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范GB/T50353-2013閱讀:3704次發(fā)表時間:2014年7月21日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范GB/T50353-2013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公 告第269號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發(fā)布國家標準《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范》的公告現批準《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范》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實施。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范》GB/T50353-2005同時廢止。本規(guī)范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fā)行。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2013年12月19日前 言根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印發(fā)<2012年工程建設標準規(guī)范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2012]5號)的要求,規(guī)范編制組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經驗,并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修訂了本規(guī)范。本規(guī)范的主要技術內容是:1.總則;2.術語;3.計算建筑面積的規(guī)定。本規(guī)范修訂的主要技術內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層的面積計算規(guī)定,取消了深基礎架空層;2.取消了有永久性頂蓋的面積計算規(guī)定,增加了無圍護結構有圍護設施的面積計算規(guī)定;3.修訂了落地櫥窗、門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積計算規(guī)定;4.增加了凸(飄)窗的建筑面積計算要求;5.修訂了圍護結構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積計算規(guī)定;6.刪除了原室外樓梯強調的有永久性頂蓋的面積計算要求;7.修訂了陽臺的面積計算規(guī)定;8.修訂了外保溫層的面積計算規(guī)定;9.修訂了設備層、管道層的面積計算規(guī)定;10.增加了門廊的面積計算規(guī)定;11.增加了有頂蓋的采光井的面積計算規(guī)定。本規(guī)范由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負責管理,由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執(zhí)行過程中如有意見和建議,請寄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號,郵編:100835)。本規(guī)范主編單位: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
全部5個回答>贈送的面積出質量問題怎么辦?開發(fā)商賣房時把防震板面積免費贈送給買房者而且戶
133****4944 | 2019-09-18 21:01:08
已有5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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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1451
如果出現質量問題,業(yè)主有權拒絕收房。
查看全文↓ 2019-09-18 21:01:35
業(yè)主房屋檢驗方法:
檢測房屋面積:
要求開發(fā)商出具《實測面積測繪報告》,根據房屋土地管理局所屬的專業(yè)測量單位對每一套房屋面積進行核定所得實測面積,核對其與銷售面積是否存在誤差,誤差率的范圍有多大;若實測面積誤差超出3%,可以中止收房。
檢驗房屋質量:
購房者進行房屋驗收時需仔細檢查商品房質量,主要可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房屋本身的質量。
景觀綠化、小區(qū)配套、設施標準等配套設施是否符合合同約定。
裝修質量。 -
131****2510
超詳細的收房流程及攻略!
查看全文↓ 2019-09-18 21:01:29
一、注意及時接收入住通知書
1.這是收房的第一步,要注意期限。一般,開發(fā)商約定的交房時限在通知書寄出30天內,所以購房者要安排好時間。
2. 接到入住通知書后,首先應判斷開發(fā)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則應提出處理意見,并根據開發(fā)商的答復決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約定的時間前往收房。
特別提示:
1. 要注意收房的期限,錯過收樓日期麻煩多。
2. 收樓日期可提早不可推遲。若實際交樓日期超過了合同上約定的收樓日期,可考慮向開發(fā)商按合同索賠。
