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產證辦理程序和所需費用如下: 程序: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后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xù)的通知后,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xù)費、契稅、印花稅后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xù)。交易所會給買方發(fā)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xù)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xù)后,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fā)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qū)(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fā)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墻界表》、《面積計算表》?! 。?)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后,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費用: 1、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權證增收工本費10元/本?! ?、其它房產建筑面積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為300元,1000~2000㎡的為500元,2000~5000㎡的為800元,5000㎡以上的為1000元;如共有權證增收工本費10元/本。 3、印花稅:印花稅:分為“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和“權利、許可證照”印花稅。“產權轉移書據”稅目稅率為萬分之五,計稅依據為書據中所載的金額,買賣雙方均要交納;“權利、許可證照”稅目適用5元/件的定額稅率,買方交納。
全部3個回答>辦土地使用證費用是多少? 辦土地使用證有具體的收費標準嗎
152****2219 | 2018-12-29 14: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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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539
收費標準和收費依據由各地自行制定,各地有所不同。 比如江蘇省某地的標準:
查看全文↓ 2018-12-29 14:54:35
1、土地登記費(蘇價涉[1995]155號、蘇價房[1999]134號):①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全額預算管理事業(yè)單位每宗地收10元;②企業(yè)、自收自支單位土地使用面積在1000m2(含1000m2)以下每宗地收110元,每超過500m2以內加收40元,**高不超過4萬元;③差額預算管理事業(yè)單位土地使用面積在2500m2(含2500m2)經下每宗地收160元,每超過500m2以內加收20元,**高不超過1萬元;④城鎮(zhèn)私房用于生產經營地土地使用面積在500m2(含500m2)以下每宗地收90元,每超過100m2以內加收20元,**高不超過200元;⑤城鎮(zhèn)居民住房(私房)土地使用面積100m2(含100m2)以下每宗地收18元,每超過50m2以內加收5元,**高不超過35元?! ?br/>另外對于民房遺留問題,根據淮政發(fā)[2003]131號文件:超法定面積135m2以上部分按90元/m2收取;
2、交易服務費(蘇價服[2004]131):依照法律、法規(guī)不需要進入土地市場交易的,不交納此費用。對土地使用權進行出讓的,按照土地交易面積向受讓方收取1.2元/m2;對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的,向交易雙方收取2.4元/m2,雙方各承擔一半;對土地使用權進行出租和抵押的,向交易雙方收收取1元/m2,,雙方各承擔一半。 -
142****5707
1、假如所購買的房屋用地屬劃撥性質的,需繳納按評估價40%出讓金,評估費、測繪費、登記費按不同的用地面積收取。交易服務費600元、證書費20元,印花稅票5元。
查看全文↓ 2018-12-29 14:54:29
營業(yè)稅5.4%,契稅3%,增值稅1%屬財稅部門收取部分。
2、如果你所購買的房屋用地屬出讓性質的,則除出讓金部分不用繳交外,其他收費同上。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記規(guī)則》的規(guī)定,土地登記按照土地登記申請書——地籍調查——權屬審核——登記發(fā)證的程序辦理: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戶籍證明;
3、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材料(政府材料);
4、初始登記頒發(fā)的土地證書;
5、地上附著物權屬證明;
6、建設用地批準書(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
7、批準用地繳稅費發(fā)票或有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 -
157****2187
一、房產證辦理程序和所需費用如下:
查看全文↓ 2018-12-29 14:54:23
程序: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后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xù)的通知后,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xù)費、契稅、印花稅后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xù)。交易所會給買方發(fā)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xù)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xù)后,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fā)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qū)(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fā)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墻界表》、《面積計算表》。
?。?)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后,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費用:
1、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權證增收工本費10元/本。
2、其它房產建筑面積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為300元,1000~2000㎡的為500元,2000~5000㎡的為800元,5000㎡以上的為1000元;如共有權證增收工本費10元/本。
3、印花稅:印花稅:分為“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和“權利、許可證照”印花稅?!爱a權轉移書據”稅目稅率為萬分之五,計稅依據為書據中所載的金額,買賣雙方均要交納;“權利、許可證照”稅目適用5元/件的定額稅率,買方交納。 -
158****3676
2017年2月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農業(y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培育農業(yè)農村發(fā)展新動能的若干意見》提出,要大力培育新型農業(yè)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通過經營權流轉、股份合作、代耕代種、土地托管等多種方式,加快發(fā)展土地流轉型、服務帶動型等多種形式規(guī)模經營。當前越來越多的社會資本注入農業(yè)領域,農業(yè)公園、現代農業(yè)示范區(qū)、主題農莊等成為了發(fā)展農業(yè)的借鑒模式。投資農業(yè)的基礎之一在于獲取農村土地,本文主要探討在現有法律框架下農村土地的承包及流轉相關法律問題,以及未來政策的發(fā)展方向。
