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后不需要搬出去重新買。中國房子產權70年意思如下:土地是歸國家所有的,一般說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這是土地出讓過程中確定的(商業(yè)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業(yè)用地50年)。 實際上,商品房的土地實際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為使用年限是從國家出讓時開始計算,加上開發(fā)周期,**短也得1-2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開發(fā)商再囤積一段時間或者幾經轉手就更短了,況且住宅樓的設計使用年限是50年幅度,房屋達到設計使用年限便不能再用了。70年后,國家有權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須對你的房屋進行補償。當然你也可以通過補交土地出讓金,繼續(xù)享有土地使用權。在我國法律規(guī)定中,“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權出讓的**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后,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屬于業(yè)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根據這一條例,購房人取得的商品房使用權限必須也只能建立在70年土地使用權的基礎上。而房屋開發(fā)商從土地管理部門獲得土地批租權后,土地使用權進入市場流通。商品住宅從開發(fā)到銷售的周期一般在1~3年,房產產權的“實際壽命”也就隨著開發(fā)商開發(fā)住宅時間的長短而縮短。如果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日期與開發(fā)商出售房產的日期有較長的時間間隔,尤其是一些爛尾樓改造的項目,購房者必然面臨明顯的“房產產權期限縮水”。
全部3個回答>房產交易中所說的買房70年產權是什么意思?
131****1837 | 2018-08-30 10: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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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8259
產權70年,是這塊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70年之后國家不可能無償收回土地的。
查看全文↓ 2018-08-30 10:45:58
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fā)類型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業(yè)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權屬年限為40年。
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guī)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
房屋所有權屬于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是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保護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條,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其年限是永久的。 -
137****5263
指房屋建筑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業(yè)用建筑。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權屬年限為70年;教育、科技、文化、體育用地50年;工業(yè)用地、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業(yè)、旅游、娛樂設施用地年限40年。
查看全文↓ 2018-08-30 10:45:51
70年產權在我國法律規(guī)定中,“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權出讓的**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后,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屬于業(yè)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 -
133****0474
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guī)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
查看全文↓ 2018-08-30 10:45:44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qū)別
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fā)類型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業(yè)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權屬年限為40年。
房屋所有權屬于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是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保護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條,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其年限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qū)別在于: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
房子產權70年到期后怎么辦
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梢杂煞课輼I(yè)主聯(lián)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至于再次申請的期限,不應該超過30年。
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對業(yè)主進行補償。
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通過調查了解第一種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認可,也有一部分人認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會拆遷。
按照新頒布的《物權法》一百四十九條規(guī)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xù)期?!薄冻鞘蟹康禺a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土地的,應當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xù)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予以續(xù)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xù)期或者雖申請續(xù)期但依照前款規(guī)定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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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產權70年是指土地使用權只要70年!任何地方,土地都是國有的。商品房只是開發(fā)商買下土地的70年使用權。到了70年后,土地使用權就歸國有,但個人的住房還是自己的。產權年限分為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權。房屋權是屬于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其年限是 的。一般所說的房子產權年限一般指的是土地權。而土地是歸國家的,一般說的房子七十年產權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這是土地出讓過程中確定的(商業(yè)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業(yè)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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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房子還是你的,只是土地使用權到期了。房屋產權有房屋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權的期限為永遠,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guī)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屆滿自動續(xù)期,續(xù)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 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補的費用多不會超過5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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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40年產權和70年產權的區(qū)別:1、使用年限分別:商用性質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部分50年);住宅性質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2、稅費、土地出讓金:商用房子交納的稅費和土地出讓金都比住宅要高。3、按揭方式購買:商用性質的房子,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使用商業(yè)貸款的,購買**須為總價五成,商業(yè)貸款年限為10年,貸款利率上浮10%。住宅性質的房子,可以選擇公積金貸款或商業(yè)按揭。選擇商業(yè)按揭的,首套房**至少三成,貸款年限**長為30年,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或更低;二套房**至少為四成。4、使用水電:商用性質的房子按照商用水、電標準收取,價格較高;住宅性質的房子,價格標準相對比較低。5、落戶上學:商用性質的房子,不能落戶,也不劃分學區(qū);住宅性質的房子,可以落戶,并可劃分學區(qū)。二、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期限根據1990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guī)定:分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的**高年限是70年,到期后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繼續(xù)使用權。三、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qū)別: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里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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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70年產權是指房子建筑產權的歸屬年限是70年,在我國法律規(guī)定中,土地運用權與房子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土地運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運用期滿后,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筑物依然歸于業(yè)主。假如再次請求土地運用權,則應該根據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在現行制度下,國家歸于房地分離,住宅的土地運用權是70年,而地上的房子一切權沒有期限限制,也便是除非被拆遷或成為危房,業(yè)主可永久擁有。因而,嚴格來說,房子一切權沒有期限,是永久的,而大家平時常說的產權70年,實際上是指土地運用權年限。70年產權是土地運用權70年。70年產權使用年限是從開發(fā)商用地審批手續(xù)辦完開始計算,簡單而言,便是從開發(fā)商拿到土地運用權證算起,購房者可以參照土地證上標明的時間,檢查產權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