3. 有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到場的,可以書面形式委托親友、律師進行,也可及時與開發(fā)商聯系,商議另行約定時間,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4. 若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沒有到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收房手續(xù),從法律角度來說,則一般被視為開發(fā)商已實際將該房交付買家使用,買家應從通知單的**后期限之日起承擔所有購房風險責任及稅費。
二、確定房屋是否達到交付條件 -
143****4791
分三步走吧
查看全文↓ 2019-09-18 21:01:25
第一步,找賣家協商解決,看賣家如何處理。
第二步,如果賣家那里沒法給你滿意的答案,那考慮找淘寶投訴吧。讓小二介入也是可以的,注意保存各種證據。
第三步,如果淘寶官方也不能解決這個問題,那打12315,找工商局解決吧。 -
133****1140
“買房送花園”、“買房送地下室”、“買一層送一層”……不少房地產開發(fā)商打出這樣的促銷字眼,在房價高居不下的如今吸引眾多購房者。看似撿到了大便宜,然而交房后贈送面積“縮水”的問題,讓不少購房者鬧心不已。園區(qū)張某原本沖著“送入戶花園”買的別墅,院子被開發(fā)商砌墻隔斷,硬生生少了30平方的面積。多次與開發(fā)商交涉無果,張某只得以房屋買賣糾紛為由,將開發(fā)商訴至園區(qū)法院。
案例:2009年,張某看中了園區(qū)一套別墅,不論是整體結構、外觀設計還是周邊環(huán)境都很合張某心意。尤其開發(fā)商承諾贈送院子,面積還不小,在別墅一層的樓梯可以**,東西互通,形成整體亭院式格局,非常美觀。張某當即與開發(fā)商簽訂合同,并全額支付房款,就等期房到手好好裝修一番。
誰知一年后交房時,房屋設計結構大變,一堵新砌的墻將張某別墅的東院隔斷,并修改了樓梯朝向,院子減少了約30平米的面積。張某多次要求開發(fā)商恢復原狀并解決問題,并在《房屋交接書》中注明了問題,開發(fā)商稱贈送的面積并不屬于產權面積,未寫入購房合同,并且都是按照設計圖紙交付,不存在任何問題,更以領導更換頻繁無人主事等諸多理由予以拖延。
眼看交涉無果,張某也無法使用東院,大大降低了別墅的整體使用價值和市場價值,張某只得將開發(fā)商告上法院,請求法院判決開發(fā)商賠償損失30萬元。
庭審過程中,開發(fā)商辯稱原告張某在《房屋交接書》中注明是房屋質量問題,而非院子面積縮水問題,但在法院規(guī)定限期內未能提交原告張某房屋維修的相關記錄和院子、圍墻等構建的相關設計圖紙,且對自己的主張未提供相應的證據。
開發(fā)商還稱院子的面積是屬于贈送面積,是由張某和鄰居公用,未寫入購房合同,面積的大小與房屋總價無關,被告作為開發(fā)商在法庭確定的舉證期限內未能提交相應院子隔墻應予拆除的設計圖紙。
經審理,法院認為從合同誠實信用及房地產開發(fā)建設的規(guī)范出發(fā),對于房屋及其院子等附屬設施的交付應當依照建設圖紙的設計進行,開發(fā)商無權在設計圖紙之外對交付標準進行任意變更。結合現場勘查情況,法院認定開發(fā)商的交付不符合設計圖紙的交付標準,并采信原告堅持的爭議院子應為其獨用的主張。
**終考慮到房屋及院子的現狀及格局,不適宜將爭議院子劃歸至原告的院內,以免新的鄰里糾紛產生,園區(qū)法院根據院子的市場價值酌定由被告開發(fā)商賠償原告張某損失16萬元。
法官提醒:
開發(fā)商基于吸引購房者的目的,抓住購房者“免費的不要白不要”心理,以贈送面積為噱頭做宣傳并無不可。但是既然已經做出承諾,應做到誠實守信,交房與承諾、設計圖紙一致,減少糾紛,促進房地產市場的良性發(fā)展。此外,購房者也應做到理性消費,警惕開發(fā)商面積誤差設陷阱,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一定要注意合同條款的具體約定,增強通過合同約定來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法律意識。 -
157****5425
“住宅質量險”應運而生
查看全文↓ 2019-09-18 21:01:15
前段時間,北京出臺了新規(guī)《北京市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暫行管理辦法》(下文簡稱“住宅質量險”),新房擬強制上保險,房屋出現裂縫、滲水等質量問題,只要在保修期內就可以進行索賠,新規(guī)已于4月24日正式施行。
工程質量潛在缺陷:
項目因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等質量原因造成的,不符合建造標準并在使用過程中暴露出的工程質量缺陷。
保險范圍和期限:
基本承保范圍為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保險期間為10年)、保溫和防水工程(保險期間為5年)。
以下情況不在承保范圍內:
1、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超過設計標準增大荷載;
2、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結構;
3、擅自改變設備位置等第三方造成的質量缺陷;
4、合同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的質量缺陷等。
近年來,出現房屋質量問題的項目呈爆發(fā)式增長,“交房即維權”逐漸成為常態(tài)。面對房屋滲水、裂縫等問題的困擾,業(yè)主往往是投訴無門,亦或是投訴成功但依然得不到有效解決,這樣的情況下,從源頭上減少房屋質量問題的出現才是正道,北京近期出臺的“住宅質量險”便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應運而生。
北京“住宅質量險”消息一出,可以說讓全國受質量問題困擾的業(yè)主看到了希望的曙光,“維權事件滿天飛”的大鄭州亦不例外。
若鄭州也有“住宅質量險”
