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簽的合同作用也不是很大,這樣你可以向原主人提出辦理過戶,到房管部門咨詢過戶的手續(xù),因為各地方手續(xù)都不同,一般是:土地證、房產證、賣方夫妻身份證、買賣雙方證明、簽買賣合同、公證、稅等。
全部8個回答>房產法律咨詢,急... 10分
147****4654 | 2014-03-26 15: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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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245
綠盒子法律答復:
查看全文↓ 2014-03-26 16:00:08
要看合同中約定雙方自行約定的條款(A)和標準條款(B)的關系,如果以A為準,答案是肯定的;如果以B為準,答案是否定的;如果沒有約定,看法官怎么判,以A為準的可能性較大。
二 登記費80,測繪費135.5,交易費298.9,這些必須要消費者交嗎?
這些費用的承擔可由雙方協(xié)商在合同中約定,談不上必須。
土地證費218,其中有200元的預區(qū)分費,這是什么意思啊?
預區(qū)分是土地管理測量的一個步驟,這里僅僅是想證明一下土地證費的合理性吧。
太陽能費1300,合同上沒有說,也要交嗎?
你可以不用也愿意不用的話,應該可以不交。
三 關于閣樓贈送的問題,合同中沒有寫明,那么我有使用權和買賣權嗎?所有權歸我嗎?
要看閣樓的獨立性如何,其面積等情況是否在你的房產證上有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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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都已經賣了還增添什么名字?如果沒賣都是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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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房產糾紛法律咨詢答
房產糾紛法律咨詢常見問題:①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抵押期間,如果抵押人沒有經過抵押權人的同意就進行財產房屋的抵押,那么是違規(guī)的。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②房屋抵押權存續(xù)期間,出賣人以及抵押人如果沒有經過抵押權人的同意,就開始簽訂房屋買賣合同,雖然不影響買賣合同的效力,但是,當合同履行的過程中還是沒有履行消滅抵押權的義務,無法進行房屋所有權的轉移時,那么購買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當購買人能夠代為清償債務,并且對于抵押權進行消滅時,那么抵押權人應當協(xié)助辦理注銷登記,出賣人也應當在抵押權消滅之后,為購買者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相關手續(xù)。③夫妻一方如果是以子女的名義來購置房屋,但在房屋還沒有交付使用或者是產權還沒有登記時,那么父母作為贈與人也可以撤銷該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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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房產繼承法律咨詢答
房產繼承法律咨詢到人數越來越多主要咨詢的問題,就在于繼承之后該如何辦理產權的轉移,以及自己需要繳納什么樣的費用,同其它遺產繼承一樣,把被繼承人遺留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轉移歸繼承人,是所有權及使用權繼受取得方式的一種。繼承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后開始。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一種期待權,如果被繼承人沒有死亡,繼承關系就不會發(fā)生,只有在死亡以后,繼承權才會成為既得權。比如父母健在,其房地產子女就不能繼承,將自己的房產贈與子女是可以的,但這種行為叫生前贈與,不叫繼承。繼承遺產的人,必須是合法繼承人,繼承法確定的法定繼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等等,繼承人依法取得的遺產,是合法財產,依法可以繼承的其它合法財產權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財產,夫妻共有財產,不加分割作為遺產來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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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定金,是指合同一方當事人為了擔保其債務的履行,面向對方給付的一定金錢或其他替代物。根據(擔保法)第89條和(合同法)第115條之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具體到本案當中,雖然房屋產權人之一聲稱自己不是唯一的房主而拒絕履行合同的理由是不充分的,作為房屋產權人之一在接受定金時就應當預見到另外產權人是否同意并告知買房人,第三人有理由相信這是你們雙方的意思表示,如果以此理由來對抗第三人顯示由情由理都是站不腳的,所以買房人此時可以到法院起訴,讓其雙倍返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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