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怎么寫?買房合同應包括以下內容:1、合同中應明確約定所購房的具體樓號、樓層及房號,避免一房多賣的情況發(fā)生,另外還要明確約定房屋的和主體結構、建筑面積、套內面積和房型。2、合同中要明確約定各項目,如綠化率、物業(yè)管理用房、停車場建筑面積等,并約定全體業(yè)主享有《物業(yè)管理條例》規(guī)定的各項權利,如車庫、停車場的權、使用權。3、房款如何支付,在什么時候支付,這都需要進行具體約定,并在合同中注明。購房者應根據自身的經濟能力對付款方式進行慎重抉擇,付款時應妥善保存好相關的、收據。4、面積差異較大,買受人享有解除權要求退房時,利息的約定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偨ㄖ娣e在約定范圍內,但公攤面積過多,導致套內建筑面積大大縮水,買受人也有權退房。購房合同怎么寫?簽訂購房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簽訂購房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1、應注明與發(fā)展商談定的付款方式與價位,是按揭付款還是工程期分期付款。如是分期付款,每期款的繳款時間應注明。發(fā)展商交付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寫明確,應明確到某年某月某日交房,而不應用模棱兩可的措詞來表達,因為這里涉及到逾期交房的違約問題。2、對于購置房屋的面積要明確銷售面積(含分攤的公用面積)是多少。如面積誤碼率差超過約定范圍,客戶有權要求退房或追繳利息損失。3、目前,有些城市如上海,甚至規(guī)定發(fā)展商實測面積大于客戶購置面積時客戶將不必追補面積款,而實測面積小于購置面積,發(fā)展商還要退款。4、應提出天然氣或煤氣的準確通氣時間。因煤氣公司有規(guī)定,必須等到樓宅入住率達70%時才通氣源。因此,雖然煤氣管道已通,但客戶尚有可能用不上煤氣,給生活帶來諸多不便。5、在合約上應注明氣源通氣的準確時間或注明如入住率不夠不能按時通氣時發(fā)展商采取的應急辦法。
全部5個回答>??買房簽合約注意事項有什么?
142****6947 | 2019-08-29 13: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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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5508
審查開發(fā)商的資格:開發(fā)商有了房子的預售證許可證,也代表開發(fā)商也具有土地使用證、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這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
查看全文↓ 2019-08-29 13:36:26
購房合同的文本:一定要采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制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合同的注意事項也要看清楚,購房簽合同注意事項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
交房日期的確定: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fā)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guī)定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開發(fā)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房子的質量問題: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并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買房子可以說是我們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面的了解買房過程,準備充分,才能夠使整個的過程高效順暢。下面是新房的簽約流程。
1、審核購房資格。新房簽約的第一步是要審核購房者的資質,對購房者進行一個篩選。
2、簽訂認購書。符合購房條件的客戶接下來就要針對已經確定選好的房源與開發(fā)商簽訂房源認購書了。認購書中主要包含認購的房源基本信息、認購金額的繳納額度以及確定與開發(fā)商簽訂正式購房合同的具體時間。
3、簽訂購房合同。正式的購房合同簽訂的時候是要非常慎重的,購房者和開發(fā)商雙方關于合同的內容和房源情況的規(guī)定及違約賠償責任都要記錄在合同中,或者是以補充協議的身份出現,所以一定要考慮完善。
4、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并在房管局登記。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之前,銀行需要審批購房者的征信和還貸能力,審批通過之后,才能簽訂正式的貸款合同,并等待銀行放款,貸款完成之后,購房者需要到房管部門進行貸款合同備案登記事項,在房管部門存底留檔。
