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賣家協商解決任何糾紛解決的首選方法都是協商,因為協商不需要走太過正式的法律程序,耗費時間短,雖然也存在著難以達成一致意見等缺陷,但在有些情況下反而是比較有效的方法。所以當糾紛發(fā)生,購房者開始還是應該選擇與賣家面對面協商,擺出有關的事實依據,并提出和解的要求。如果能夠協商一致,那就將會是圓滿的解決辦法。2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如果協商不成,并且房屋買賣的爭議或者分歧比較大,購房者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消費者協會投訴,并提交詳細的文字材料和證明材料。雖說消費者協會的影響力可能不足以為你討回公道,但是畢竟賣家會因此受到調查,產生一定的困擾,有些賣家并不希望如此,自然就會選擇和平解決了。3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如果你購房的時候涉及到了中介費、合同約定外的其他收費和物業(yè)費等費用,那你就可以向有關的物價行政管理部門投訴。如果遇見了合同欺詐等糾紛,你就可以向有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如果遇見各類建筑安裝、市政、公用等建設工程在建期內發(fā)生的工程質量問題,你可以根據建設部《建設工程質量投訴處理暫行規(guī)定》向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投訴。4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同雙方在合同中或者事后達成了仲裁協議的,可以向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房地產糾紛交付仲裁的前提是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書面仲裁協議,否則仲裁機構無權受理。交由仲裁機構處理不僅方便快捷,而且仲裁機構和仲裁庭的成員都是由當事人雙方自行選定的,也有利于減少糾紛雙方的對立情緒。5向有關人民法院起訴向有關人民法院起訴是**后的手段,如果之前的方法起不到效果,只能采取訴訟的方式,即使訴訟相對來說比較復雜并且耗時耗力,但是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就需要拿起法律武器。但是要記住訴訟講求證據,所以購房者一定要注意收集證據,比如房屋買賣合同等。
全部3個回答>??哪位能說下房屋糾紛解決方法有哪些?
158****3110 | 2019-01-26 10: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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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4451
常見的房產糾紛:
查看全文↓ 2019-01-26 10:23:45
一、單違約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因一方當事人要求解除合同,守約方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即付出的房款、中介費、利息等)和房屋差價等可得利益損失,違約方應當予以賠償。 賠償的范圍包括:合同約定價格與房屋現在市場價之間的差額。實踐中可以委托具有評估資質的專業(yè)機構進行評估或者比照**相類似的房屋(同幢相同樓層及房型、相鄰幢同樓層及房型、相同區(qū)域內房屋)市場交易價格,與買賣合同約定價格之差確定房屋差價損失,但合同另有約定或當事人事后能夠協商確定的除外。
二、出賣人違約買受人要求解除 出賣人違約行為符合合同約定或法定解除條件,但合同不存在法律上或事實上履行不能的情形,雙方可以繼續(xù)履行,此時應根據雙方合同約定的違約條款處理,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此種情況下,如果守約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其應按照合同約定的違約條款獲得賠償。
三、房屋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 房屋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當事人有損失的,按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予以分擔。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在房屋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撤銷的情況下,當事人一方主張賠償合同履行的房屋差價等可得利益損失的,此時可得利益不存在,當事人沒有索賠的法律依據,不應得到法律的支持。如果一方當事人存在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偽造授權書等惡意行為致使合同無效或被撤銷的,另一方要求賠償房屋差價等實際損失的,應結合案件具體情況,根據房屋買賣合同是否實際履行、買受人支付購房款的數額、出賣人是否已將房屋交付使用等因素,綜合判斷予以確定,但以合同實際履行時的可得利益額為限。 -
152****5621
一是房屋產權糾紛。主要表現為因產權證書的登記、撤銷、變更等產生的糾紛。
查看全文↓ 2019-01-26 10:23:37
二是房屋買賣糾紛。這是日前房地產糾紛中的熱點和難點問題。
三是房屋優(yōu)先購買權糾紛。這類糾紛主要是因爭議房屋存在共同共有、共同使用及承租關系,權利人在出賣房屋時,未正確向共同共有人、共同使用人及承租人行使告知權而引發(fā)的糾紛。
四是房屋租賃糾紛。房屋租賃糾紛一般發(fā)生在公房或私房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它通常涉及房屋租賃合同、租金、租賃房屋的養(yǎng)護維修、公房承租權等方面的法律問題。
五是房屋抵押、典當糾紛。六是房地產相鄰關系糾紛。這是一種經常發(fā)生的房地產糾紛,它是指由相鄰房地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通行、采光、空間延伸、管線設置等問題而引起的糾紛。
七是房屋拆遷糾紛。 -
137****5010
一、房產糾紛的類型有哪些
查看全文↓ 2019-01-26 10:23:22
分析目前產生的大量房產糾紛,主要分以下幾類:
一是房屋產權糾紛。主要表現為因產權證書的登記、撤銷、變更等產生的糾紛。
二是房屋買賣糾紛。這是日前房地產糾紛中的熱點和難點問題。
三是房屋優(yōu)先購買權糾紛。這類糾紛主要是因爭議房屋存在共同共有、共同使用及承租關系,權利人在出賣房屋時,未正確向共同共有人、共同使用人及承租人行使告知權而引發(fā)的糾紛。
四是房屋租賃糾紛。房屋租賃糾紛一般發(fā)生在公房或私房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
它通常涉及房屋租賃合同、租金、租賃房屋的養(yǎng)護維修、公房承租權等方面的法律問題。 五是房屋抵押、典當糾紛。 六是房地產相鄰關系糾紛。這是一種經常發(fā)生的房地產糾紛,它是指由相鄰房地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通行、采光、空間延伸、管線設置等問題而引起的糾紛。 七是房屋拆遷糾紛。
二、房產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哪些
房屋產權糾紛解決根據不同的糾紛有不同的解決方式,總結起來有以下幾種:
第一,凡以房屋為標的物的房屋確權、使用、買賣、租賃、典當、抵押等民事行為發(fā)生的糾紛,以及與房屋相關聯的房屋裝修、裝潢、設計、附屬設施的歸屬糾紛,當事人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二,拆遷人與被拆人因拆遷補償、安置等發(fā)生糾紛,雙方協商達不成協議的,由批準拆遷的主管部門或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同級人民政府裁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起訴。
第三,單位內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權,是單位內部行政管理行為,職工對分房有意見,或者單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糾紛不屬于法院受理范圍,而應由本單位或者有關行政部門解決。
第四,單位分給職工住房使用權并訂有分房合同的,職工由于本人原因離職、辭職,或被單位開除時,單位根據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權,由此引起的糾紛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五,因為有關部門審批建筑不當,影響他人通風、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糾紛,當事人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解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六,因違章建筑引起的房產糾紛,以及因違章建筑的認定、拆除引起的糾紛,行政機關不依法處理或處理不當,當事人不服的,可以作為行政案件提起訴訟。但是,當事人以違章建筑物為標的發(fā)生的買賣、租賃、抵押等民事糾紛以及因違章建筑妨礙他人通風、采光等引起的相鄰糾紛,可以作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訴。
