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tǒng)稱為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23-3契稅,是以所有權發(fā)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應繳稅范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
全部2個回答>承受方是契稅納稅人是指什么?
144****3279 | 2018-07-19 11: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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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8546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fā)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應繳稅范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
查看全文↓ 2018-07-19 11:57:22 -
137****3113
一、契稅的納稅人——權屬的承受人
查看全文↓ 2018-07-19 11:57:01
契稅的納稅人,是指在我國境內承受(獲得)“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和個人。
提示:這里所說的“承受”,是指以受讓、購買、受贈、交換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權屬的行為。
二、契稅的征稅范圍
契稅以在我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行為作為征稅對象。土地、房屋權屬未發(fā)生轉移的,不征收契稅。契稅的征稅范圍具體包括: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一級市場);
2.土地使用權轉讓((土地二級市場:包括出售、贈與、交換);
提示: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移。
3.房屋買賣;
4.贈與;
5.交換。
6.特殊情況,視同轉移:
(1)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2)以土地、房屋權屬抵債;(3)以獲獎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4)以預購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5)土地使用權受讓人通過完成土地使用權轉讓方約定的投資額度或投資特定項目,以此獲取低價轉讓或無償贈與的土地使用權的;(6)公司增資擴股中,對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入股或作為出資投入企業(yè)的,征收契稅;(7)企業(yè)破產清算期間,對非債權人承受破產企業(yè)土地、房屋權屬的,征收契稅。
提示:(1)企業(yè)破產清算期間,債權人破產企業(yè)土地、房屋權屬的,免征契稅。
(2)土地、房屋權屬的典當、繼承、分拆(分割)、出租、抵押,不屬于契稅的征稅范圍。 -
141****6511
一、承受方是承接或接受方,產權承受方是產權轉讓的受讓方,也就是購房人。
查看全文↓ 2018-07-19 11:56:51
二、根據(jù)現(xiàn)行《契稅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土地、房屋的產權承受人為契稅的納稅人。
三、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八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第三人。第八十九條 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的,適用本法第七十九條、第八十一條至第八十三條、第八十五條至第八十七條的規(guī)定。
第二百二十九條 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fā)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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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境內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際稅收行政管轄范圍內。土地、房屋權屬是指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單位是指企業(yè)單位、事業(yè)單位、國家機關、軍事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個人是指個體經營者及其他個人,包括中國公民和外籍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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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稅的納稅人包括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在我國轉移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或者是通過承受以及交換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和個人,都是需要繳納契稅的。在日常生活當中遇到比較多的就是房屋所有權的轉移,無論是房屋買賣還是房屋贈予,包括房屋的交換,都需要支付契稅。目前在買賣普通住宅的過程當中,可以享受一定的優(yōu)惠政策,主要為:1、所購買的普通住宅面積在90平米以下,契稅是按照房屋總額的1%收取。2、所購買的普通住宅面積在90平米以上,但是不足144平米,契稅是按照房屋總額的1.5%收取。3、所購買的住房面積超過144平米,就不再是普通住房,契稅也就無法享受優(yōu)惠政策,按照房屋總額的3%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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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yè)納稅人出租,房產承租方用于經營應繳納以下稅款:1.房產稅:以租金收入12%計算繳納。2.營業(yè)稅:以租金收入的5%計算繳納。3.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營業(yè)稅稅額乘以城建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不同適用城市7%、縣城、建制鎮(zhèn)5%、不在城市、縣城、建制鎮(zhèn)的1%三檔稅率)和教育費附加率3%計算繳納。4.企業(yè)所得稅:年終匯算清繳。5.印花稅:按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二、關于起征點的問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yè)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條例第十條所稱營業(yè)稅起征點,是指納稅人營業(yè)額合計達到起征點。營業(yè)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限于個人。營業(yè)稅起征點的幅度規(guī)定如下:(一)按期納稅的,為月營業(yè)額1000-5000元;(注:山東省為月營業(yè)額5000元)(二)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yè)額100元。(注:山東省為每次(日)營業(yè)額5000元)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財政廳(局)、稅務局應當在規(guī)定的幅度內,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qū)適用的起征點,并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備案。因此,營業(yè)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限于個人,不涉及企業(yè)、單位納稅人。營業(yè)稅起征點對于個人而言,不達起征點不征稅,超過起征點應全額征收營業(y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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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律師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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