6、辦理過戶手續(x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xù)是買房過程中至關重要的一步,整個商品房交易流程是一個房屋產權的轉移過程,如果不辦理過戶,那么房屋的產權就永遠屬于開發(fā)商,萬一自己交了錢卻不辦理過戶,開發(fā)商把房屋一房二賣,購房者就真的是百口莫辯了。
7、辦理房產抵押權登記。】貸款買房的人在拿到不動產證之后,需要帶著不動產證到房管部門辦理房產抵押權登記,之前進行的貸款合同備案登記才正式生效,相關票據一定要保存好,等以后還完銀行的貸款之后,來解押已經抵押的房子的,將房屋的產權正式收回自己手中。 -
158****7150
一、買房、簽約時應注意:
查看全文↓ 2019-08-29 13:36:17
1、盡可能買現房或準現房。這樣可以避免不少風險,如:窗臺的高低、凈高太低、陽臺設計不合理、房屋太小、管道設備層、房屋爛尾、室內有害氣體、改變房屋結構、裂縫等表面質量問題。
2、爭取一步到位直接簽訂合同,不要交定金,也不要簽訂認購書等,否則,容易被動和受制約。實在要交定金,也不要交太多。雖然在簽訂正式合同之前,從法律上一般定金是可以退的,但大家不要給自己添麻煩。
3、按照法律規(guī)定,將開發(fā)商在樓書或廣告中的承諾寫進補充協議。如果開發(fā)商不同意寫,事前可準備一部小錄音機,將開發(fā)商的口頭承諾錄下來。
4、簽訂合同時,按照法律規(guī)定,同時也簽訂物業(yè)管理協議,以防辦理入住時物業(yè)管理費發(fā)生變化(漲價等)。
5、列明應交費用清單,避免亂收費。
6、注意律師代表誰?目前在房地產領域,辦理房地產業(yè)務的律師有3種,其中包括:開發(fā)商的律師、銀行的律師、業(yè)主的律師。只有業(yè)主自己聘請的律師才能替業(yè)主自己說話。
7、簽訂盡可能詳細的補充協議(注意審查出賣人提供的補充協議),或集體簽約;并寫明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費用?不退房如何承擔違約責任?很多業(yè)主合同簽完后,除了自己的簽名是自己的以外,其他文字都是別人的字體,這樣太被動。
二、收樓時應注意:
1、根據合同列明的交樓時應提交的相關文件,如: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文件、《北京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等進行驗收,據此辦理入住手續(xù)。實在不行則注明“室內情況尚不清楚”,避免既成事實。
2、根據合同列明的交樓標準實地進行驗收,并在辦理入住手續(xù)時注明相應的問題。如果不讓您入室查驗,則注明“室內情況尚不清楚”,避免既成事實。
3、注意相互聯系,為業(yè)主委員會的建立打下基礎。
三、發(fā)生糾紛時應注意:
1、從簽約的開始就要注意留好證據,要盡可能多地收集對方的書面材料。
2、確定正確的訴訟策略,如:先行政訴訟還是先民事訴訟?這是決定官司成敗的關鍵。
3、可能的情況下,發(fā)揮集體的力量或請消協或媒體介入。
北京市英島律師事務所 鄧澤敏
買房注意事項
律師在此提醒,購房人一定要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要把開發(fā)商發(fā)布的商品房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所明示的事項在合同中加以約定。此外,在開發(fā)商交房時還應注意以下問題:
1.要看交付給你的商品房和合同簽訂的要購買的商品房是否一致,其結構是否和原設計圖相同。房屋面積是否經過房地產部門實際測量,與合同簽訂面積是否有差異。
2.要看所購商品房整棟樓的《北京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有此表方能說明該棟樓已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
3.要和開發(fā)商共同對所購商品房進行驗收交接工作。這是一項細致工作,如果購房人不懂工程質量等相關知識,**好找懂工程的朋友來共同完成,以便及時發(fā)現問題。有《北京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說明整棟樓是合格的,但不意味著購房人所購買的這套房沒有質量問題。
4.要向開發(fā)商索要《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以便日后出現質量問題按約要求維修。
5.簽訂合同要注明房屋縮水要開發(fā)商賠償,所交大定金可以退還(法律規(guī)定),會所應由開發(fā)商承擔,不在業(yè)主的公攤中。
那么,業(yè)主如發(fā)現購買的商品房有質量問題能不能退房呢?如果購買人和開發(fā)商在退房問題上不能達成一致,那么按照《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只有以下四種情況可以退房:一是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二是開發(fā)商擅自變更規(guī)劃設計;三是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四是商品房確屬主體結構不合格。具備上述條件之一,如果開發(fā)商不同意退房,購房人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開發(fā)商退房;如果不具備上述條件,出現質量問題只能要求開發(fā)商維修,因此造成損失的由開發(fā)商賠償。
