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產證辦理受阻的原因 **為常見的原因是開發(fā)商的失誤,包括建設工程證照不全、房屋銷售許可程序瑕疵、文件材料遞交失誤甚至開發(fā)商資質不夠等問題。由于此類問題導致房管局不予辦理房產證,購房人當然可以選擇退房,法院也應當支持?! ”容^普通的情形是行政機關的原因導致房產證受阻,包括不按許可時限辦理許可事務、違規(guī)處理事務、索賄尋租或推諉等。遇到此類問題,法院首先排除了開發(fā)商的責任;那么,購房者是否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訴訟呢?理論和實踐中對比并不明確?! ≠彿空邆€人原因導致房產證受阻,這類情況極為罕見,可是,在立法過程中,開發(fā)商就是依據(jù)此類情況左右了高院的司法解釋,將開發(fā)商責任限定在“因出賣人的原因”之內的。
全部3個回答>請問為什么要開發(fā)商負責辦理房產證?
151****2924 | 2018-07-02 16: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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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3116
通常來講,商品房的產權證是由開發(fā)商代辦的。這個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也會有約定,當然辦理產權證并非開發(fā)商的單方行為,還需要購房者配合提供一些購房者的資料,如果購房者拒不配合提供,那不能辦理或延期辦理產權證的責任就是購房者自己的事兒了。
查看全文↓ 2018-07-02 16:14:48 -
154****1713
裝修驗收和辦理房產證是兩回事,因為這兩塊負責的是兩個不同的公司,辦理產權是開發(fā)商,負責裝修驗收是物管公司。我們所謂的驗收是工程整體驗收和單棟驗收,合格了出具合格報告,通過了驗收才具備交樓條件,辦理了交樓手續(xù)并正常繳納了辦理產權的相關稅費就OK了。
查看全文↓ 2018-07-02 16:14:34
你這個問題我第一印像就是開發(fā)商因為產權辦理有問題而使出的一招,因為根據(jù)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十九條產權登記這一條來,如果產權辦理不下來,買房人有權要求退房并要求取得違約金(但合同上關于違約金每天的比例已付房款的萬分之幾,相比買房的錢是很少很少的),如果你房子裝修了,辦理不到產權,那裝修的錢是一分錢不會賠的,這樣買房人就會進退兩難,開發(fā)商可以長期拖下去。再補充一點,辦理產權時間在十九條產權登記中的轉移登記中有體現(xiàn),期限是以交樓時間為起點多少天。
希望我的建議對你有用,越是這種情況房子千萬不能去裝修。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138****2254
你好!
查看全文↓ 2018-07-02 16:14:24
個人認為:
可以自己辦理,也可以找開發(fā)商代辦。 -
141****3677
預售商品房轉讓的風險及需注意的情況預售商品房轉讓:是指商品房預售后,預購人將其預購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的行為。首先要弄清楚允許預售商品房轉讓的前提條件:開發(fā)商與買房人所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在有效期內;商品房預售合同已經生效并辦理了預售登記或交易手續(xù)、交清了相關的稅費;在預售房屋還沒有實際交付之前;轉讓行為符合有關法規(guī),沒違法。
查看全文↓ 2018-07-02 16:13:58
一、預售商品房尚未付清房款的購房者應該先征得開發(fā)商同意方能與受讓方簽訂轉讓合同。預售商品房轉讓時,預售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二、已付清預售商品房總價款的,購房者可以與新購房者訂立轉讓合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開發(fā)商;
三、 轉讓合同雙方應在轉讓合同生效后去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辦理轉讓合同登記備案手續(xù),而目前《海市人民政府關于預售商品房轉讓問題的決定》為防期房的過渡投機從嚴控制,在取得房地產權證前,房地產登記機構不予辦理預售商品住房轉讓的預告登記。如不訂立周密的合同,受讓方風險增大。
四、 預售商品房轉讓應依法交納相應的稅費。在未取得房產證前,房地產登記機構不予辦理預售商品住房轉讓的預告登記,使這種情況下的轉讓行為無法對抗第三人,一旦賣方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反悔或把房子再轉賣給他人,只能追究其違約責任,買房人會遇到很多風險。因此,應盡量避免期房交易,在正式簽訂買賣合同之前,購房者盡量不要支付房款。
五、 轉讓預購商品房,買方與轉受讓人應在預售契約上做背書。在背書簽字之日起15日內,雙方持有關證件到市場處辦理轉讓登記,在轉讓登記申請表上簽字,市場處在辦理轉讓登記之日起10日內通知賣方。六、一般按揭購買的商品房,取得“小產證”之前貸款銀行會留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所以市民轉讓預售商品房時尚未付清房款,因此需征得開發(fā)商的同意。實踐中,開發(fā)商通常采用在“權益轉讓書”上加蓋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的形式,表明其同意預購人轉讓。有些開發(fā)商在預購人轉讓房屋時要求利益共沾,向預購人收取“手續(xù)費”等,收費后也不開具正式的發(fā)票收據(jù),這種行為于法無據(jù)。
1、轉讓合同雙方應在轉讓合同生效后前往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辦理轉讓合同登記備案手續(xù)。但是,為防止投資者對期房的投機行為,許多地方政府尚未設置期房轉讓的備案機構。此種情況下,如果不能對再轉讓進行備案,則只能等到出讓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再行過戶給買受人。如此一來,期房再次購買人的合同風險將大幅增加。
2、如果出讓方辦理了商品房抵押貸款,而買受人也要辦理商品房抵押貸款,則雙方應共同到原貸款銀行咨詢能否辦理“轉按揭”手續(xù)。如果可以且符合貸款銀行的其它要求,買賣雙方可直接辦理“轉按揭”手續(xù)。如果買受人不需辦理抵押貸款,則出讓方應辦理解除抵押貸款手續(xù),否則將會給雙方辦理備案或產權登記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
