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剛退得.說一下我的步驟.第一,我找開發(fā)商協(xié)商.第二,退錢.先把銀行貸款部分清了.然后去房產局解除預抵押登記,退回**款.第三,在這期間,我擬了一份解除合同協(xié)議.但是,注意的是,全部款項還沒退到手,或者沒有確定發(fā)商的退房誠意之前,我拒絕填寫他們所謂的"退房申請".第四,找點權力壓他.開發(fā)商在我們行貸款,我遞上名片,直接與他們交涉.解除合同協(xié)議書
全部5個回答>購房合同解除,貸款如何
143****7768 | 2018-06-21 08: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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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2470
房產買賣合同解除后貸款怎么處理,對此問題,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處理:
查看全文↓ 2018-06-21 08:58:07
1、銀行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訴訟請求或就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另行起訴。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5條規(guī)定:“以擔保貸款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當事人一方請求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或者撤銷、解除合同的,如果擔保人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提出訴訟請求,應當與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合并審理;未提出訴訟請求的,僅處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擔保權人就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另行起訴的,可以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合并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后,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貸款和購房款的本金和利息分別返還擔保權人和買受人?!?br/>2、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后,再另行起訴,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4條規(guī)定:“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撤銷、解除,致使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xiàn),當事人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應予支持”。 -
141****9822
**佳答案
查看全文↓ 2018-06-21 08:57:46
1、銀行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訴訟請求或就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另行起訴。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5條規(guī)定:“以擔保貸款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當事人一方請求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或者撤銷、解除合同的,如果擔保人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提出訴訟請求,應當與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合并審理;未提出訴訟請求的,僅處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擔保權人就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另行起訴的,可以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合并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后,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貸款和購房款的本金和利息分別返還擔保權人和買受人?!?br/> 2、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后,再另行起訴,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4條規(guī)定:“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撤銷、解除,致使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xiàn),當事人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應予支持”。 -
134****1974
首先,購房者單方解除購房人權利受到限制。《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轉讓、變賣、饋贈”。由于產權已過戶到購房者名下,購房者雖有權利解除購房合同,但不能直接退房,購房者有義務書面通知房屋抵押權人的銀行有關購房合同的履行情況及違約責任承擔情況;
查看全文↓ 2018-06-21 08:57:29
其次,由于開發(fā)商的保證責任已終止,如碰到信譽不佳的開發(fā)商,購房者一旦不能及時拿到退房款,勢必影響購房者提前歸還按揭貸款,增加購房者的經濟損失。因此,因開發(fā)商違約導致購房合同解除的,并不必然導致按揭貸款合同的解除,購房者一定要及時與銀行協(xié)商解除按揭貸款合同的辦法。
實踐中處理此方面糾紛主要依據(jù)《較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十五條: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消、解除后,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賣人應當將收受購房貸款及購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別返還擔保權人和買受人。 -
134****2893
一、購房合同解除后貸款合同怎么辦一些消費者在通過按揭貸款購買商品房之后,有時會產生如此困惑:按揭貸款購房是否可以退房?回答是:按揭貸款所購房屋是可以退的,也就是按揭貸款的購房合同是可以解除的。 《合同法》第94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查看全文↓ 2018-06-21 08:56:56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的;
