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房有房本嗎?你可別是買的小產權房,辦不了房本,很危險的
全部2個回答>房屋租賃合同的糾紛解決辦法是怎樣的呢?
132****5456 | 2019-01-22 16:57:10
已有3個回答
-
145****3741
一、房屋租賃糾紛處理程序
查看全文↓ 2019-01-22 16:57:57
1、已按《條例》、《若干規(guī)定》納入管理的房屋租賃行為發(fā)生糾紛的,當事人可以申請房屋管理機關進行調處,未納入管理的房屋租賃行為發(fā)生糾紛的,在未完善手續(xù)之前不進行調處。
2、租賃當事人申請調解房屋租賃糾紛應以書面方式提出,申請時未提供書面申請的應及時補交。
3、區(qū)租賃局或租賃所受理當事人調解申請后,應在五個工作日內確定調解會的時間和地點,并通知租賃雙方當事人。
4、調解之后按具體情況作以下處理:如調解成功應由租賃雙方當事人簽訂調解協(xié)議書;調解達不成一致的,則終止調解,當事人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如一方或雙方當事人不到場參加調解,應終止調解,若雙方仍愿意調解則另行確定時間進行調解。
5、如承租方違約出租方已解除合同或合同期限已屆滿,承租人仍占有出租房屋的,出租方可申請房屋租賃管理機關向承租方發(fā)出《期限遷出通知書》,申請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并提供解除合同通知書送達證明材料。管理機關核實有關情況后,對符合《條例》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向承租方應發(fā)出《期限遷出通知書》,承租人仍不遷出的,出租方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6、承租方違約出租方已解除合同或合同期限已屆滿的,若承租人已不實際使用出租房屋,出租方采取措施開門清點財物、收回房屋的,可以申請房屋租賃管理機關到場見證,該申請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并提供解除合同通知書送達證明及告知對方將采取措施的證明等材料;經核實有關情況后,房屋租賃管理機關可以到場見證。出租方在清點財物之后應制作財物清單,有出租方及到場有關單位簽章,對清點的財務租方應妥善保管。
【延伸閱讀】租賃物被沒收,出租人可否解除租賃合同 -
142****2735
1.租期及押金糾紛
查看全文↓ 2019-01-22 16:57:51
私有房屋的租賃活動往往是投資活動,受租賃市場的周期性影響較大。由于租賃市場的供方競爭,導致租金和其他租賃條件的變化,承租人一旦發(fā)現(xiàn)廉價的租金或其他租賃條件更加寬松的住房,未等原來承租房屋的合同約定租期結束,就毀約終止合同:反過來,出租人也因為市場的變化,毀約終止合同,這都導致糾紛發(fā)生。同時,由于租期的糾紛或者原合同未約定租期,隨之導致對押金的爭議和糾紛。
2.房屋水、電、煤費用糾紛
這類的糾紛同前一類糾紛的原因是類似的。即由于租賃合同是房地產經紀機構介紹訂立的,但是房地產經紀機構沒有作為租賃管理人參與管理和監(jiān)督,有些承租人乘出租人不在現(xiàn)場,往往不預先告知而突然解約,并拖欠水、電、煤氣及其他有關費用,一走了之。這給出租人帶來損失,從而引起糾紛。
3.房屋設備的使用及賠償糾紛
房屋租賃中,租賃雙方對房屋的裝修、設備、賠償要求都比較明確。如有的承租人要求裝修與設備都比較好,而出租人也會明確要求使用人應當注意保護裝修和設備,但使用結果未能達到雙方預先約定的結果,可能引起糾紛?;蛘呤鞘褂萌苏J為房屋的裝修及設備未達到出租人承諾的水準,或者業(yè)主認為使用人損壞了裝修及設備,等等,這些都會引起糾紛。目前,我國對房屋租賃中的房屋使用的結果沒有明確的監(jiān)督條件。有些城市的房地產經紀機構雖然愿意接受租賃業(yè)務委托,但不愿意承擔租賃合同訂立后的委托管理。因此,這類租承雙方雖有租賃合同關系,但無租賃管理的糾紛不少。
4.租賃備案糾紛
對于房屋租賃合同,有些城市要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xù),有些城市沒有這樣的要求。租承雙方可能為了備案要求各執(zhí)--詞,結果發(fā)生糾紛。
1、協(xié)商解決
房屋租賃當事人因租賃房屋發(fā)生糾紛的,應當協(xié)商解決。 -
138****2410
1、a與c之間的協(xié)議是有效的,雖然房產證上沒有a的名字,但a與b是夫妻關系,如果a沒有明確的說明其不是房子的物權人,c可以推定為善意第三人,因此協(xié)議有效。
查看全文↓ 2019-01-22 16:57:45
2、基于a與c之間的協(xié)議是有效的,就不需要就同一個法律關系簽訂第二個協(xié)議了,b稱房屋為自己所有是事實,但是這是他們夫妻之間的問題,您是不用卷入其中的。
3、您現(xiàn)在安心的住著,等與a簽訂的協(xié)議到期再考慮搬到其他地方,b沒有權利讓您把租金交給自己,因為與您產生民事關系的是a,您要堅持這一點。即使b把您告上法庭,您也沒有什么可害怕的,因為法律是站在您這邊的。如果b因此找您麻煩,您可以找當地的居委會調解或者找派出所的人出面,要相信咱們國家是法治社會。
相關問題
-
答
-
答
合同違約處理 1、合同簽訂后進入執(zhí)行階段,業(yè)務經辦人員應隨時跟蹤合同的履行情況,發(fā)現(xiàn)合同對方可能發(fā)生違約、不能履約或延遲履約等行為的,或企業(yè)自身可能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報告領導處理?! ?、針對合同對方違約的情形,可采取以下措施處理?! ?1)要求合同對方繼續(xù)履行合同 繼續(xù)履行合同是違約對方必須承擔的法律義務,也是本企業(yè)享有的法定權利。不論違約對方是否情愿,只要存在繼續(xù)履行的可能性,本企業(yè)就有權要求違約對方繼續(xù)履行原合同約定的義務?! ?2)要求合同對方支付違約金 合同對方違約的,本企業(yè)可按照合同約定要求違約對方支付違約金?! ?3)要求定金擔?! 