目前**多的糾紛是付了定金或者是**款但辦不出貸款,開發(fā)商卻不予退還定金或**款,甚至要求購房者支付違約金。這類糾紛購房者完全可以借助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利。不過,買家能否維權成功的關鍵在于與開發(fā)商簽訂的合同中,建議買家請專業(yè)律師陪同簽訂合同,以**大限度地保護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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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的方式有多種:一、是可以自行協商解決;二、是可以通過當地的村、鄉(xiāng)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解決;三、是可以申請當地農業(yè)主管部門進行仲裁解決;四、是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訴訟解決。《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關于土地承包經營權爭議的解決方式有四種: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第五十一條 因土地承包經營發(fā)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第五十二條 當事人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裁決書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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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存人攜帶以下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到銀行申請開設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1、身份證;2、上一年度養(yǎng)老保險繳費證明或收入納稅證明;3、就業(yè)登記證(登記顯示為待業(yè)狀態(tài));4、銀行個人儲蓄賬戶存折或銀行卡(需要辦理按月扣款者提供)。二、繳存1、銀行代扣繳存:繳存人將每月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在規(guī)定的時間以前存入銀行個人儲蓄賬戶,銀行每月自動劃款,劃賬時間為每月10日和25日。2、現金繳存:繳存人在銀行柜面辦理繳存業(yè)務,一次**多可以繳存一個公積金年度的住房公積金。三、個人變更(一)比例、基數變更繳存人攜帶下列資料在每年7月到銀行柜臺辦理繳存基數、比例調整手續(xù):1、身份證;2、上一年度養(yǎng)老保險繳費證明或收入納稅證明。(二)個人信息變更個人信息變更包括繳存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個人儲蓄賬戶等與住房公積金管理相關的信息。繳存人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攜帶以下相關材料原件及其復印件到銀行網點申請辦理變更:1、《住房公積金繳存協議》;2、身份證;3、相關證明材料(存折、銀行卡等)。(三)個人賬戶封存繳存人因失業(yè)或其他原因導致不能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應當自中斷繳存之日起三十日內攜帶下列資料到銀行網點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手續(xù):1、身份證;2、相關證明材料(如街道等部門開具的無收入證明)。(四)個人賬戶啟封當繳存人符合正常繳存條件時,應當自恢復正常繳存條件之日起三十日內攜帶下列資料到承辦銀行網點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啟封手續(xù):1、身份證。(五)個人賬戶漏繳繳存人如因特殊或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家庭重大變故等)原因導致一段時間內無法或無能力繳存公積金致使個人賬戶封存的,在辦理賬戶啟封恢復繳存住房公積金時,還需要提供個人一個階段內無收入或無能力繳存的證明文件(如街道出具的無收入證明)辦理漏繳手續(xù)。四、賬戶轉移繳存人到單位就業(yè)的,應當攜帶下列資料到銀行網點申請辦理賬戶轉移:1、新單位出具的公積金接收函或外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公積金接收函(轉移到外地人員提供);2、與新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3、身份證。五、提取1、繳存人按規(guī)定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建行網點申請?zhí)崛∽》抗e金。2、詳細請參看《住房公積金提取須知》。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guī)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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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證據,到法院起訴,主張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谝话倭惆藯l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如何解決土地糾紛?有什么好的解決方法?答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guī)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解決途徑主要有:(1)協商解決。協商是指當事人在發(fā)生土地承包糾紛后,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依據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合同的約定,直接進行磋商,自行解決爭議。這是解決承包糾紛**基本、**有效的方法。(2)調解解決。調解,是指當事人雙方發(fā)生糾紛后,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過講理勸說,分清是非,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依據法律規(guī)定,雙方自愿達成協議,這也是解決土地承包合同糾紛的重要方式。(3)仲裁解決。仲裁是我國在特定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體制的前提下,為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準司法”方式,不同于仲裁法規(guī)定的一般經濟糾紛仲裁。(4)訴訟解決。訴訟是解決土地承包糾紛的終極途徑,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的判決結果是具有強制力的。(一)農村土地糾紛的解決方式1.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2.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xiāng)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3.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二)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的解決方式1.因土地承包經營發(fā)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2.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3.當事人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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