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不合格導致嚴重影響使用。根據新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者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開發(fā)商賠償損失。
全部5個回答>??購房的違約金是什么意思?有什么說法呢?
148****8938 | 2019-06-27 1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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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7099
根據《合同法》規(guī)定,只有當一方當事人有重大違約行為時,另一方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還所交的預售購房款和利息,并支付違約金。
查看全文↓ 2019-06-27 10:23:05
此外,如果辦理按揭,銀行就會將貸款打入開發(fā)商賬戶,這部分房款視為已付,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fā)商按照房屋總價值及合同相應條款進行賠償,這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在你的購房合同里會有明確規(guī)定的!一般都是每天萬分之1到5的違約金,請參照你的合同,就可以計算了。
開發(fā)商違約
一般情況下,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開發(fā)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后,卻遲遲得不到開發(fā)商的入住通知。根據現(xiàn)在《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開發(fā)商經購房人催告后的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購房人就有權要求開發(fā)商退房,并要求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賠利息。
3、房屋質量不合格導致嚴重影響使用。根據**新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開發(fā)商賠償損失。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guī)定委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 -
134****5241
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上是有逾期交房的那項規(guī)定的,一般逾期60日內,每天需支付萬分之二的違約金,超過60天的,每天需支付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你的《合同》上也是注明了交房日期的,按照你說的今天才通知交房,倒退10個月,你的《合同》交房日期應該就是2010年8月的某天。 你再仔細看看《合同》上的交房日期寫的是哪天? 如果開發(fā)商不履行違約金的事宜,你可以先與開發(fā)商交涉,然后先交房,他們給你的交房通知要保留好,如果交涉未果,可以根據合同上的約定,想人民法院起訴或是仲裁委員會仲裁。你合同上面是寫了的。 **好你不要單槍匹馬的去做這件事,如果晚交房也不是你一家,喊上你們小區(qū)的業(yè)主,人多力量大。
查看全文↓ 2019-06-27 10: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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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7120
1、開發(fā)商違約了。
查看全文↓ 2019-06-27 10:22:52
1>根據《合同法》一般情況下違約金超過合同金額的20%法律不于保護!
2>《**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 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第十七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第十八條 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ㄒ唬┥唐贩抠I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ǘ┥唐贩抠I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2、你委托授權書授予你的朋友什么權限是全權還是其它的!
第四十八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fā)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3、具你所說是在開發(fā)商的忽悠下簽訂的合同: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
第五十四條 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
138****2482
買房逾期付款,需不需繳納要交違約金,主要看雙方的合同。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有關于,買房逾期付款需要繳納違約金的條款,違約后就需要繳納違約金。
查看全文↓ 2019-06-27 10:22:29
根據**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第十六條規(guī)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I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分為兩種:
1、逾期期限在雙方的約定期限內的,應當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期限超過約定期限的,可選擇:
(1)合同繼續(xù)履行,買受人應當支付逾期付款、逾期付款利息、違約金;
(2)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
(3)雙方另地約定?! ∠嚓P知識延伸閱讀:逾期付款開發(fā)商能拒絕交房嗎
1、開發(fā)商行使后履行抗辯權
開發(fā)商以逾期付款為由行使后履行抗辯權拒絕交付房屋。即所謂的后履行抗辯權,是指在雙務合同中,負有先履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屆期未履行義務或不適當履行義務時,后履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享有的可拒絕對方履行或相應履行要求的權利。所謂雙務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的義務互為對待給付或對價關系的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就是雙務合同。買房人有付款義務,開發(fā)商有交房義務,買賣雙方履行義務的期限分別屆滿、屆至。后履行抗辯權實質上是對先履行義務一方違約的抗辯?! ?、開發(fā)商行使后履行抗辯權不成立的情況
如果買房人未能在約定期限內支付大部分的購房款,那么開發(fā)商就可根據《合同法》第六十七條規(guī)定的先履行抗辯權拒絕交房;如果買房人已經在約定期限內支付大部分的房款,那么開發(fā)商拒絕交房抗辯不予成立。 3、買房人以賣房人不具備房屋交付條件的情況,行使不安抗辯不成立
買房人可否以賣房人不具備房屋交付條件,而依據《合同法》第六十八條的規(guī)定行使不安抗辯權而拒交購房款呢?其實這是不可以的?!逗贤ā芬?guī)定的不安抗辯權行使條件,必須是有確切證據證明賣房人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yè)信譽;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房屋不具備交付條件不屬于以上四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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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金的算法,在《合同法》里第一百一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谝话僖皇龡l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guī)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谝话僖皇臈l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s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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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大家都買房子,而房源不多,這個時候就需要搖號,被選中的人就可以拿著號碼買房,沒有被選中的,就只能等下次! 拿了號之后,要排號,有先后順序挑房子,避免大家同時搶一個房子,就是這樣!有故意吵作的可能,現(xiàn)在房地產的話根本就不能信!你只要自己看好了,覺得價位可以接受,就買,不要指望為了賣錢而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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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開發(fā)就是指定向銷售,一般為大單位的住宅項目,不對外銷售或者尾房對外銷售。簽訂合同時應該首先注意產權的歸屬問題,有些住房屬于小產權房,所以要特別注意。二是使用年限問題,這類住宅有點使用年限不是七十年的,這個也需要注意。剩下的部分就是一般的房產交易合同細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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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自己租房的意思?!俺凶夥健保阂卜Q承租人。在租賃合同中,享有租賃財產使用權,并按約向對方支付租金的當事人。承租人可直稱為“租賃人”,比如有一物業(yè)主對其所有的某一些特定范圍,如攤位、店面、商業(yè)場所或居住所進行對外出租,那和該物業(yè)所有者進行協(xié)議簽約,租賃該場所或居所的另一方就是“承租人”。社會生活中,房屋租賃法律關系普遍存在,由此產生的糾紛也比比皆是,其中承租人在租賃合同期限即將屆滿想要繼續(xù)簽訂租賃合同,出租人利用自己所有權人的地位而左右房屋的租賃,導致承租人承租地位極不穩(wěn)定的現(xiàn)實。其主要義務是:支付租金、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妥善保管租賃物、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設他物、瑕疵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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