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對方可以解除合同。**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解釋》對“合理期限”進行了明確,該解釋規(guī)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該解釋又規(guī)定,法律沒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fā)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違約金或賠償損失基本都是對違約造成一方損失的補償,解除合同后,一方仍然會存在損失,至少會發(fā)生購房款利息的損失,該損失應當補償,因此解除合同和違約賠償可以同時主張。
全部4個回答>??沒有約定交付安置房交付時間,訴訟時效如何計算?房屋延期交付催告后訴訟時效如何算?
137****2526 | 2019-11-14 0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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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2827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對方可以解除合同。
查看全文↓ 2019-11-14 00:05:43
**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解釋》對“合理期限”進行了明確,該解釋規(guī)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該解釋又規(guī)定,法律沒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fā)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違約金或賠償損失基本都是對違約造成一方損失的補償,解除合同后,一方仍然會存在損失,至少會發(fā)生購房款利息的損失,該損失應當補償,因此解除合同和違約賠償可以同時主張。 -
156****1763
法律規(guī)定訴訟時效應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法院的說法是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對方違約的事實發(fā)生日根據你們合同的約定是非常明確的,即從房屋應交付而沒有交付的第二日起計算,但如果你能證明你期間向對方主張過權利,或者對方答應支付你違約金的,或者對方有部分支付過違約金的,適用時效中斷,可以重新計算時效。
查看全文↓ 2019-11-14 00:05:38 -
132****5121
《民法通》第一百三十七條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根據該條規(guī)定,追究房產公司逾期交房之違約金的訴訟時效應從約定的交房之日起算。
查看全文↓ 2019-11-14 00:05:32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出賣人交付房屋的期限屆滿,買受人根據合同約定可以請求出賣人交付房屋。其請求權屬于債權請求權,應當適用《民法通則》有關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但在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上,應當區(qū)分具體情況:
房屋具備法定交付條件,訴訟時效期間自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如果房屋尚不具備法定的交付條件,訴訟時效期間應從房屋具備法定的交付條件之日起計算。如出賣人已經將房屋交付于買受人,買受人亦已實現對房屋的占有的,買受人請求出賣人轉移房屋所有權、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請求權具有物權性質,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 -
142****6220
1、交房時間是在買賣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里有明確的約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購房合同里的具體約定時間。
2、如果開發(fā)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話,開發(fā)商屬于違約行為。依據《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出賣人延期交付房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3、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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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當事人發(fā)現開發(fā)商違約的日期開始計算,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 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第一百三十九條規(guī)定,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xù)計算?! 〉谝话偎氖畻l規(guī)定, 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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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當事人發(fā)現開發(fā)商違約的日期開始計算,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 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谝话偃艞l規(guī)定,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xù)計算?! 〉谝话偎氖畻l規(guī)定, 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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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guī)定訴訟時效應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法院的說法是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對方違約的事實發(fā)生日根據你們合同的約定是非常明確的,即從房屋應交付而沒有交付的第二日起計算,但如果你能證明你期間向對方主張過權利,或者對方答應支付你違約金的,或者對方有部分支付過違約金的,適用時效中斷,可以重新計算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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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的,法院只會按照當時合同約定判定對你的賠償金額。因為未交房的原因有很多:有建筑實體沒有完成的,有建筑手續(xù)沒有完善的,這些都是不具備交房的原因。你現在能做的就是聯(lián)合各個業(yè)主去找開發(fā)商以及政府,來確定開發(fā)商沒有交房的原因,以及**終交房的時間,和了解開發(fā)商的下一步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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