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確權時面積多了咋辦?多出來的土地面積主要包括三種情況:其一,農民自家田地周邊的土地沒人開墾,然后農民自己就擴展了這些無主荒地;解決辦法:在農村土地確權過程中,承認農民占用的無主荒地;其二,農村許多土地都沒有明確的分界線,所以占地的情況就出來了;解決辦法:土地確權中,占用了有主的土地,就歸還給有主的人;其三,為了少交稅,故意上報的畝數(shù)少了些,所以測量的時候就多出來了。解決辦法:在土地確權時嚴格按照農民的原有土地畝數(shù)進行統(tǒng)計。2. 確權時面積少了咋辦?如果在土地確權時發(fā)現(xiàn)畝數(shù)變少了,那么解決方式也很簡單:村集體有機動地的,少了多少就補多少;如果沒有機動地的,也沒有條件無法進行調整的,那只能維持土地確權時的現(xiàn)狀。確權后的問題應該找這些部門1. 黨委、政府辦公室(廳):負責各縣土地確權工作總體協(xié)調。2. 黨委農工辦:負責政策研究和工作督查。3. 農業(yè)(經管)部門:負責宣傳培訓、業(yè)務指導,抓好方案的組織實施和工作考核。4. 財政部門:負責統(tǒng)籌安排經費。5. 國土資源部門:負責提供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和經省級驗收合格的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成果,指導處理有關權屬的矛盾糾紛。6. 政府法制部門:負責提供有關法律、法規(guī)服務。7. 檔案部門:指導做好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資料的歸檔和管理。
全部5個回答>土地確權后農民土地歸屬權可以變更嗎?
153****2676 | 2018-12-02 18: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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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9547
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17條規(guī)定,改變土地用途應依循以下程序:
查看全文↓ 2018-12-02 18:02:43
1. 取得出讓方和城市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
土地用途改變,將直接引起土地出讓**高年限的改變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變化。同時,土地用途的改變,必然發(fā)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guī)定的權利義務關系的變化。因此,《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17條和《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8條,都規(guī)定了土地用途的改變必須取得出讓人的同意或批準。
土地用途是城市規(guī)劃的重要內容之一,改變后的土地用途必須符合城市規(guī)劃的要求。因此,改變土地用途亦應取得城市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
2.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xié)議或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土地用途的改變是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內容的重大變更,因此,土地用途的改變,在取得出讓人和城市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之后,應由出讓人和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xié)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并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
147****8429
地確權后可以流轉,土地流轉先確權征地須按證補償。根據(j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大統(tǒng)籌城鄉(xiāng)發(fā)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yè)農村發(fā)展基礎的若干意見》要求:
查看全文↓ 2018-12-02 18:02:25
1、凡被征收的農村集體所有土地,在辦理征地手續(xù)之前,必須完成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在征地拆遷時,要依據(jù)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或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進行補償;
2、凡是進入市場流轉的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必須經過確權登記,做到產權明晰、四至清楚、沒有糾紛,沒有經過確權登記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律禁止流轉;
3、農用地流轉需與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工作做好銜接,確保承包地流轉前后的集體所有性質不改變,土地用途不改變,農民土地承包權益不受損害;
4、對新農村建設和農村建設用地整理涉及宅基地調整的,必須以確權登記發(fā)證為前提。 為充分發(fā)揮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fā)證工作成果在國土資源管理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基礎作用,《通知》提出,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fā)證與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農村土地整治、農用地流轉、土地征收等各項重點工作掛鉤。凡是到2012年底未按時完成工作的,農轉用、土地征收審批暫停,農村土地整治項目不予立項?! ∠嚓P知識延伸閱讀: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 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fā)證是對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集體土地使用權等土地權利的確權登記發(fā)證。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包括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等。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fā)證要覆蓋到全部農村范圍內的集體土地,包括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的建設用地、農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遺漏。 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依據(jù)的文件資料包括:人民政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處理決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調解書;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當事人之間依法達成的協(xié)議;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調查表、土地權屬界線協(xié)議書等地籍調查成果;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的其他文件等。 -
148****4621
可以更改。農村土地確權后,如果土地面積發(fā)生變化,或者土地承包方的戶主、代表人發(fā)生改變,是可以到登記機構申請進行變更登記的;只要咱農民的家庭成員無異議就可以。
查看全文↓ 2018-12-02 18:02:15
根據(jù)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申請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變更的書面請求;
(二)已變更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證明材料;
(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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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確認、確定,簡稱確權。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規(guī)定確定某一范圍內的土地(或稱一宗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的隸屬關系和他項權利的內容。每宗地的土地權屬要經過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核屬審核、登記注冊、頒發(fā)土地證書等土地登記程序,才能得到**后的確認和確定。確權意義確權頒證之后,將給農民帶來四大好處。首先是有利于強化物權保障。土地是農業(yè)**基本的生產資料,也是農民的"命根子",一經確權,農民就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權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益。其次,有利于強化承包農戶的市場主體地位和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地位,為鞏固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提供強有力的制度保障。經過確權頒證之后,土地既是資源,又是資產,農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權,無論誰想再動農村的承包地,都必須經過本戶同意。如果農民外出打工,還可依法把承包地進行流轉,交給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來經營,換取實物或租金。這樣一來,農民的財產性收入就會增加。再次,農民可用自己的權證進行抵押貸款。當前,因部分農民無法提供擔保、沒有足夠的抵押物,貸款難問題較突出。而確權登記頒證以后,隨著相關政策的陸續(xù)出臺,農民就可用自己的權證進行抵押貸款。**后,有利于明確土地承包經營權歸屬,為解決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的各項合法權益提供強有力的原始依據(jù)。如果耕地面積四至不清、面積不明承包地流轉就潛藏較大風險,不僅農戶不能放心流轉土地,土地規(guī)模經營主體也難以安心經營,必然制約現(xiàn)代農業(yè)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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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確權目前不是終身制的,土地確權后一般不會變地,起始時間以頒發(fā)承包土地確權證書時間為準,到期時限,暫統(tǒng)一填寫為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年限?! 吨腥A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條 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 ≈泄彩藢萌腥珪ㄟ^的《決定》要求“穩(wěn)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并保持長久不變”。其“長久”到底是多久,是《承包法》規(guī)定的30年,還是更長時間?多年來,農民一直希望予以明確,但此次《意見》仍未明確,這就給“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原則上確權到戶到地”帶來了一定的難度。因為期限的長短必定會引發(fā)農戶對“到戶到地”的不同期待。承包期限越長,農民對承包地的面積、質量、區(qū)位的要求越多、矛盾越多、難度越大;期限越短則矛盾少、難度小。筆者認為,在堅持土地集體所有的前提下,在沒有新的法律法規(guī)出臺之前,仍應以《承包法》為依歸,即以《承包法》實施的2003年1月1日為起點,30年不變。30年到期以后,“兩個一百年”的目標已進入后期階段,人們自有解決土地制度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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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農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給本村村民,城鎮(zhèn)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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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承包方依法取得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采取轉讓的方式流轉,承包方以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事先向發(fā)包方提出轉讓申請?! ∞r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 第六條 承包方有權依法自主決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轉、流轉的對象和方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依法流轉其承包土地?! 〉谑粭l 承包方與受讓方達成流轉意向后,以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承包方應當及時向發(fā)包方備案;以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事先向發(fā)包方提出轉讓申請?! 〉谑鍡l 承包方依法取得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符合有關法律和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方式流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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