戶型 比什么都重要
考慮以下五大因素,即:一看地段,二看戶型,三看房價,四看環(huán)境,五看服務。顧名思義,地段指的是樓盤所處的地理位置。嚴格來講,其中還應該包括該樓盤周邊的配套設施等;戶型和房價自不必過多解釋。環(huán)境和服務,指的是樓盤周邊環(huán)境、區(qū)內環(huán)境和物業(yè)服務了。之所以“地段”會排于“老大”地位,是因為地段決定著樓盤的身價以及增值潛力的大小。仔細分析,凡是身價居高不下的樓盤,其交通、購物、就醫(yī)、上學、休閑、娛樂一定是非常方便的,而這種優(yōu)越地段,往往又是開發(fā)商確定自身身價和衡量自身銷售成功與否的有力籌碼,亦是吸引眾多購房者眼球的一把“上方寶劍”。故而,有房地產巨頭感慨地說:成功的房地產開發(fā),除了地段,還是地段。
其實,隨著近年來城市功能的不斷轉變以及城市交通的快速發(fā)展,你就會發(fā)現“距離”已不再成為居住的首要問題。特別是隨著“居住郊區(qū)化”這一浪潮的襲來以及城市有車族的迅猛增長,“地段”已不再具有昔日那誘人的魅力。有專家分析,隨著城市的迅猛發(fā)展,人們不再把住宅僅僅看做是一個只供吃、住的場所,而會更加注重私人空間的個性化、人性化及舒適度。住房,也不再僅僅是體現居住功能,更多體現的是享受功能??梢哉f,戶型的優(yōu)劣,不僅直接關系著人們日常生活的品味,也直接關系著人們一生的生活質量。
劣質戶型 購房者一生的痛
在記者采訪的過程中,其實也聽到不少購房者反映關于殘次戶型的問題。西安市民趙先生告訴記者,兩年前他在東郊花20多萬元買了一套房子,房子的客廳里沒有窗戶,白天晚上都得開著燈。當時圖的就是便宜,沒考慮太多就買下了??扇胱〔痪帽惆l(fā)現了客廳沒有窗戶的缺點:一是白天客廳里見不著絲毫的陽光;二是空氣沉悶不流通,總給人一種壓抑感。想買新房又無經濟實力,不買新房又總覺得住著不舒服,弄得進退兩難。事實上,有趙先生這種尷尬遭遇的人并不在少數。記者也親眼見到過不少這樣的戶型,譬如東二環(huán)附近有一家樓盤,該樓盤是專門聘請外國人設計的,整體設計簡潔、明快,大大的觀景窗,間間有陽光,純正的南北通透式戶型。但其有一種戶型的廚房,窗戶高約90厘米,寬卻不過50厘米,致使整個廚房出現了“半陰半陽”的情況,讓人覺得很不舒服。一些購房者看到這扇窗戶之后,便紛紛打了退堂鼓。還有南郊某一高檔別墅,號稱其戶型“南北通透、干濕分離”,但其二層下一層的樓梯頂卻設計得很低,不彎腰就下不去,稍不留意就會碰頭。連開發(fā)商自己都說:“一點缺陷,造成了上千萬元的損失”。
再如,有些戶型把衛(wèi)生間設計在了門口,回家一開門便是一股臭味撲鼻而來;有些還將衛(wèi)生間與廚房設計在一起,或設計成門對門等等,均讓人難以適應。業(yè)界人士常說一句話:“一件衣服買壞了,我們可以扔掉重新買;可一套房子買壞了,對于中國大多數普通家庭來說,要重新購買可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如果再遇上糟糕的戶型,它真是你一輩子的痛……”
細細分析,此話并非沒有道理。戶型中的缺陷猶如玉石中的瑕疵,有瑕疵的玉石終歸算不上是塊好玉,劣質戶型亦如此。 -
133****5796
1、事先審查開發(fā)商的預售許可證
查看全文↓ 2019-08-29 13:36:09
通常情況下,如果開發(fā)商有房屋的預售許可證,也會有相關的規(guī)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等等。所以購房者在買新房之前**好審查開發(fā)商的預售許可證,并且是審查原件,以防復印件作假。
2、按照合法程序和標準簽訂合同
購房者應該按照標準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不要隨意去簽訂開發(fā)商自己定的《定購協議書》。因為這并非購房的必經程序,這種合同一定是權利義務不平等的,對自己尤其不利。
3、簽訂合同,事先約定交房時限
因為各種原因,導致交房延期現象時有發(fā)生,為了避免開發(fā)商在預售合同上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等,并使用一些模糊的語言。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具體確定到“某年某月某日”,并寫明如果開發(fā)商不能按時交房應該承擔哪些責任。
4、考慮不能貸款的情況
現在人買房一般都需要向銀行貸款,但可能會出現部分購房者會因為征信或者其他問題造成銀行拒貸的情況,所以購房者一定要在購房合同中和開發(fā)商約定清楚,如果購房者因貸款被拒而導致無法買房,開發(fā)商要如數退還購房者所繳納的定金和其他款項。如果購房合同中無約定,購房者個人不僅定金要不回來,可能還要承擔違約責任。
5、確認各項費用的支出問題
交房時,購房者大多都還要支出一部分款項,比如說契稅、公共維修基金、印花稅、物業(yè)費等等。除此之外還可能有一些小的支出費用,為了避免以后和開發(fā)商發(fā)生糾紛,**好事先確定這部分費用由誰承擔。 -
138****3947
簽訂購房合同需要注意項如下:
查看全文↓ 2019-08-29 13:35:58
