和審批
征收集體土地首先需要由市、縣國土局研究通過后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安置途徑、補償標準等書面告知被征地的集體經濟組織,同時通知相關政府部門停止辦理有關的房產手續(xù),以防止被征收人通過不當途徑增加補償費用。在送達征地告知后,市、縣國土局將對擬征收土地的權屬、種類、面積以及土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shù)量、等現(xiàn)狀進行調查,并將調查結果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簽字確認。在征地依法報批之前,市、縣國土局還需告知被征收方就土地征收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隨后,市、縣國土局就調查及聽證結果擬定土地征收方案,包括:項目呈報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以及供地方案。并將該方案報縣人民政府,由縣人民政府向國務院或省政府上報審批。在征求有關方面意見后,省政府或國務院應當在30日內作出批復。在收到批準文件10日內,被征收土地所在市、縣人民政府應當進行征收土地公告。同國有土地征收相類似的是,集體土地征地在報批前也需要將社會保障費用足額繳至財政專戶,并做到專戶儲存,專款專用。
2. 征收土地公告與補償
隨著征收土地的公告,相應的政府部門(即市、縣國土局)應當在公告之日起45日內擬定征地補償和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該方案還需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并由省國土資源局備案。被征地的集體經濟組織及農戶等需在公告期內到指定地點辦理補償?shù)怯浭掷m(xù),并按有關規(guī)定獲得補償。
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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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農村土地承包法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并且應當經發(fā)包方同意;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轉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轉土地的用途; (五)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六)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七)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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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集體土地使用證程序一、本人提出建房申請,建房申請書須經農民集體經濟組織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成員代表簽字同意,農村房助理員審核簽字、村上蓋章。二、上報當?shù)劓?zhèn)人民政府,由鎮(zhèn)國土員實地踏勘,選址定點并填報農村住宅用地報審批表,村民委員會、國土員、鎮(zhèn)人民政府再審批表上簽署意見,附上建房示意圖、新農村規(guī)劃圖、地形平面圖;三、報國土資源局規(guī)劃科審批實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和新農村規(guī)劃,如在城市規(guī)劃區(qū)范圍內,需經城市規(guī)劃管理部門簽署意見,并辦理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四、國土資源局土地利用保護科審核建房位置、用地規(guī)模、土地用途是否符合規(guī)定,審查同意后發(fā)放農民宅基地批準通知書;五、國土員根據(jù)農民宅基地批準通知書實地放線,待農房建成后,經本人申請,鎮(zhèn)國土員對建房位置、用地規(guī)模、土地用途進行竣工驗收;六、憑農民宅基地批準通知書、農村居民建住宅驗收合格單(有鎮(zhèn)、村、組及國土員簽署意見)到國土資源局申請土地登記,經地籍調查、權屬審核合格后進行土地登記;七、頒發(fā)集體土地使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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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補償費分配糾紛《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6條規(guī)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到土地補償費后,其成員與集體經濟組織之間就土地補償費發(fā)生糾紛的情形大量而普遍存在。與其他涉農糾紛相比,該類糾紛往往涉及農民的根本利益,因而具有矛盾激烈,難于化解的特點.目前,由此引發(fā)的涉訴信訪已經在整個涉農信訪中占有相當大的比重.農村集體在收到土地補償費后,是否能夠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進行分配,各地的做法不盡相同。有的省通過地方性法規(guī)定等方式明確禁止土地補償費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進行分配,但另外一些地方則以文件或者地方性法規(guī)的方式對此種做法予以認可。有的省則對此問題沒有規(guī)定。**高人民法院的解釋第24條明確規(guī)定,發(fā)包方可以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民主議定程序決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分配已經收到的土地補償費。征地補償安置費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請求發(fā)包方支付相應份額的,應予支持。但已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備案的地方性法規(guī),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地方政府規(guī)章對土地補償費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分配辦法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因此,村集體經濟組織在收到土地補償費后,應當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17條的規(guī)定召開村民會議,在所有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內部平均分配此款。如不分配給村民,則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權益,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員,可單獨或共同起訴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要求支付相應份額。對于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確定標準問題,是我國現(xiàn)行法律上的空白點,也是法學界的一個長期爭論而懸而未決的問題。**高人民法院認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判斷,應當從我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具有的自然共同體特征出發(fā),以成員權理論為基礎,以是否形成較為固定的生產,生活為基本條件,并結合是否具有依法登記的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常住戶口,作為判斷是否具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一般原則。也有一些特殊情況。如外出經商,務工等人員在沒有在外地有穩(wěn)定收入或社會保障時,應當對其村民資格保留。外出學習,服兵役,服刑人員等并不喪失成員資格。因“農嫁農”問題,如嫁出后與原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已不存在較為固定的集體生產生活狀態(tài),不宜認定其仍具有原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在進入新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實際生產生活,但常住戶口尚保留在原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的人,應當認定其具有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對于只是空掛在集體經濟組織,而并不以經營本集體承包地為生活保障的人員,雖然具有本村戶口,但也不能認定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如因成員資格問題與集體經濟組織發(fā)生爭議,可訴至法院要求認定自己的成員資格,由法院作出判定,并要求分配應當分得的土地補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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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農村土地承包法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并且應當經發(fā)包方同意;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轉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轉土地的用途; (五)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六)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七)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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