151****4582
房產證由自己負責辦理,開發(fā)商只是給你提供相關資料。拿著開發(fā)商提供的齊全資料,持本人身份證到房管局(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怎么辦各地房管局都有指南。
查看全文↓ 2018-07-02 16: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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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拖延不辦主要有4種原因:因前期手續(xù)不全而導致大產權證無法辦理。如果已辦理了大產權證,那么問題可能是辦證時開發(fā)商要繳納此前代收的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這部分資金總額很大,開發(fā)商資金可能一時周轉不過來。開發(fā)商在樓盤建設過程中,還有可能抵押土地或項目來融資,這也會影響辦理大產權證和業(yè)主的分割產權證。驗收不合格、未繳納配套費等都可能是房產證辦不下來的原因。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買房人只有拿到房產證才能真正成為房屋的主人,但實踐中,也會遇到開發(fā)商不給辦房產證的情況,可以按照以下辦法操作:向法院起訴追究違約責任: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4條規(guī)定,開發(fā)商應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內,將需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主管部門。如開發(fā)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材料,致使購房者未能按約定期日或規(guī)定期日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開發(fā)商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重要提示:前述“規(guī)定期日”按下述方法計算:合同未約定的房屋權屬證書取得日期,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按房屋交付使用后90日計算;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按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計算。出賣人未按期提交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所需材料致購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了違約金處理辦法的,按合同約定處理;商品房買賣合同未約定違約金處理辦法的,按已付購房款,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因出賣人未按期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材料,致購房者未能按約定和規(guī)定期限取得房屋權屬證書超過一年的,購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損失賠償,損失可按銀行同期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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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開發(fā)商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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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fā)商,是以房地產開發(fā)經營為主體的企業(yè),它們通過實施開發(fā)過程而獲得利潤。主要從事房地產項目開發(fā),《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資質管理規(guī)定》中將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的資質劃分為五個等級,其中一、二、三、四級企業(yè)能從事城市房地產開發(fā)業(yè)務,五級企業(yè)只能在本地區(qū)從事村鎮(zhèn)房地產開發(fā)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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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要求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否則開發(fā)商違約,業(yè)主拿產權證的時間會拖后。按照“城市房地產開發(fā)經營管理條例”以及“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預售合同購房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房產證;現(xiàn)房購房人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房產證?! ∞k房產證有必要前提:1、房已驗收完畢并合格;2、稅已交并取得完稅證明;3、已取整棟樓總證(也就是大證)?! 》慨a證的取得時間,則首先要看您與開發(fā)商簽訂的合同,房產證的辦理首先以合同約定為準,您需要查看合同內對此是如何約定的,如果超出合同規(guī)定的辦理時間,開發(fā)商應該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同時如果項目在證件等方面存在問題,也難以順利辦理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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