根據鄭州工程質量監(jiān)督專欄官網顯示,從2019年1月-5月(5.13),共接到工程質量投訴33起,其中涉及到裂縫(包含墻面裂縫、地面裂縫、頂棚裂縫等)的投訴高達21次,占比64%;涉及到滲水(包含外墻滲水、屋面滲水、廚衛(wèi)間滲水等)的投訴高達19次,占比58%。
鄭州房屋質量投訴
除此之外,鄭州近期傳出質量維權的項目也有不少,我們來看看哪些屬于“住宅質量險”的保險范圍。
朗悅公園道壹號
近期,公園道壹號四期璽園傳出了質量維權,部分業(yè)主反應自家房子地面多裂縫,有的裂縫鑰匙都能插進去,**大的裂縫有一指多寬。在屋里跺一下腳房子都會晃動。在沒有經過業(yè)主允許的情況下,物業(yè)用膠水粘完后再用水泥糊來敷衍業(yè)主。
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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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有部分“贈送面積”本身就是不能計入房屋的銷售面積之內的,是不能計價銷售的。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陽臺、露臺、飄窗等這些地方本身就只能算半面積或不算面積,這部分面積本來就不應當計入建筑面積,應屬購房人所有。 2.“贈送面積”不屬于產權面積,又不會簽入合同內,所以購房者還得做個心理準備:“贈送面積”到手后,有些可能是縮了水的;因為沒有寫進合同,沒有與開發(fā)商理論的依據,所以得房率的多少,自己應好好計算。 3.“贈送面積”只有使用權,甚至連使用權都不合法,當然不會計入產權,因而也將不受法律保護,在遇到拆遷、出售、繼承、評估、抵押等時,沒有人會關心你的“實得單價”“得房率”……,你的價值觀將被完全顛覆,權益根本得不到保障。 4.對購房者來說,買“贈送面積”還存在一定的的風險。根據法規(guī),立面是所有住戶共有,即使要更改,也須得到管理部門的審批。所以交房以后能否把“贈送面積”變成房間,有很多的不確定因素,缺乏法律的保障,說不好到時就變成違章建筑了。同時專家還指出,“贈送面積”沒有計入產權,嚴格來說屬于公共空間。按相關規(guī)定,如果把公共空間封起來就是搭建違章建筑,到時城管部門要求拆除違章建筑,就會損害到購房者的利益。 5.“贈送面積”不計入地塊規(guī)劃容積率,會造成實際的建筑容積率提高。比如一個社區(qū)的容積率為5.0,如果贈送空間達到40%,容積率將提高到7.0,導致小區(qū)的建筑密度增加,影響居住的舒適性。說簡單一點你買的高品質樓盤建筑密度可能比拆遷安置房還高! 6.建筑密度增加,入住人口數量也會超過設計數量,同時水、電、氣、電梯、排污、泊車位、公共交通等都將不堪重負! 7.“贈送面積”改變了合理的建筑形式,由于塑形的改變,這樣的建筑很可能會造成不環(huán)保、不節(jié)能的情況。而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勢必會對整個建筑的結構、抗風、抗震性能、立面效果,以及城市形象帶來負面的影響;同時造成內部設計不科學,不通風和材料的浪費,再加上有些“贈送面積”并不實用,居住的舒適性將大打折扣。 8.“贈送面積”不會產生報建費和稅費,損害了政府的利益,同時變相抬高了房價,會讓樓市產生虛假信息,誤導市場管理。 俗話說羊毛出在羊身上,目前房市中“贈送面積”的在售樓盤中幾乎全部都存在“虛假”成分,不管得房率是110%還是170%,底線都不會是讓購房者獲得天上掉餡餅般的實惠,“贈送面積”不過是開發(fā)商宣傳促銷的誘餌和噱頭,目的是開發(fā)商利用獲得的不計入容積率的面積,降低了實際單位成本,并依托贈送面積提高銷售價格。 有關專家特別提醒購房者注意三個問題:一是,所謂的“贈送面積”,其建筑成本等已被分攤進了房價,購房者實際并非真正撿到便宜,買房仍要重點關注房屋價格、質量、配套等基本要素;二是,一些“贈送面積”譬如入戶花園等,往往存在著光線晦暗、窄小不好用、裝修麻煩、容易飄雨受潮等問題,能否真正達到購房者預想的使用目的難以確定;三是,入戶花園、挑高陽臺、露臺等能否封閉起來,進而實現“一房變兩房”、“兩房變四房”的夢想,并非由開發(fā)商說了算,這取決于城建等職能部門是否批準,否則可能成為違章建筑被責令拆除。望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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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都有質量保證期,5%質保金都會在5年后才能撥付。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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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贈送的越大,其它方面跟同房型相比肯定會有差異,或者房子質量有水分,現在的社會房價一天一個價,多送相當于貶值難不成開發(fā)商是傻子嗎?虧本的生意他們不會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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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問題決定了產品的根本。會影響你的企業(yè)的聲譽,知名度; 會影響企業(yè)的形象和競爭力; 直接決定企業(yè)的生存。 質量就是生命線。在當今這個社會,物質極其豐富,不論是生產資料的消費者還是生活資料的消費者都有充分的購買能力、選擇渠道和選擇權利,質量就成為影響企業(yè)生存和發(fā)展的至關重要的因素。經營能力是影響企業(yè)盈利的關鍵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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