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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私自賣共有房產,會有哪些法律后果?

181****9473 | 2024-07-10 10:40:03

已有6個回答

  • 133****5210

    不要輕易單方面出售共有房產,建議先與配偶商量,再決定是否出售。

    查看全文↓ 2024-07-20 19:16:38
  • 181****0557

    可能面臨合同無效、法律責任。

    查看全文↓ 2024-07-17 21:49:01
  • 188****4499

    單方面出售共有房產可能導致貸款違約和信用記錄受損,建議與配偶溝通并遵循法律規(guī)定。

    查看全文↓ 2024-07-13 17:32:20
  • 130****9726

    單方面出售共有房產可能觸犯法律,面臨產權糾紛、賠償和刑事責任,建議共同商議后行動。

    查看全文↓ 2024-07-11 12:26:26
  • 181****1587

    夫妻一方單方面出售共有房產違反《婚姻法》和《物權法》,可能導致合同無效,需承擔法律責任,包括返還購房款和賠償損失等。

    查看全文↓ 2024-07-10 23:53:41
  • 132****7511

    單方面出售共有房產在法律上存在風險,可能導致合同無效、產權糾紛,并可能影響房產市場價值和投資者信譽。

    查看全文↓ 2024-07-10 18: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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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另外一半份額屬于遺產,可以有其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全部3個回答>
  • 如果是夫妻共用的財產要同意出售證明,本人拿著房本也可以買賣但是只限于全款,如果之后對方不同意而且已經做完權屬登記買房人又是善意取得的話那么你追回房子基本上就很渺茫了

    全部2個回答>
  • 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以下四種情形的房屋不可以進行轉讓:(1)未依法登記取得房產權證書的;(2)共有房屋,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3)權屬有爭議,尚在訴訟、仲裁或者行政處理中的;(4)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的。所以夫妻共有房產是不能由一方單獨出售的

    全部2個回答>
  • 婚前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房地產變更為雙方(共同或按份)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婚后約定為一方所有且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房地產變更為雙方(共同或按份)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婚后登記在雙方名下的房地產變更為一方所有的;婚后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房地產變更為另一方所有的,有關當事人需共同前往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中心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楹蟮怯浽谝环矫碌姆康禺a變更為雙方(共同或按份)共有的,有關當事人需共同前往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中心申請辦理變更登記。屬變更登記情形的申請,辦理時登記部門在產權系統核查該房產是否確屬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雙方共有,如之前有協議約定為一方所有的,按轉移登記辦理。需提交的材料如下:1、《轉移登記申請表》或《變更登記申請表》;2、身份證明材料,包括:身份證、結婚證明、戶口簿;3、房地產證;4、約定變更協議或贈與合同(贈與合同需經公證);5、稅務部門出具相關稅款免征的批復或完稅憑證;6、其他必要材料。房地產抵押期間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應當提交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抵押權人同意抵押房屋轉讓的書面文件。 稅費收?。簩俎D移登記情形的:依據財稅【2009】111號文、國稅發(fā)【2006】144號文、財稅【2009】78號文、【財稅2011】82號文規(guī)定及地稅部門意見,申請需提交稅務部門出具相關稅款(營業(yè)稅、個人所得稅、契稅)免征稅(不征稅)的批復;印花稅按計稅價格(贈與合同或原購房價格)的0.05%計算。夫妻婚前財產婚后加名,不需要繳納印花稅。屬變更登記情形的:依據財稅【2011】82號文規(guī)定,申請人需提交稅務部門出具相關稅款免征契稅的批復。上述登記需收取登記費50元及房地產證貼花5元。上述轉移和變更登記涉及稅款減免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減免手續(xù)。稅費相關情況可登陸稅務部門網站進行了解,具體情況以辦理時為準

    全部3個回答>
  • 出賣人將登記在其個人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未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擅自以自己名義轉讓給他人,買受人為善意的,可以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出賣人為夫妻一方,轉讓房屋行為符合受讓人有理由相信夫或妻一方有處分權的,另一方不得以其不同意為由對抗受讓人。此種情形多發(fā)生在,存在多個共有人或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房產登記在一人或夫、妻一人名下,受讓人在購買時,已盡到適當審查義務的,已核實房產證登記名稱與出賣人名稱相符的,不應或不能發(fā)現房屋存在共有事實的情形,在這種情況下,應保護受讓善意第三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