房屋的性質,住宅用地是70年,商業(yè)是40年,有些人會打著住宅的幌子賣商業(yè)的房子。
房屋的朝向,這個在自己選擇好的朝向后在購房合同上也要看仔細。
房子的面積,房子的面積是否和當時說好的一樣,不要差個幾平方的。
房子的層高,一般的標準層高是3米,凈層高是2.8米。
房子的交房時間,這個要明確在合同上,如果開發(fā)商逾期交房的話違約責任是什么。
是否水電氣三通,這個也要明確在合同上,開發(fā)商一般都會明確的。
辦理產權證時間,這個時間是否在購房合同上明確,如果沒有明確可以要求明確時間。 -
158****2221
預售是如今房地產銷售的一個主要方式,但簽訂預售房屋合同需要注意一些事項以防止某些風險。簽訂預售合同時主要有以下一些注意事項:
查看全文↓ 2019-08-29 13:35:51
1、確認開發(fā)商已經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2、確認開發(fā)商制定的格式條款是否公平。
3、明確約定房屋交付條件和遲延交房的違約責任。開發(fā)商遲延交房的責任主要分為遲延交房的違約金、賠償金和購房人解除合同的權利兩個層次。應當明確這些規(guī)定的具體內容。
4、明確約定抵押權的處理方式。。
5、明確面積誤差的處理結算辦法。預售合同約定的面積一般為按圖測算的面積,難免與**終實測面積有誤差。為了避免日后發(fā)生糾紛,購房者應當在預售合同中約定出現面積誤差后的處理方法。
6、及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xù)。商品房預售合同簽訂后,從合同信息網上備案到購房人領取房產證、土地證,前前后后有很多法定手續(xù)需要辦理。
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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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簽合同時,需要注意以下事項:第一,網簽時一定要審查開發(fā)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預售證,則通常開發(fā)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證、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這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第二,網簽時一定要采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制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千萬不能馬虎。第三,網簽時一定要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第四,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如果選擇按套內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時,應當在“面積差異處理”條款中明確面積發(fā)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第五,網簽時一定要認準交房日期是否確定。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fā)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后、質量驗收合格后、小區(qū)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什么是網簽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guī)定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開發(fā)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網上簽約的程序為:交易雙方當事人根據網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協議或買賣合同文本協商擬定相關條款———由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通過網上簽約系統,打印經雙方確認的協議或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在電子樓盤表上注明該商品房已被預訂或簽約。每一宗交易的網上操作程序應在24小時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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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網簽的時間節(jié)點,是在購房者做完購房資格核驗之后,到售樓處完成網簽。購房資格核驗通過的,才能進行網簽,核驗沒有通過的,無法進行網簽,購房資格核驗結果的有效期為30天,決定哪天網簽,要看認購書中約定的**后簽約日期,在**后簽約日期之前進行網簽即可。