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70年的商業(yè)門面房。商鋪產權一般為40年,住宅為70年,但是當一個商鋪位于住宅底下時(一般稱底商),這個建筑由于是不可分割的整體(當然,各個單位的產權是分開的),所以此底商的產權年限和其上面的住宅一樣是70年。至于此底商產權證上所標示的用途,當然是商業(yè)而不是住宅。 在申請營業(yè)執(zhí)照方面不會有障礙。在中國法律規(guī)定中,“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權出讓的**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后,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屬于業(yè)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
全部4個回答>商鋪有70年產權的嗎?
138****5462 | 2022-05-19 17: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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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396
商鋪一般是沒有有70年產權的,因為商鋪的用地性質為商業(yè)用地,商業(yè)用地的產權年限為40年。法律依據:《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分別是:居住用地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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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yè)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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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相關規(guī)定,居住用地使用期為七十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使用期五十年,而房屋的產權是永久的。由于房屋與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所以,土地的使用期會隨著房屋的使用期延續(xù)下去?! o論50年產權和70年產權,房屋的使用“年限”是從屬于土地的使用年限,也就是從開發(fā)商與國土和房產部門實際簽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那一年開始算起,購房人實際上享受不到70年的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期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可提前一年向相關部門提出申請,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續(xù)期的應重新簽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因社會公共利益需要國家收回的,也要按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進行補償。從上述說明能夠清晰看出,無論買50年或70年產權的房屋,其結果是一致的,如果細化一點,只是在下次續(xù)期(土地使用權)上早一點晚一點而已,不存在吃不吃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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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和70年是國家根據用地的性質不同,規(guī)定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如果你買了50年的房屋,那么等50年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屆滿,政府可以將土地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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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產權年限到底應該怎么算呢?有些人說商鋪產權年限40年,也有人說商鋪產權年限50年,這兩種說法誰更可信呢?按照我過相關法律規(guī)定,純商鋪的土地使用權期限是40年,商住綜合的是50年。所以這兩種說法都是正確的。商鋪產權年限到底是40年還是50年?根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我國的土地使用年限,根據使用性質的不同,商業(yè)用地為40年,綜合用地為50年,住宅用地為70年。其中,土地為劃撥用地的,其使用年限沒有限制。人們一般都認為,商鋪的使用年限也就只有40年,但事實上并非如此。目前市場上買賣的商鋪,由于土地性質的不同其使用年限有所不同。純商鋪的土地使用權期限是40年,商住綜合的是50年。你所問的情況要看取得的證件上對你樓下商鋪的用途性質是怎么定義的,如果是純商就是40年,綜合50年,如果也是規(guī)劃為住宅那就是70年,不過其性質不是商鋪了。商鋪和住宅產權年限是否一致?疑惑:我買的商品房一樓是商鋪,樓上是住宅。住宅的合同上寫的是70年產權。我現在還想在樓下買一個商鋪,請問商鋪和住宅的產權年限是一樣的嗎?還有就是合同上說的70年產權從什么時候開始算起的?回答:70年產權從嚴格意義上來講是錯誤的,房屋所有權沒有期限限制,只有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才有期限限制,“70年產權”指的土地使用權是70年。房地產商開發(fā)商品房都是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是要支付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是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我們國家土地使用權出讓**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業(yè)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用地50年;4、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40年;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純商鋪的土地使用權期限是40年,商住綜合的是50年。你所問的情況要看開發(fā)商取得的證件上對你樓下商鋪的用途性質是怎么定義的,如果是純商鋪就是40年,綜合用地是50年,如果也是規(guī)劃為住宅那就是70年,不過其性質就不是商鋪了。合同上所說的70年的土地使用權期限是從開發(fā)商獲得土地使用權時就開始算起了。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權滿70年,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以外,應當予以批準續(xù)期,經批準續(xù)期的應該支付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和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xù)期或者雖申請續(xù)期但依照前款規(guī)定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但是房屋所有權還是業(yè)主的,國家收回房屋,應該按照市場價給予業(yè)主合理的補償。根據土地出讓年限的規(guī)定,商業(yè)、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高使用年限40年;綜合用地**高使用年限50年。因此純商鋪作為商業(yè)用地,其土地使用權**高年限為40年,綜合商鋪土地使用權年限50年。對于開發(fā)商所說的商鋪年限有70年的說法購房者不可輕信,一定要查看他的土地使用權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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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在蘇州買房都容易忽視產權的年限問題,但實際上,這個問題至關重要。今天我們就帶大家來探討一下50年產權和70年產權的差別。差別1:貸款條件不同購買50年產權的房屋,大多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另50年產權或者40年產權的住宅,如采用銀行貸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貸款利用為基準利率的1.1倍。過去這曾經是50年產權房屋的一大“硬傷”。但隨著各地紛紛將第二套住宅**比例上調為6成,正規(guī)住宅產品反而身處劣勢。差別2:未來使用費用不確定按公建用途規(guī)定,50年產權住宅的水、電、暖等使用費用都采取商用價格,且沒有天然氣入戶。很多開發(fā)商在前期開發(fā)中與政府部門“求情”,能按民用價格繳納,但畢竟名不正言不順,未來存在變數。因此購房者應該在購房時詢問清楚。差別3:相關稅費的差異普通住宅項目初次購買和未來轉讓時契稅為1.5%,而50年產權的住宅,其契稅按3%繳納,增加了未來交易的難度。但是!在北京這樣執(zhí)行“若不是唯一住房,無論是否滿5年,都要征收賣房所得的20%個人所得稅”的城市,未來住宅交易難度比商住房還要大!從投資的角度看,還是50年產權房子更合適。按照公建相關要求,50年產權房屋的人防和消防等建設標準較高,建筑質量也比普通住宅要高。但從居住的角度將,這也需要增加大堂、通道等公共空間,因此得房率普遍比住宅要低?!段餀喾ā返谝话偎氖艞l規(guī)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xù)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xù)期,依照法律規(guī)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這就是說,正規(guī)住宅子70年到期后,房子所有者還可以踏實住在里面。但50年產權就不同了,拿地之初開發(fā)商肯定不會要求50年后的權益,到時居住權如何保障是個大問題。用40或者50年產權的公建用途土地,開發(fā)住宅物業(yè)只是其中的一種。在房地產市場上,還存在著其他的類似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行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買房時您可要看清楚了。1、居住用地70年;2、工業(yè)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用地50年;4、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40年;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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