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的說法是從港澳地區(qū)流傳而來,全名應該叫“個人住房抵押貸款”。 而轉按揭,則是指在還款期內按揭主體(借款人)的變更,包括債權人(銀行)的轉移和債務人(借款人)的變更。目前所說的轉按揭主要是指債務人的變更,即在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期內,因借款人轉讓已抵押給銀行的抵押房產,貸款銀行向購買該抵押房產的購房人發(fā)放貸款,同時,原借款人通過售房款歸還貸款的業(yè)務。 在理論上來說,按揭是完全可以轉讓的,但是因為我國的信用體系尚不完善,按照目前的操作方法,轉讓方、購買方和貸款銀行都面臨因某一方違約而造成損失的風險,所以并沒有在全國普遍推廣。因此,目前我國的轉按揭業(yè)務暫時只有幾個大城市可以辦理,而且要求非常嚴格,一般情況下很難通過審批。 建議按照以下步驟操作:房屋原貸款人和新買方共同向銀行提出申請轉按揭——如果銀行信貸經理確定不可以——你們可以 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買方將款項(房款的一部分)支付給原房主——由原房主提前向銀行申請還清所有貸款,終止和銀行的貸款合同——然后解除抵押——然后賣方去銀行申請二手房按揭貸款——銀行審批過關——買賣雙方辦理房屋過戶——賣方拿到新產證辦理按揭抵押貸款手續(xù)——買方拿到貸款(房屋全部款項)。
全部4個回答>房產備案已按揭怎樣加名?買房一個人供不起,全家人供,房寫一個人名可以嗎
151****1161 | 2019-09-20 01:47:35
已有4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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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0510
比較啰嗦,實在想加的話,可以暫停貸款,撤銷在房管部門的預告登記,找開發(fā)商撤銷網簽合同,重新簽訂兩人名字的購房合同,重新辦理貸款。
查看全文↓ 2019-09-20 01:47:52
這是你目前著急加名字的麻煩辦法。
我們山東這邊的話 也可以等辦理房產證時,再追加配偶名字,前提是你們有結婚證。 -
144****8752
是預售商品房嗎?如果是,就需要先問開發(fā)商是否已經備案,如果已經備案,則要開發(fā)商、銀行都同意,然后還需符合當地房管局增加名字的條件,才能去房管局改備案,并重新?lián)Q房屋買賣、借款合同。
查看全文↓ 2019-09-20 01:47:49
如果沒備案,那就只需要銀行、開發(fā)商同意,私下變更就可。但一般銀行審批都比較嚴哦。 -
135****0975
需要辦理出房產證后,按照房產過戶流程辦理更名。依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guī)定》第七條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查看全文↓ 2019-09-20 01:47:45
(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后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并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并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xiàn)場查勘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guī)定繳納有關稅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xù),核發(fā)房地產權屬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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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3481
一、夫妻之間加名、去名
查看全文↓ 2019-09-20 01:47:42
1. 婚前財產加名
丈夫買了一套房子,產權證上只寫了丈夫的名字,婚后想在房產證上寫上妻子的名字。
2. 婚后財產加名
丈夫妻子婚后共同買了一套房,產權證上只寫了丈夫的名字,現(xiàn)在想在房產證上寫上妻子的名字。
3. 婚后財產去名
丈夫妻子婚后共同買了一套房,產權證上寫了丈夫、妻子兩人的名字,現(xiàn)在想在房產證上去掉妻子的名字。
上述情形,可以通過“更正登記”的方式處理。這是因為夫妻之間的加名、去名流程相對簡單,而且免征契稅、個稅、增值稅,只要提交夫妻雙方證明、《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登記申請書》等申請材料,共同到房管局辦理即可。
二、夫妻以外的人加名、去名
1. 父母子女間加名
父親想把自己名下的房子加上兒子的名字,兒子名下無房。
2. 兄弟姐妹加名
哥哥和妹妹繼承了父母的一套房產,但是房產證上只寫了哥哥的名字,現(xiàn)在想加上妹妹的名字。
3. 婚前財產去名
小強、小麗是情侶,本來共同買了一套房子當做婚房,房產證上寫了兩人的名字,但是由于發(fā)生矛盾導致分手,兩人協(xié)商房子歸小麗,小麗歸還小強出資的那一部分,房產證上去掉小強的名字。
上述情形相對復雜,不能通過“更正登記”的方式完成,只能通過贈與或者買賣的方式處理,即房主把房子一半產權贈與或者賣給要加名的人。
三、房屋贈與方式
1. 辦理流程:①雙方簽訂房屋贈與合同;②將贈與合同拿到公證處進行贈與公證(有城市僅需提供親屬關系公證:如北京);③雙方攜帶身份證、原房產證、公證后的贈與合同等材料到當地房管局,申請變更登記,房管局對房屋重新評估,之后按規(guī)定繳費、加名。
2. 繳費情況:直系親屬間贈與只需要繳納契稅、公證費,如父母子女加名,兄弟姐妹加名。非直系親屬的贈與要交契稅、個稅、增值稅(以前是營業(yè)稅),如無血緣關系加名。
3. 限購情況:有城市贈與受限購政策影響,如果受贈與人是被限購人群,也無法辦理加名。
四、房屋買賣方式
1. 辦理流程:①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②進行網簽備案;③去房管局辦理購房資格申請通過后,打印購房合同辦理過戶加名。
2. 繳費情況:房屋買賣需要按照二手房交易的繳費標準繳納契稅、個稅、增值稅(以前是營業(yè)稅),與是否為直系親屬無關。
3. 限購情況:房屋買賣形式完全受限購政策影響,如果受贈與人是被限購人群,也無法辦理加名,與是否為直系親屬無關。
五、房產證加名、去名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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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后買房,去辦理手續(xù)的時候,可以只寫一個人名字,并注明私有財產,就跟另一半無關了,以前會要求另一半在辦手續(xù)的時候簽字寫明自愿放棄,現(xiàn)在不用了,所以如果有人買房子不告訴另一半的話,另一半是完全沒辦法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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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買房寫一個人的名字,那么該房產屬于婚前寫名字的那一方,并不是兩人的共同財產。因為婚姻中的共同財產是處于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而在結婚之前的財產是各自所有的。如果男女雙方婚前共同買房,那么盡量在房產證上寫兩個人的名字,可以結合雙方的出資比例來簽訂相應的補充協(xié)議。其實婚前買房比較多的糾紛就是出現(xiàn)感情破裂之后,房子的分配情況,但是結合我國的法律法規(guī)來看,購買房屋時,如果想要確保自身的利益,那么房產證上寫名字是比較必要的,這樣也就避免了之后出現(xiàn)矛盾和糾紛的問題。綜上所述,在雙方沒有形成穩(wěn)定關系的前提之下,盡可能共同出資進行買房,而且在房產證上也要寫上雙方的名字,這樣就可以規(guī)避很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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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婚姻法規(guī)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后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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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買房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但是這樣房產也是屬于夫妻共同房產。在民法典中的解釋如下:①在夫妻婚姻存續(xù)期間如果雙方沒有明確的約定,房產證只寫其中一人的名字,那也被認定為是夫妻共同的財產。②如果是夫妻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而產權則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那么該不動產則認可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資份額來進行共有,但是如果有其他的約定那就除外。已婚買房通常是屬于夫妻共有的,在離婚的時候如果想要擁有房屋的使用權,可以先由評估單位來進行評估之后再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獲得房屋的使用權,那么可以通過競價的方式來取得,除此之外,如果雙方都不想要這間房子,那么也可以通過法院拍賣的方式來出售,之后拍賣額來進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