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五年后辦理房產證后可以過戶
全部4個回答>??什么是拆遷安置房???
135****0366 | 2018-07-19 15:16:39
已有3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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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523
拆遷時誰的名字就是誰的,至于優(yōu)惠等問題屬于開發(fā)企業(yè)的單方行為,與產權人歸屬沒有直接關系。
查看全文↓ 2018-07-19 15:18:09 -
144****7784
2、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規(guī)劃、土地開發(fā)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據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安置房的轉讓交易需要在取得該安置房房產證后才可以進行,這時的過戶交易與一般的房屋沒有任何區(qū)別之處。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拆遷房屋的農戶。 -
144****7095
拆遷安置房其實是可以買賣的,當然比商品房的風險來得大。
查看全文↓ 2018-07-19 15:17:11
拆遷安置房的買賣風險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由于安置房沒有房產證,無法過戶,造成買方付了房款,但卻無法取得房屋的產權,買方的權益處于一種不確定的狀態(tài)。
2、因為沒有房產證,造成買方無法確認賣方究竟是不是擬賣房屋的產權人。賣方出示的安置補償協(xié)議和房屋之間難以建立關聯(lián)。
3、賣方將房屋賣一個買家之后,有可能會再賣給其它人,這樣買方就會無端轉入與第三人的官司之中。
4、房屋如果**較多,賣方可能會反悔,買賣合同有被法院判定無效的風險。在此種情況下,其實買方并非處于無保護狀態(tài)。
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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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屬于什么性質的要參照建房文件和房產證上的標識。一、拆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guī)劃、道路建設、土地征用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房通常是在政府規(guī)定的區(qū)域以一定的價格、使用面積向被拆遷人定向銷售的補償性住宅房屋。在實際運作中,開發(fā)商為了盈利,在政府指定的回遷區(qū)域建設的房屋,往往多于補償性房屋,多余的這部分房產的性質就屬于普通的商品房了。二、小產權房通常是指在中國農村和城市郊區(qū)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設的用于銷售的住房。由于集體土地在使用權轉讓時并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因此這類住房無法得到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fā)的產權證,而是由鄉(xiāng)政府或村委會頒發(fā),所以也稱“鄉(xiāng)產權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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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就不是人呀,公務員就不能低價買呀,你又不是以職權之便買這套房子的!不過哥們,以后做這事要三思而后行。怎么能光憑口頭協(xié)議呢,現在很多地方的特別是靠楚州那一帶的貓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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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什么是拆遷安置房答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拆遷房屋的農戶。隨著城市建設發(fā)展步伐的進一步加快,政府盡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斷滿足拆遷戶的需求已迫在眉睫。所謂拆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guī)劃、土地開發(fā)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范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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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安置房其實質也是一種商品房??刹疬w安置房與普通商品房之間通常存在著較大的差距,就交易時間受限來說,過長的交易周期比一般的房屋交易風險更大,所以我們在購買的時候就要特別注意,尤其是拆遷安置房購房合同應如何訂立的問題。 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的不同,拆遷安置房一般分為兩大類 (一)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而建造給居民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如黃埔江兩岸進行的世博動拆遷。按照有關方面的規(guī)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時間的特別限定使該類房屋的買賣容易引發(fā)法律糾紛。 (二)房產開發(fā)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么區(qū)別,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故相比之下此類房屋的買賣法律糾紛相對較少。 二、拆遷安置房的買賣協(xié)議應如何訂立 (一)作為合同簽訂主體的賣方處,需要拆遷協(xié)議上的人員及配偶,住房調配單上的人員及配偶,被拆遷房屋內戶口上的全部人員及戶口都在買賣協(xié)議的賣方一欄簽字,才較為保險,才能有效避免日后突然有第三人出來主張權利的種種麻煩。 (二)除此之外,合同中關于每筆房款的支付,賣家收款對應的各項義務應明確,可操作,另外,關于可能出現的各類情況及相應的違約責任都應規(guī)定明確。合同中不妨加入關于違約責任的獨立條款,且明確約定,即使合同無效,該條款仍然有效的條款,以盡量減少非違約方的損失。這樣,一來賣家的違約成本會上升,可能會有更大的威懾力,盡量避免其違約;二來如果訴至法院,法院相對便于作出對買家有利的判決。 (三)另外,對于稅費的承擔也應考慮周全。漫長的交易過戶等待期,國家關于房產交易的稅費政策可能調整,雙方應約定好,如果出現新的稅費由誰來承擔的問題,避免過戶時又因為稅費的承擔主體爭執(zhí)不休而導致交易中止。 再充分的協(xié)議也無法確保買方順利達成全部意愿,獲得充分保障。因為合同上的權利義務仍然是債權債務,仍然只是一種請求權,對方如果不主動履約,買方只能借助于法律途徑維權,而這顯然需要時間和金錢,且在漫長的訴訟過程中,買方承擔的心理壓力無疑也是較大的。因此非專業(yè)人士去購買上市交易時間受限的拆遷安置房,即使一定要購買,希望買家一定要考慮清楚其中的風險,咨詢律師,從而簽訂更為有保障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