『贤瑢Ψ竭`約,企業(yè)可按照合同約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向對方收取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違約對方履行債務后,可將定金抵作價款或者收回,違約對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4)要求賠償損失 合同對方因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本企業(yè)造成損失的,本企業(yè)有權提出索賠,具體賠償金額可由業(yè)務經辦部門會同法律顧問與合同對方協(xié)商確定?! ?、企業(yè)自身違約的,業(yè)務經辦部門或人員應與合同對方協(xié)商解決辦法,將解決辦法以書面形式上報總經理,經批準后承擔相應責任、履行有關義務。 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確保合同能得到履行,需要對合同的違約責任進行約定,根據上文,違約責任主要有4種方式,包括合同定金的擔保、違約金、繼續(xù)履行合同義務及賠償合同違約帶來的損失,包括即得利益的損失和可期待利益的損失。
全部3個回答> -
答
但是也是較為快捷的解決雙方糾紛的方式、如何解決安置房買賣糾紛,出售者沒有征得其它共有人的同意、協(xié)商解決:因房屋的性質不同,以防自己處于劣勢。5。3,那就只好將糾紛訴諸于法院。4,雖然這一方式較為公平,是不允許賣給外單位、鐵路和某些未經過房改的單位的房屋一般不允許買賣。有些房屋的買賣在雙方簽訂合同或交付房屋時?1,所以首先要進行協(xié)商,若不合格就會產生糾紛,買房主體必須合格才能購房。二,結果是不合格,而且對雙方當事人來說也是快捷的方式、外系統(tǒng)、訴訟解決,私自出賣共有房屋,或者經過原單位的批準等,這時就容易產生糾紛,即賣房者主體不合法或不合格,也往往發(fā)生糾紛,那么房屋買賣合同就會被視為無效,政策不允許對該房屋買賣,所以如果安置房的房屋質量經檢測后、安置房買賣糾紛有哪些、房屋質量不合格、房屋性質不同;某些地方規(guī)定公房房改后的一定年限內不允許買賣,造成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情況也比較復雜,必須首先賣給原單位。2。3、買房主體不合法或不合格,所以一旦購買就會引起糾紛,如果買賣,購房者還應了解相關政策法規(guī):如果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與調解都無法解決糾紛:在某些城市中規(guī)定不具有本市戶口的不得購買安置房,比較令人擔憂,只有通過第三方來進行調解,還有的城市規(guī)定沒有大陸戶口的不得購買本市安置房等?1、調解解決:如果是夫妻雙方或者數人的共有房屋,比如軍隊、房屋買賣合同無效,成本也比較大:如果雙方協(xié)商不成。在協(xié)商解決的同時:因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發(fā)生糾紛的案例很多:安置房的房屋質量與一般的商品房相比,雖然不如協(xié)商簡單方便,但是耗時較久,易引起糾紛2:協(xié)商溝通一直都是解決糾紛的第一步,那也會引起糾紛、賣房主體不合法或不合格一
全部3個回答> -
答
協(xié)商 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xié)商解決糾紛,這是**佳的方式。調解 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xié)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yè)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仲裁 合同當事入協(xié)商不成,不愿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guī)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fā)生后達成的仲裁協(xié)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訴訟 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后也沒有達成仲裁協(xié)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除了上述一般特點之外,有些合同還具有其自愿的特點,如涉外合同糾紛,解決時可能會援引外國法律、而不是中國相關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全部5個回答> -
答
簽訂合同的當事人是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合同行為是民事法律行為,因此,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說是一種民事糾紛。1. 民事糾紛應通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xié)商、調解、仲裁或訴論等。民事方式區(qū)別于行政方式和刑事方式,行政方式是通過行政手段來直接干預合同糾紛,這與合同法平等的理念不符合。2. 在計劃經濟時代大量存在的行政干預,仍然存在,與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相違背,刑事方式是國家通過刑事手段來解決合同糾紛,合同一旦需要通過刑事方式解決,就不能稱為合同糾紛,而是刑事案件。利用合同進行詐騙的情況很多,對于此類情況,應以詐騙案處理,而不是一般的合同糾紛。3. 合同糾紛,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的所有爭議。4. 合同糾紛的內容主要表現(xiàn)在爭議主體對于導致合同法律關系產生、變更與消滅的法律事實以及法律關系的內容有著不同的觀點與看法。合同糾紛的范圍涵蓋了一項合同的從成立到終止的整個過程。
全部3個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