查看全文↓ 2018-12-29 14:54:17
本文所稱的農村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農業(yè)的土地。
1
農村土地的承包方式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2009年修訂),農村土地承包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家庭承包,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小組作為發(fā)包人,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每一個農戶家庭全體成員為一個生產經營單位作為承包人來進行承包;一種是以其他方式承包,即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以該種方式承包的,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yōu)先承包權。
2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取得
1發(fā)包
所謂發(fā)包,指發(fā)包人與承包人簽訂承包合同,原始設立土地承包經營權。
《物權法》規(guī)定,土地承包經營權自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生效時設立。由此可見,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發(fā)包采取的是合同生效主義,第一手承包人不需要登記公示即可經營開發(fā)并進行流轉。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法釋[2005]6號)(以下簡稱“《司法解釋》”)對于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設立取得做出了進一步的操作性規(guī)定:“發(fā)包方就同一土地簽訂兩個以上承包合同,承包方均主張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已經依法登記的承包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二)均未依法登記的,生效在先合同的承包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三)依前兩項規(guī)定無法確定的,已經根據承包合同合法占有使用承包地的人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但爭議發(fā)生后一方強行先占承包地的行為和事實,不得作為確定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依據?!?br/>
值得注意的是,《農村土地承包法》第49條規(guī)定:“通過以其他方式承包的農村土地,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的,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流轉?!薄端痉ń忉尅返?1條也規(guī)定:“承包方未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等證書,即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fā)包方請求確認該流轉無效的,應予支持?!本C上,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人不需要登記公示即可經營開發(fā)并進行流轉;而以其他方式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人不需要登記公示可經營開發(fā),若要進行流轉,則必須以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為前提,否則發(fā)包方可請求確認流轉無效。
2轉讓
所謂轉讓,指原承包人與另一方簽訂流轉合同,以轉讓的方式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另一方,轉讓后原土地承包關系自行終止。
《物權法》規(guī)定,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當事人要求登記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請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因此,農村土地的轉讓采納了登記對抗主義,流轉合同生效,受讓人即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但在該轉讓未進行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情況下,原承包人又轉讓給了善意第三人并進行了登記,則由該第三人取得承包經營權。
實踐中,存在企業(yè)或個人希望受讓家庭承包的土地并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情形,已經分產到戶的農村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能不能轉讓?《農村土地承包法》明確規(guī)定,家庭承包土地的承包方有穩(wěn)定的非農職業(yè)或者有穩(wěn)定的收入來源的,經發(fā)包方同意,可以將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其他從事農業(yè)生產經營的農戶。2016年發(fā)布的《關于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提倡實行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并行,指出承包農戶轉讓土地承包權的,應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進行,并經農民集體同意。《國家林業(yè)局關于規(guī)范集體林權流轉市場運行的意見》(林改發(fā)〔2016〕100號)也明確規(guī)定,對家庭承包林地,以轉讓方式流轉的,流入方必須是從事農業(yè)生產經營的農戶,原則上應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進行,且需經發(fā)包方同意。因此,家庭承包土地的承包關系的變更,原則上應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戶中進行。雖然,我國目前沒有法律規(guī)定對“農戶”一詞做出明確界定。但究其宗旨,穩(wěn)定家庭承包經營,核心是穩(wěn)定家庭承包關系,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防止大資本排擠小農戶,出現嚴重的社會就業(yè)問題,且避免土地不合理使用和掠奪式經營,造成土地質量下降和生態(tài)環(huán)境惡化。據此,針對家庭承包的土地,維護農戶的承包權,盤活企業(yè)或個人的經營權當是目前政策發(fā)展趨勢。
3承包經營權的取得程序
家庭承包的,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一)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二)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擬訂并公布承包方案;(三)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四)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五)簽訂承包合同。且承包方案應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以其他方式承包的,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48條,發(fā)包方將農村土地發(fā)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批準。