(五)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梢钥闯?,只要開發(fā)商出現(xiàn)了上述情形,如交房嚴重逾期或質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購房合同中規(guī)定的解約條件,購房者就可以依法解除購房合同。 購房合同解除后貸款合同怎么辦?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買房與銀行之間的借貸關系是獨立于房屋買賣關系之外的,所以,解除購房的合同并不同時解除貸款合同。也就是說,買家雖然不買房了,但因為其與銀行間的債權債務關系仍然存在,這筆借款是一定要還的。因此,購房合同解除以后,貸款合同并不因此解除,購房者還是必須要履行按揭貸款合同的。也就是說,購房者還要必須向銀行還貸款。
二、解除購房合同后按揭貸款怎么還如上所述,購房合同解除以后,購房者還是必須要償還貸款的。那么,解除購房合同以后,按揭貸款應當怎么償還?由于購房合同被解除,開發(fā)商從買家處取得的所有購房款項均應返還買家。然后,買家應依據(jù)《貸款通則》第32條第5款: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當與貸款人協(xié)商的規(guī)定,與銀行協(xié)商將剩余貸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歸還)提前還給銀行。 實際上,這種還款方法是一種理論上的做法,實踐中很難這樣操作,因為買家所購房屋已經向銀行做抵押。如果買家拿到這筆錢后不還銀行,銀行只能行使抵押權,拍賣或變賣已設定抵押的買家所購房屋。但此時房屋已不歸買家所有,處分該房屋就損害了開發(fā)商的利益,開發(fā)商絕不會吃虧。那么,實踐中,解除購房合同后按揭貸款怎么還呢?實際上,只能由開發(fā)商將應退購房款分為兩部分,其中屬于買家**款的部分直接退還給買家。屬于買家向銀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還給銀行,并視為買家已向銀行提前還款。銀行依據(jù)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30條之規(guī)定:“抵押人或出質人按合同規(guī)定償還全部貸款后,抵押物或質物返還抵押人或出質人,借款合同終止”,從而接收還款,終止借款合同。 我國擔保法第52條之規(guī)定:“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貸款合同終止后,抵押權即告消滅,當事人應辦理相關解除抵押登記手續(xù)。 以上就是對“購房合同解除后貸款合同怎么辦”以及“解除購房合同后按揭貸款怎么還”所作的解答。購房者必須要記住的是,購房合同與按揭貸款合同屬于兩份不同的合同,購房合同解除以后,貸款合同還是有效的,當事人必須要償還按揭貸款。至于解除購房合同后按揭貸款的具體怎么還,實踐中,一般都是由開發(fā)商直接還給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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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開發(fā)商違反提前約定時 在簽訂購房合同時,您可在合同中與開發(fā)商約定某些解除購房合同的條件(如綠化、保安、購物、醫(yī)療、**等住房配套設施應達到什么程度),當交房時這些條件達不到時,您可要求解除合同,退房退款。 我國《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立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笨梢?當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xiàn)時,買房人有權根據(jù)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行使解除合同的權利。同時,《合同法》第九十七條還規(guī)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jù)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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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購房合同,我們日常生活中所簽訂的各種合同都可以解除,只是合同的解除,根據(jù)解除的方式不同,要滿足不同的條件,可依法解除購房合同的有:第一購房合同無效如果開發(fā)建設單位的銷售行為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商品房購房合同無效,購房者有權退房。第二面積誤差根據(jù)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實際測量與合同約面積或套內面積的誤差比超出3%的,購房者有權退房。購房者退房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在購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購房人已付的房款退還,同時支付房款利息。第三開發(fā)企業(yè)未經購房者同意變更設計開發(fā)建設單位擅自變更規(guī)劃、設計或者經規(guī)劃部門批準的規(guī)劃變更以及出現(xiàn)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未能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購房人的,購房人有權退房。第四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第五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二) 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 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 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五) 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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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在因許多城市房價下跌,一此購房人看到房屋貶值就想找理由解除購房合同,由此引發(fā)許多法律問題。中國房產法律事務專業(yè)委員會委員,中央電視臺cctv-12《法律講堂》欄目主講人趙律師認為房價上漲或下跌不是要求解除購房合同的法定理由。理由如下: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由此可見,房價上漲或下跌不是要求解除購房合同的法定理由。有人認為因房價上漲或下跌超過了簽訂合同時的心理預期,可依據(jù)情勢變更原則要求增加或減少房款及解除合同,這種觀點是沒有法律依據(jù)的,因為簽訂合同時購房當事人雙方對房價的市場價值及變動應有合理的預見,房價的波動不屬情勢變更的范圍。如果一方執(zhí)意要求解除合同,另一方有權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其繼續(xù)履行,或同意解除合同但由提出解除合同一方也就是有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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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購房合同,貸款沒下來,可以退房,但是退不退**,退多少,還要看誰是主要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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