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雙方溝通同意,可以的。以下建議你看看。 1、在法律上來說,“加名”實質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權人。據了解,按照目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權人,可以以房地產權贈與、買賣或析產登記三種方式辦理。 2、 夫妻之間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稅。但需帶好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這三類證件正本及復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區(qū)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同時產權人要到現場根據產權變更登記處的要求,寫同意加名的書面聲明,并在聲明上簽名蓋手印。 父母子女之間加名字或去名字,都將被視為份額買賣,要收取相應份額的契稅及各項稅費。
全部4個回答>??結婚后期房能加名字嗎?有沒有什么影響嗎?
155****5343 | 2019-05-31 08:44:37
已有4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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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4779
1. 可以。
查看全文↓ 2019-05-31 08:45:15
2. 房產證加名可分為兩種情況:有房無貸、有房有貸以及無血親關系。
3. 有房無貸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復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qū)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到預檢窗口進行材料審核提交,材料審核齊全后憑工作人員給出的辦理序號去相關窗口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xù)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密碼,之后可自行更改。
4. 有房有貸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xù)(具體事宜請咨詢各銀行)。
(2)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續(xù)費外,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yè)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驟同“有房無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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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274
可以加名字
查看全文↓ 2019-05-31 08:45:10
房產證加名分為有貸房產和無貸房產。
無貸房產證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及其復印件;
2、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需要110元費用:80元手續(xù)費,25元籍圖費,5元貼花費。順利的話,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產證。
有貸款房產證加名字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手續(xù)變更;
2、辦理所需要的費用:
除了前面說的110元手續(xù)費外,如果貸款是公積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商業(yè)貸款),需要加200元費用;
3、其他的步驟和前面無貸款的流程一樣。 -
142****5821
結婚后房產證上增加一個人的名字,是完全可以加上去的 ::
查看全文↓ 2019-05-31 08:45:02
如果是婚后的房產,憑結婚證、 身份證等證件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妻子加名。
但這種加名不用納稅,只交手續(xù)費。因為本來就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如果婚前房產,婚后妻子加名,則雙方都要交轉讓的所有稅收。
如果用贈與的話,只繳納3%的契稅(1/2產權)。 -
148****8906
婚后可以在產權證上加名字的。
查看全文↓ 2019-05-31 08:44:56
夫妻加名,婚前婚后各不同。
1. 婚后加名:
這種情況屬于變更登記,市民只需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明、《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登記申請書》等申請材料,共同到有管轄權的房屋登記部門進行面簽后,即可辦理相關房屋權屬變更手續(xù)。免征契稅、個稅和營業(yè)稅,僅收取房屋登記費和印花稅等。
注意事項:如果是之前簽訂購房合同時沒有寫上兩人的名字,之后辦理兩證的時候不能加名,需要在辦理兩證后,還清貸款的情況下才能進行。購房合同的名字和房產證的名字是一致的。
2. 婚前加名:
按贈與、買賣方式依據雙方申請辦理。
(一)贈與,夫妻雙方需先到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書,夫妻一方贈與另一方一半產權,之后雙方攜帶房產證、身份證、公證書到中心辦理加名手續(xù);
(二)買賣,雙方需簽訂買賣合同,然后攜帶房產證、身份證、不動產完稅憑證到中心申請辦理。
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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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原期房買方(轉讓方)與新買方(受讓方)要簽訂轉讓合同(該合同也是一式四份)。合同中應包括如下內容:轉讓的預售合同編號、轉讓原因、轉讓金額、轉讓面積、雙方的權利義務等。此外,轉讓金額應與原預售合同的價格相一致,并且,該轉讓合同須經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認可、簽字蓋章; 2、期房轉讓步驟二——轉讓雙方辦理預售轉讓登記手續(xù)?! ∞k理時,雙方應持原預售合同、轉讓合同、有關證件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一般為區(qū)、縣房屋土地管理局)進行,經該部門審核轉讓合同符合規(guī)定的,由經辦人填寫《預售商品房轉讓審批表》,報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審批; 3、期房轉讓步驟三——經批準后,依法繳納印花稅?! ∞D讓雙方在接到批準通知后,由轉讓方按預售合同金額的2%交付手續(xù)費,然后由上述審批部門在轉讓合同上加蓋“預售登記專用章”,其中兩份貼有印花稅的正本由轉讓方、受讓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由開發(fā)商、交易管理部門各執(zhí)一份。轉讓方所持原預售合同正本移交給受讓方,待房屋正式交付入住后,受讓方憑此件與開發(fā)商辦理過戶手續(xù),主管機關經辦人將轉讓合同副本、轉讓審批表等有關材料歸入原登記留存的預售合同檔案。對不準轉讓的,有關審批機關應通知轉讓人?! ?、存在一種情況,即商品房進行預售登記后,購房者個人要求將合同主體(買方)名義更換,則根據繼承權的親屬關系可在預售合同上更名,辦理時應出具經公證的親屬關系證明,不具備上述親屬關系的,應按上述轉讓程序辦理。 2、有關外銷商品房的轉讓,可以不訂立轉讓合同,而直接在外銷合同后“背書欄”中以背書方式轉讓,然后再依上述程序辦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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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種情況: 1、購房合同沒有備案,和開發(fā)商商量商量,估計容易辦到。 2、購房合同已經備案,要麻煩一些,能說通開發(fā)商,辦一個撤銷,也能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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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結婚前付了**,余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 ?,結婚后買房的,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誰出了**,誰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陨系囊?guī)定看似公平,但是在真正執(zhí)行起來的時候,遇到了極大的麻煩,很多男人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全家供起來的房子,為什么離婚的時候就要分給女方一半?現在房子是一戶人家的主要財產,如果要一分為二,那么唯一辦法就是把房子賣了,但是賣了房子你就永遠買不起了。正是因為類似的爭端太多,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對此進行了調整,下面是相關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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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雙方已到房地產主管機關做了預售登記,但房屋還未交付使用,這個階段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要與對方協商,看能否達成一致意見,如果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要以書面形式表示出來,簽訂正式退房協議。協議的內容主要應包括雙方同意解除原房屋買賣合同、違約責任由誰來承擔、如何退款、如何履行等問題。如果買賣雙方中一方違約,且達不成一致意見,那么主張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如果雙方協商達不成退房協議,可直接向法院或仲裁機構起訴或申請仲裁。此外,雙方還應到房地產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注銷預 售登記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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