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商品房房產證所需費用如下:一、契稅住宅90平以下1%;住宅90-144為1.5%;其余的不管是住宅還是非住宅都3%。二、營業(yè)稅住宅房產證頒發(fā)5年以內銷售,按成交價(如成交價明顯偏低,按評估價。上下全同)5%征收營業(yè)稅(有的地 方征5.5%);住宅房產證頒發(fā)5年以后銷售,免征營業(yè)稅;非住宅房產證頒發(fā)5年以內銷售,按成交價5%征收營業(yè)稅;非住宅房產證頒發(fā)5年以后銷售,按成 交價與原成交價差價的5%征收營業(yè)稅。
全部5個回答>商品房買賣律師費是多少?有知道的嗎?求指教!求解答!謝謝!
136****1875 | 2018-09-19 16: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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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144
一、購買房屋本身是不需要交律師費的。但是如果您對所購買房屋的開發(fā)商不夠了解,房屋又不屬于熱銷樓盤,花錢請位律師全程把關,減少購房風險,省心省力省時,還是劃算的,這種情況就需要支付律師費了。
查看全文↓ 2018-09-19 16:45:53
二、律師在購房過程中的作用,主要有三點:
1、在簽訂合同前,請律師審查開發(fā)商的資信。因為一般購房者憑自身的條件很難對開發(fā)商的情況做全面了解,通過律師所具備的專業(yè)知識和特殊身份的優(yōu)勢,到工商管理部門和房屋管理部門等相應的政府管理機構對開發(fā)商的情況進行全面了解,分析購房風險的大小,然后向購房者出具法律意見書,建議其購買或不買。這樣做的益處就是能防止購房者買那些沒有實力和信譽的開發(fā)商開發(fā)出的房屋。 -
155****5749
一、購買房屋本身是不需要交律師費的。但是如果您對所購買房屋的開發(fā)商不夠了解,房屋又不屬于熱銷樓盤,花錢請位律師全程把關,減少購房風險,省心省力省時,還是劃算的,這種情況就需要支付律師費了。
查看全文↓ 2018-09-19 16:45:44
二、律師在購房過程中的作用,主要有三點:
1、在簽訂合同前,請律師審查開發(fā)商的資信。因為一般購房者憑自身的條件很難對開發(fā)商的情況做全面了解,通過律師所具備的專業(yè)知識和特殊身份的優(yōu)勢,到工商管理部門和房屋管理部門等相應的政府管理機構對開發(fā)商的情況進行全面了解,分析購房風險的大小,然后向購房者出具法律意見書,建議其購買或不買。這樣做的益處就是能防止購房者買那些沒有實力和信譽的開發(fā)商開發(fā)出的房屋。
2、在簽訂合同時,由律師提出增加補充條款?,F(xiàn)在所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所約定的條款還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購房者必須要提出一定的補充條款才能有效維護自身的權益。同樣開發(fā)商也會提出補充條款來維護其利益,一般都會請專業(yè)的律師來制訂這些補充條款,這樣購房者就會處于弱勢地位,顯然是不利的。通過請律師審查,能及時發(fā)現(xiàn)開發(fā)商的補充條款中違法或不合理的地方,然后由律師和開發(fā)商進行交涉,要求刪除或修改,同時由律師提出一些對購房者有利的補充條款,通過談判,讓開發(fā)商接受全部或部分內容,以維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
141****1448
本人是做房地產的,經過多地項目的經驗,城市和城市之間的費用是不同的,每個城市都會有相關得地方政策。北京的是:
查看全文↓ 2018-09-19 16:45:33
購房需交納的第一組稅費是契稅、印花稅、交易手續(xù)費、權屬登記費。其中契稅金額是房價的1.5%,一般情況下是在交易簽證時交一半,入住后拿房產證時交另一半;印花稅金額為房價的0.5%,在交易簽證時交納;交易手續(xù)費一般是每平方米2.5元,也在交易簽證時交納;權屬登記費100元到200元之間;配圖費35元到130元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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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是開發(fā)商遺失的,那么它有義務為您補辦一份。2、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您遺失的,那么其實從權利義務的角度來說,開發(fā)商無須為此事負責。 那么為了保障您的權益,您可以做如下處理:1、與開發(fā)商協(xié)商,影印一份合同復印件;2、去樓盤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查詢上述合同是否已經備案登記。如果有可能的話,**好核對復印件和房地產管理部門存檔的原件一否一致。3、從今年(2012年)開始,國內大部分地區(qū)已經實行了網簽,可以上網查詢你購房的相關事宜是否有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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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樓盤網 里面的房屋出租信息比較全,它只做湖北房子的資料,新房,二手房租售,房價走勢,小區(qū)資料,并有論壇討論裝修,加裝,購房經驗等。不錯的,要租房就去看看,多查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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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說二手房貸款銀行是不收取費用的,一般都是擔保公司和中介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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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房貸律師費是多少答
房貸律師費的產生主要是房貸過程中需要律師見證,**早是由內地銀行從香港引進的。律師見證本意是對房貸過程中申請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并予證明,在此過程中,商業(yè)銀行和借款人作為交易雙方,都分別享受律師提供的相應服務。但在實際執(zhí)行過程中,律師不是由雙方協(xié)商,而是由銀行指定,而且享受服務的是銀行,交費的卻是買房人,律師見證也早就流于形式。房貸前期審查本來應該由銀行來做,交給律師后,律師根本不可能一一去核實資料的真假。買房人的身份證明,律師無法核實;買房人的收入證明,同樣無法核實。在有的律師事務所,核實的電話也不打,主要由助手填表蓋章,律師簽字。更可怕的是,房貸律師費并不完全由律師支配,還要返還一定比例給開發(fā)商和銀行,滋生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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