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開發(fā)商的延期交房,購房者可以根據法律和合同的相關規(guī)定選擇解除合同或者索賠違約金。有效的辦法就是聯合多數業(yè)主進行投訴,引起主管部門的重視,來幫助大家排除樓盤的不合法因素,把手續(xù)補辦上來,這樣才能真正保障業(yè)主的權益,而不單單是準時交樓就行了,因為能保證《房屋產權證》要順利辦理下來才是**重要的。擴展資料:中國《涉外經濟合同法》第29條規(guī)定:“一方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所期望的經濟利益,在合同約定的期限沒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許推遲履行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另一方面可解除合同”。實際違約制度作為允許和限定債權人在債務人違約的情況下解除合同的重要規(guī)則,是維護合同紀律、保護交易安全的重要措施,其適用范圍應具有普遍性。主要有下列表現形式:
全部3個回答>房子不交房怎么辦? 房子到期不交房怎么辦?
135****2292 | 2019-05-17 12:16:57
已有3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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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571
根據你的描述,該房屋已經延遲交房很長時間了;
查看全文↓ 2019-05-17 12:17:12
就你目前的情況給你以下建議:
建議一、你現在可以繼續(xù)收取開發(fā)商的違約金(按天計算,有一天算一天)直至該房屋順利履行交接手續(xù)為止;此條款適用于房間漲幅過快,收取的違約金及賠償金總額不足以彌補房價的漲幅;
建議二、你可以現在就要求單方面解除合同,同時要求開發(fā)商按天支付你現有的違約金,直至解約當日的為止;并且要求對方同時承擔賠償責任,一般合同的賠償責任是房屋總價值的15%-20%;
這個合同條款一般都會有明確的,你好好看看房地產買賣合同;此條款適用于房屋目前的漲幅沒有超過你的賠償總金額,換句話說:你收取開發(fā)商的違約金及賠償金總額大于該房屋同等價值 -
135****1793
開發(fā)商延期交房應該找房產局投訴或者消協等部門解決,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延期交房是違約行為,但承擔違約責任應當依據合同的約定,如果沒有約定,可按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來承擔違約責任。
查看全文↓ 2019-05-17 12:17:07
購房者應依合同約定行使權力,對于開發(fā)商逾期交付房屋的,購房者應根據自己所要達到的目的,結合合同的具體約定,來行使自己的權力。
解除權的行使期限為,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駛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fā)生之日起一年內行駛。如果合同中對逾期交房的處理有明確約定的,一般按照約定處理。在合同中對逾期交房的處理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禁止性規(guī)定等情形的,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處理。
購房者對于開發(fā)商逾期交付的房屋進行使用的,仍可以追究開發(fā)商的違約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zhí)行。 -
133****8626
選擇安置房——征收方卻遲遲不交付房屋,你該怎么辦?
查看全文↓ 2019-05-17 12:17:03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guī)定:房屋征收補償方式有兩種:1.貨幣補償;2.產權置換。在實踐中,產權置換的安置房一般都是期房,在交房之前,會有一定的過渡期,征收方需要支付被征收人過渡費,一般按照人口予以計算。在實踐中,存在征收方遲遲不交付安置房的情形,我們該怎么辦呢?
安置房的交房期限如何確定?
在征收時,征收方與被征收人就房屋征收補償會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在協議中可以約定安置房的交房期限,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安置房,沒有約定看實際情況,在實踐中交房期限一般為24-36個月,可以通過查詢被征收房屋所在省市的相關規(guī)定來確定。例如,浙江省在《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規(guī)定: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過渡期限為自被征收人搬遷之月起二十四個月;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為房屋征收范圍內新建高層建筑的,過渡期限為自被征收人搬遷之月起三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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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的交房期辦理。超過雙方約定的交房期對方不交房,對方就違約了,你可以向對方索要違約金。索要協商不成的話,還可以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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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可能吧,不交房是由于驗收過來了,可是房證能下來,說明驗收通過有備案表了應當具有交房條件了。有幾種可能:是否是你還有甚么交房費用沒有交?是否是房產證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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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到期不交房怎么辦答
交房的具體時間要問開發(fā)商或者售樓處才可以其它人無法回答,即便回答了也不權威。一般購房合同里面肯定有寫明交房的時間該合同約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延期不交房也會有相應的責任劃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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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關法律規(guī)定,如果開發(fā)商延期交房,購房者想解除購房合同前必須先催告,在催告過后接下來3個月,開發(fā)商仍然不交房的,購房者可以退房。所以說,一旦遇到延遲交房的情況時,購房者應當及時書面催告開發(fā)商交付房子。如果開發(fā)商在收到催告交房通知函后3個月仍然不能按時交房的,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可要求退還購房款,同時追究開發(fā)商的違約責任。有些開發(fā)商會在辦理交房手續(xù)的過程中,要求購房者簽署一份房屋交接單。購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在簽署這類文件時,務必看清楚房屋交接單上的各項內容。如果購房者只是為了拿到鑰匙進行入室驗房,這就并不代表自己接受房屋,同意交房。而這些需要在房屋交接單上標注清楚,以免不必要的麻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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