婬片A片AAA毛片A级-大香伊蕉在人线国产手机看片-综合亚洲桃色第一影院-MM1313又大又粗受不了

吉屋網 >房產問答 >房屋買賣 >中介經紀 >詳情

賣房時要給中介哪些資料?中介交資料時可能有哪些陷阱?

188****4676 | 2024-07-06 22:43:09

已有4個回答

  • 181****7650

    在賣房給中介時,提交資料需全面,包括房產證、身份證和權屬證明等。中介交資料過程中可能存在夸大房屋價值或隱瞞瑕疵的陷阱,建議賣家保持警惕。

    查看全文↓ 2024-07-10 19:29:09
  • 184****1250

    在賣房過程中,您需要提供給中介的資料通常包括:房產證、身份證、房屋權屬證明(如有貸款需提供銀行同意出售證明)、不動產登記證書(如有)、房屋評估報告、購房發(fā)票及契稅證明等。請注意,務必確保所有資料真實有效。中介在交資料過程中可能存在隱瞞關鍵信息、誤導客戶等陷阱,建議與信譽良好的中介合作。

    查看全文↓ 2024-07-07 14:04:02
  • 155****6524

    賣房時一般要給中介提供房產證、身份證等關鍵資料。過程中要小心,別被中介忽悠了。

    查看全文↓ 2024-07-06 23:45:28
  • 151****0833

    根據房地產相關政策,賣房時應向中介提交房產證、身份證、權屬證明等必要資料。中介在交資料過程中應遵守誠信原則,不得誤導或隱瞞信息。建議賣家選擇正規(guī)中介以規(guī)避潛在陷阱。

    查看全文↓ 2024-07-06 22:48:46

相關問題

  • 從法律角度而言,委托中介賣房時,應確保合同內容明確、完整,條款合法,防范中介在交易中的不當行為,保護賣房者的合法權益。

    全部4個回答>
  • 根據《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guī)定》等相關法規(guī),商品房交付使用時,應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該法規(guī)規(guī)定,《住宅質量保證書》是開發(fā)商對銷售的商品住宅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為商品房預、出售合同的補充約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開發(fā)商應當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開發(fā)商不提供的,購房者可以拒簽房屋交接書。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業(yè)管理公司等單位維修的,應在《住宅質量保證書》中明示所委托的單位;而《住宅使用說明書》應當對住宅的結構、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類型、性能、標準等作出說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項。

    全部5個回答>
  • 聽說選正規(guī)中介,看評價和合同條款,注意費用問題。

    全部4個回答>
  • 在購房交易過程中,由于買賣雙方當事人在房地產專業(yè)知識和法律知識上掌握程度的不平等,消費者明顯處于劣勢,如果不幸遇上不法開發(fā)商,或房屋建筑出現未曾預料到的問題,糾紛就在所難免。而個別開發(fā)商利用自己的優(yōu)勢條件,為取得最大的利益考慮,有能力也有動機在購房合同中埋下幾處伏筆,為日后履約時占據主動,回避責任。這樣在簽訂合同之時,即為將來調解糾紛,贏得訴訟打下基礎,即所謂"藏雷"。一般來說,合同中容易發(fā)生糾紛和違約率較高的條款有以下幾個方面:(一)交房時間應特別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房產銷售合同一般都有"銷售方遇不可抗力導致逾期交房,不承擔責任"這樣的表述。這項約定條款是否合理,其附帶注解是否明確,這一點購房人一般很容易忽略或不知其到底是何種含義。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五十三條規(guī)定:"本法所稱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地震、水災、戰(zhàn)爭等。"依照此法,房產買賣合同中設定有關"不可抗力"的約定應該說是正確的。但實際在房產交易中,現在有一些發(fā)展商卻將此條款進行了延伸、擴張。比如有的合同對"不可抗力"做了如下的注解: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其它事故,及售房方所不能控制的其它原因造成交房延期的,銷售方不承擔責任。這樣的約定顯然是賣方對自己的免責范圍過于寬松,是違背法律原則的。售房方不能把發(fā)展商因自己的過錯,如:對市場判斷不準確投資失誤、項目設計失誤修改方案延誤工期、資金不到位等因素歸之為不可抗力,同時也不能把應該預計到而沒有預計到的季節(jié)影響、上級行為等因素歸之為不可抗力,從而免除自己理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 交房時開發(fā)商要出示什么證件和證書.去物業(yè)部門查看資料部分,分別有以下幾份資料需要查驗: A房屋的《住宅質量保證書》--可帶走 B《住宅使用說明書》--可帶走 C《竣工驗收備案表》 D面積實測表 E管線分布竣工圖(水、強電、弱電、結構)--可帶走 如果房產商準備充分的話,一般10分鐘即可查看完資料。 同時要求,開發(fā)商在交房時向業(yè)主提供的《竣工驗收備案表》、《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必須為原件而不是復印件。是否是開發(fā)商發(fā)了入住通知就算交樓了呢?當然不是,第一:是房產開發(fā)商必須已經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備案表》,這是國家強制要求的,我國的《合同法》、《建筑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都規(guī)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標志取決于是否取得《建筑工程竣工表》。因此,不管購房者和開發(fā)商在買房合同中是否約定將開發(fā)商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備案表》作為交房條件,開發(fā)商交房時都應提供。   第二:是我們常說的“兩書”———“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這是建設部2001年6月1日開始實施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中要求的,現在交房時開發(fā)商都應提供。   第三:是開發(fā)商已取得國家認可的專業(yè)測繪單位對面積的實測數據,看是否與購房合同中約定的有出入,以便盡早獲得解決。

    全部3個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