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nèi)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這個法例里有兩個關鍵的動作詞 , 一個是行為,一個是侵犯。 我們都知道拆遷公告是一個行政行為,是一種預告,告知,通知為目的的行政行為。就是告訴大家在xx時間xx地要怎樣怎樣,你們應當要準備怎樣怎樣,但是能不能夠成侵權,這就要看具體內(nèi)容了。公告60日期限的復議時效必須滿足兩個條件一個是具體的行政行為(不夠具體的不算)二是侵犯了xx的合法權益,否則應當從具體的行政行為造成實際的侵犯權益的時間開始計算。所以從公告60日后一定喪失復議權顯然是不正確的。
全部4個回答>??征地申請行政復議有用嗎?如何行政復議?
148****4216 | 2019-10-21 0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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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1356
對于政府征用村民集體土地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nèi)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查看全文↓ 2019-10-21 08:13:33
相關規(guī)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nèi)達不成補償協(xié)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nèi)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有關補償協(xié)議的事項。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八條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nèi)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強制執(zhí)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chǎn)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
156****7187
高速路占地而征收房屋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可以提起行政復議。復議期限是征收公告發(fā)布之日起60日。如果已簽約達成房屋征收協(xié)議,如不服則是民事合同糾紛,對于簽字生效的合同不能提行政復議,若認為該合同存在欺詐或顯失公平,只能進行民事訴訟。
查看全文↓ 2019-10-21 08:13:30 -
138****0505
嗯。當然可以直接去法院訴訟。行政復議不是行政訴訟的前置。嗯,如果政府出于公益來征地的話,即使真的有瑕疵,一般本級法院也會站政府立場多一點,除非真的明顯違法。
查看全文↓ 2019-10-21 08:13:22 -
148****1972
一、行政復議流程:
查看全文↓ 2019-10-21 08:13:19
(一)申請
行政復議是依申請行為。它以行政相對人主動提起為前提,即相對人不提出申請,行政復議機關不能主動管轄。根據(jù)《行政復議法》的規(guī)定,申請復議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直接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3.有具體的復議請求和事實根據(jù)。
4.屬于申請復議范圍。
5.屬于受理復議機關管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受理
申請人提出復議申請后,行政復議機關對復議申請進行審查。審查的內(nèi)容主要有以下四項:
1.申請是否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條件。
2.申請是否屬于重復申請。
3.案件是否已由人民法院受理。
4.申請手續(xù)是否完備。
二、行政復議期限:《行政復議法》第31條第1款規(guī)定:"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nèi)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但是法律規(guī)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況復雜,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經(jīng)行政復議機關的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并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是,延長期限**多不超過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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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政府征用村民集體土地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nèi)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相關規(guī)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nèi)達不成補償協(xié)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nèi)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有關補償協(xié)議的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第二十八條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nèi)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強制執(zhí)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chǎn)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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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nèi)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這個法例里有兩個關鍵的動作詞 , 一個是行為,一個是侵犯。 我們都知道拆遷公告是一個行政行為,是一種預告,告知,通知為目的的行政行為。就是告訴大家在xx時間xx地要怎樣怎樣,你們應當要準備怎樣怎樣,但是能不能夠成侵權,這就要看具體內(nèi)容了。公告60日期限的復議時效必須滿足兩個條件一個是具體的行政行為(不夠具體的不算)二是侵犯了xx的合法權益,否則應當從具體的行政行為造成實際的侵犯權益的時間開始計算。所以從公告60日后一定喪失復議權顯然是不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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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有三種情況:一是,復議選擇型,也就是,不需要復議才能提起訴訟。二是,復議前置型,即只有先復議才能提起訴訟。三是,復議終局型,意思是,復議后不能提起訴訟。具體的情形忘了,司法考試那會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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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占地而征收房屋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可以提起行政復議。復議期限是征收公告發(fā)布之日起60日。如果已簽約達成房屋征收協(xié)議,如不服則是民事合同糾紛,對于簽字生效的合同不能提行政復議,若認為該合同存在欺詐或顯失公平,只能進行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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