交易流程:交易雙方當事人根據網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協議或買賣合同文本協商擬定相關條款;由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通過網上簽約系統,打印經雙方確認的協議或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在電子樓盤表上注明該商品房已被預訂或簽約。買新房住宅與買商住,網簽準備的材料有所不同,具體如下:買住宅網簽材料:購買住宅,在認購階段時會做購房資格核驗,提交的購房資質審核的材料包括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社保繳存或個稅繳存記錄、非本市戶籍還需提供居住證(北京)。由于網簽材料與購房資質審核材料有重合,所以在網簽時,一般只需要購房者本人攜帶認購書、定金收據、銀行卡即可。買商住網簽材料:購買商住房,網簽前不需要進行購房資質審核,所以網簽需要攜帶的材料: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居住證(北京)、社保繳存或個稅繳存記錄、認購書、定金收據、銀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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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買賣雙方達成購買意向后,由開發(fā)企業(yè)委托的網簽操作人員首先在網簽系統中錄入合同文本相關信息,經買賣雙方確認無誤后,網簽操作人員將合同電子文本信息提交到網簽系統申請合同備案。2.申請備案的合同提交后,網簽系統將及時對買賣雙方確認提交的合同電子文本中的房屋自然狀況和他項權利限制狀況進行查驗,符合備案條件的,記載入登記簿,完成網上備案,生成合同編號。同時網簽系統及網站上的商品房樓盤表中將公示該套商品房已售的信息3.備案完成后,開發(fā)企業(yè)要及時在銷售現場打印出已經備案的網簽合同文本,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后分別留存。另外,購房人也可以憑身份證明到交易登記機構查詢合同確已備案的信息。三、注意事項有哪些?1.網簽合同網簽時一定要采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制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逐項填寫。2.房屋信息包括產權信息和基本建筑信息,包括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房屋性質,房屋抵押情況,房屋租賃情況等五方面內容,還有房屋位置,樓層,建筑年代等。3.付款信息包括房屋價格,付款方式,貸款約定,此外還包括交易方式,此項一般都是委托中介完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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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開發(fā)商在格式辦證通知中增加“辦證后責任終止”的備注,險些逃脫違約責任 因為房地產證辦理一直拖延,業(yè)主找開發(fā)商索賠。開發(fā)商則以業(yè)主已在辦證通知上簽字稱同意“辦證后責任終止”為由推脫。近日,深圳市羅湖法院經審理后認為,開發(fā)商在其制訂的格式辦證通知中備注一個含義模糊的免責條款,有違公平誠信,故判決開發(fā)商承擔延期辦證違約責任。 張某稱,他于2005年 3月4日與某大廈的開發(fā)商簽訂了購房合同,總價為人民幣336,937元。約定了因開發(fā)商原因造成他們不能按期限領取《房地產證》的,開發(fā)商從取得《驗收備案證明書》之日的第210日起,每日按買賣總價款的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該大廈于2005年1月10日竣工驗收,但開發(fā)商遲延至2006年才陸續(xù)為業(yè)主辦理了房地產證,張某的《房地產證》直到2006年2月22日才登記核發(fā)。張某認為,開發(fā)商違約時間共197日,請求羅湖法院判令某大廈的開發(fā)商支付逾期辦證違約金人民幣2萬元。 開發(fā)商辯稱,雙方在辦證通知上曾簽過一個備注:“乙方(即張某)取得房地產證后,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及責任終止”,開發(fā)商認為,備注內容可以認定為,張某一旦取得了房產證明就放棄追究開發(fā)商延期辦證責任。 羅湖法院審理認為,開發(fā)商利用發(fā)給張某的辦證通知備注上一條含義模糊的條款,借此逃避責任,其行為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不能據此免于承擔逾期辦證的違約責任。故此,羅湖法院判決開發(fā)商向原告張某支付延期辦理房地產證違約金人民幣19912.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