以受讓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7條,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fā)包方同意;《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第25條規(guī)定,承包方轉讓承包土地,發(fā)包方同意轉讓的,應當及時向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報告,并配合辦理有關變更手續(xù)。實踐中,比如在海南省,受讓土地承包經營權,應獲得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會議同意,且需要鎮(zhèn)政府的批準。另外,在海南省轉讓林地還涉及增值費的問題,根據《海南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市縣集體商品林地林木權屬流轉的指導性意見》第六條,通過其他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依法進行流轉產生增值的,增值部分不低于50%歸發(fā)包方全體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所有。因此,海南省實踐中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通常會采取其他形式,如協議同意另一方使用該土地,另一方支付青苗補償費,以此規(guī)避因轉讓產生的增值費問題。
3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1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方式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農業(yè)部令第47號),農村土地的流轉包括轉讓、互換、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其中轉讓是指承包方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其他人;互換是指承包方之間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對屬于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地塊進行交換;轉包是指承包方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轉給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農戶從事農業(yè)生產經營;出租指承包方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租賃給他人從事農業(yè)生產經營;入股是指實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間為發(fā)展農業(yè)經濟,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股權,自愿聯合從事農業(yè)合作生產經營;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量化為股權,入股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從事農業(yè)生產經營。轉讓和互換會改變原有的承包關系。
家庭承包的土地與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的流轉存在一定區(qū)別。首先,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規(guī)定,家庭承包的流轉方式有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等方式,其他方式承包土地的流轉方式有轉讓、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其次,家庭承包土地入股應在承包方間進行,不能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量化為股份,投入到從事農業(yè)生產的工商企業(yè),也不能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投資成立農業(yè)經營公司,而是農戶以入股形式組織在一起,從事農業(yè)合作生產,收益按照股份分配,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則無此要求;**后,在轉讓方面,兩者也存在區(qū)別,已在上文闡述,在此不再贅述。 -
151****6739
這個周末全國輿論**關切的重大新聞莫過于下面這件事:據報道,2016年3月溫州市民王先生買了一套二手房,過戶時發(fā)現房子的土地使用證只有20年,且經在3月4日過期了。當地政府工作人員稱:要拿到新的土地證,必須補繳費用延長土地使用期限,初步估算續(xù)期費大約30萬元,而這套房子總價才65.8萬元。
查看全文↓ 2018-12-29 14:54:09
此次事件引發(fā)輿論關注的本質在于它觸及了如今越來越緊迫的“土地期滿如何續(xù)期”問題。這個問題自2007年物權法出臺一直懸而未決。物權法“自動續(xù)期”語焉不詳,自動續(xù)期怎么個續(xù)法亟待有關部門進一步說明澄清。
記者整理發(fā)現,除了上述溫州案例外,至少在青島、深圳還有四個土地使用權到期續(xù)期案例。青島的案例是黃島阿里山小區(qū)。
阿里山小區(qū)5071戶業(yè)主的土地使用權期限分別為20年、30年、35年,其中310戶業(yè)主的房屋土地使用權在2009年6月底就到期了。媒體給這些房子取名“撞限房”。據報道,當時青島政府提出的續(xù)期方案是:1、物權法細則不明,土地期滿應有償續(xù)期,出讓金需要續(xù)交。2、以區(qū)域過去1年的平均地價為計算基準,折算到建筑面積大約是60%,因為當時黃島區(qū)的地價是1000塊,所以100平方米的房子業(yè)主要補繳地價6萬塊。
深圳則有三例此類案件。
一個南山的金桃園小區(qū)。2011年金桃園大廈業(yè)主被告知,在土地期滿后,深圳政府將無償收回金桃園大廈地塊使用權。隨后,金桃園被媒體報道成為:“全國第一家土地使用權到期后將被政府無償收回的物業(yè)”,引發(fā)了極大的輿論風波。后來深圳政府出面澄清:金桃園大廈中住宅部分的土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依據《物權法》規(guī)定自動續(xù)期,非住宅部分的土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xù)期問題,依照屆時執(zhí)行的法律規(guī)定辦理。
第二個案例是羅湖的國際商業(yè)大廈。國際商業(yè)大廈同一幢樓有20、30、40、50年等四種年限不一的房產證,**早的在2001年就已經到期。深圳市在2004年出臺《深圳市到期房地產續(xù)期若干規(guī)定》:土地期滿,可按照公告基準地價的35%補繳續(xù)期。國際商業(yè)大廈得以成功延期。
**近一個案例是福田區(qū)長城大廈。福田上世紀80年代的商品房長城大廈一位業(yè)主向政府遞交土地延期申請,成功把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從原來的50年延長到了70年。這套房屋面積是80.58平,補繳金額為44940元,平均每平米補繳了557元。業(yè)主后來掛牌710萬賣掉此房。按710萬房價計算,深圳住宅續(xù)期補繳金額大概是房價的萬分之五左右。
上述五個案例,青島、深圳和溫州政府至少都認為土地期滿續(xù)期是有償的。而各地政府續(xù)期繳費的法律依據都是《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而不是物權法。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1條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xù)期……經批準準予續(xù)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guī)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xù)期或者雖申請續(xù)期但依照前款規(guī)定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不同之處僅在于,深圳、青島續(xù)期收費依據是當地的“公告基準地價”,一般不過幾百塊、上千塊,而溫州執(zhí)行的是“市場評估地價”,就是同類型的土地公開出讓的價格大概是多少錢,續(xù)期費用遠超深圳、青島,因此溫州這一事件被認為具有一定風向標意義,如果各地就此效仿,天都要塌下來了!
因此,這一消息被部分媒體解讀為,樓市出現重磅利空,所有房東都只是一個長期租戶,就不難理解了。
溫州政府做法也和人民日報2016年1月份釋疑“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辦”所述方法有異。人民日報當時給出了兩個辦法:1、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梢杂煞课輼I(yè)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2、根據規(guī)劃需要,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對業(yè)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而物權法沒有明確說,《物權法》第149條規(guī)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xù)期”。沒有說是“有償”還是“無償”。
這次溫州國土資源局土地利用管理處處長張少清給的理由就是這樣,他表示,《物權法》只規(guī)定了“自動續(xù)期”,但該如何續(xù)期,需不需要交納土地出讓金以及交納標準都沒有明確。在國家沒有具體實施細則的情況下,目前我們基層國土部門只能參照國有土地出讓的做法,先由第三方評估機構評估土地價格,根據單位地價或折算出樓面地價,算出總的土地出讓金,重新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眾說周知,內地城市土地制度是學習的香港,香港也存在土地期滿續(xù)期問題。但香港土地期滿續(xù)期原則是:免費續(xù)期、只交年租。香港《基本法》規(guī)定,新出讓土地的期限一般為5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后,沒有續(xù)期權利的土地經政府同意可再續(xù)期50年,無須繳納一次性地價,每年只需繳納應課差餉租值3%的年租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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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你的房產證有沒有辦下來啊,如果房產證與土地分割表還沒下來就不好辦理土地證的。一手商品房是從售樓處取得房產證與土地分割表后,帶上身份證就可以去國土局或者行政大廳去辦理土地證了,通常20元錢吧;如果是二手房,直接憑過戶后的房產證與舊土地證、買賣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去土地局辦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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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房產證開發(fā)商可以代辦,也可以自己辦理。自己去辦理房產證流程由屋主本人拿著土地使用證,身份證原價及復印件到房管局大廳窗口辦理,一般需要以下證件:1、登記申請書;2、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原件核對); 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3、國有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上房屋初始登記提供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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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證是證明你擁有該塊土地使用權的證明文書; 房產證是證明你擁有該房屋所有權的證明文書。2、有部分城市實施房地合一發(fā)證,即房產證與土地證合并頒發(fā)一張證,房屋所有權證(即房產證)是你擁有房屋所有權的證明,憑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可以對房屋行使買賣、贈與、出租、抵押等權利。3、土地證只是證明你的房屋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如果是國有土地使用證,那么其上的房屋可以進行買賣、贈與、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體土地(或宅基地),那么其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買賣、贈與也需要得到村鎮(zhèn)相關部門的同意方可辦理。4、我國的土地所有權只有兩個:一是城鎮(zhèn)土地國家擁有,二是鄉(xiāng)鎮(zhèn)土地村民集體擁有。因此,任何單位不能單獨買賣土地所有權,可以通過出讓、劃撥、租賃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也不能單獨轉讓,當土地上的房屋轉移、抵押時,其附屬的土地使用權也隨之轉移、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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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土地使用證與房屋所有權證是相輔相成的,抵押貸款時:證件缺一不可,否則在國土資源部門辦不了抵押登記,也就是無法貸款。土地使用證登記的面積=(單棟樓基底面積/房屋總建筑面積)*個人使用建筑面積,而得來。那就要看你所分攤的土地面積是多少了,也就是將來你的土地使用證上登記的面積。登記費8分/平方米,每戶證書工本費16-20元不等,契稅是:每平方米*你的位置所在土地級別中的價格*1.5%;以上費用就是你所辦理土地使用證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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