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一方擅自處置財產,**好不要把財權交給一個人管理;如果一方擅自處理貴重的夫妻財產,另一方要及時制止,尤其要注意對方以孝敬長輩等名義將財產轉移。轉移現(xiàn)金取證較難,建議對大宗存款設夫妻聯(lián)名賬戶,防止一方擅自轉移;發(fā)覺一方有可能轉移財產,盡可能保留對方銀行賬戶及交易明細等證據(jù)。如果還未起訴或已經起訴離婚,發(fā)現(xiàn)一方已在轉移財產,可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離婚后又發(fā)現(xiàn)對方婚前轉移財產的證據(jù),可請求法院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由于財產轉移情況較為復雜,建議聘請專業(yè)律師調查取證,保障合法權益。
全部3個回答>?? 對老賴以離婚名義轉移房產怎么辦
148****6323 | 2018-07-16 23: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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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4337
因對方式是“財產保全”!那么,什么是財產保全?
查看全文↓ 2018-07-16 23:05:37
所謂財產保全,是指在訴訟前,或訴訟過程中向法院申請,采用查封、扣押或凍結等措施先將資產保護起來。簡單點說,就是先把老賴的資產凍結了,讓他無法轉移。
若要申請財產保全,可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
財產保全有的兩種方式
傳統(tǒng)方式:申請保全時,通常法院都會讓申請人提供保全擔保。如果申請人不提供擔保,那么法院將駁回申請,不予保全。
保全擔??梢杂媒疱X擔保也可以用實物抵押,有的還可以是由擔保公司提供的信用擔保。通常擔保物價值與保全物價值要相等。
很多人不理解,為什么要讓申請人提供擔保?其實這是為了防止惡意訴訟。
在保全過程中,如果因保全錯誤給被申請人造成了損失,申請人是要給予相應賠償?shù)?,這保全擔保也是為了此時的賠償。如果申請無誤,官司打贏了,**后,擔保還是會退回來的。
法院接受保全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zhí)行。 -
144****4109
社會中有許多故意欠債不會還之人,在他們眼中,只要能逃避掉債務,什么辦法都想的出來,其中**常見的就是轉移財產。甚至通過假離婚轉移財產,那么針對這種假離婚轉移財產的‘老賴’,有什么方法去整治。其實,為避免老賴借假離婚轉移財產,債權人可以行使撤銷權。
查看全文↓ 2018-07-16 23:05:26
撤銷權為實體法上的權利;撤銷權為附屬于債權的權利;撤銷權是一種綜合性權利,具有形成權和請求權的性質。撤銷權的權利人不是民事行為當事人,而是與此行為有利益關聯(lián)的第三人,是作為債務人的債權人。老賴認為,只要能躲債,假離婚也未嘗不可。明著是離婚,各種轉移財產,等債權人好不容易勝訴,卻沒有財產來執(zhí)行?! 鶛嗳艘膊簧?,好巧不巧這時候對方搞離婚,擺明著是凈身出戶轉移財產了。那么,得知“假離婚”真相的債權人該怎么辦才能扳回局面——答曰:行使撤銷權?! 逗贤ā返?4條規(guī)定的“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該如何理解?也就是如何衡量受讓人是否存在惡意?有人認為,只要是明顯低價,即推定受讓人惡意。 撤銷權又稱為“廢罷訴權”,是債權人保全債權的一種權利。當債務人產生減少財產的行為,危害債權權益時,債權人就可采取撤銷權,撤銷債務人和第三人之間的協(xié)議。
其實假離婚轉移財產這種方式都已經被用爛了,之所以還是會有人用就是因為家人債權人不了解債務人的財產情況下,是很容易成功的。所以借錢出去一定要多了解對方的情況,也多了解一些關于債務在不同情況下被侵害利益時的各種應對措施。 -
152****2737
說起離婚,往往被人們分為這么幾個類型:外遇型、違法型、家庭暴力型、家庭功能喪失型等等。近些年又新添了兩種類型——買房式離婚、躲債式離婚。
查看全文↓ 2018-07-16 23:05:13
買房式離婚不用解釋大家應該都懂,就是為了獲取買房資格或者省錢而辦理的假離婚。而這個躲債式離婚,就真真兒的是惡意行為了,這是老賴為了轉移財產而采用的一種無恥辦法,就這損招兒,坑了多少債權人??
難道面對這種老賴假離婚轉移財產的情形就沒有任何辦法了嗎?其實并不是,針對這種情況,債權人可以行使撤銷權。
有的債權人可能對“撤銷權”這三個字比較陌生,先給大家用書面語解釋一下,再用白話翻譯一下,覺得書面語太長不想看的,可以直接跳到文章**后一段。
撤銷權是實體法上的權利,是附屬于債權的權利,是一種綜合性權利,具有形成權和請求權的性質。撤銷權的權利人不是民事行為當事人,而是與此行為有利益關聯(lián)的第三人,是作為債務人的債權人。
《合同法》地74條規(guī)定的“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這句話應該怎么理解呢?也就是說怎么能衡量受讓人是否存在惡意呢?有人覺得,只要是明顯低于正常市場價格,就可以推斷出受讓人存在惡意。
撤銷權又稱為“廢罷訴權”是債權人保全債權的一種權利。當債務人產生減少財產的行為,危害債權權益時,債權人就可采取撤銷權,撤銷債務人和第三人之間的協(xié)議。
以下為太長不看版:
老賴普遍認為只要能把債務躲過去,假離婚小意思。明著辦離婚,實為轉移財產,如果債權人打官司勝訴了也沒關系,反正到時沒有財產可以強制執(zhí)行。都是在社會上摸爬滾打這么多年的成年人,債權人明眼就能看出來,早不離晚不離偏偏這時候對方整什么離婚,就是老賴打算凈身出戶把財產轉移出去嘛。債權人此時想要扳回一城,就可以行使撤銷權了。
如果老賴在有債務纏身之時莫名離婚,且以明顯不合理的原因凈身出戶,并且老賴的配偶知道這一情況。此時,可以推斷判定其配偶存在惡意,損害了債權人的權益,債權人可以行使撤銷權,撤銷老賴和其配偶的離婚協(xié)議。如此一來,老賴假離婚的計策便不能成功了。事實上假離婚轉移財產這種辦法已經被用爛了,只是如果債權人不了解老賴的財產情況這種辦法還是很容易成功的,所以貸款公司在借錢出去之前一定要盡可能多了解對方的各種信息,比如用極信云科的風控系統(tǒng)不僅可以查詢到借款人的征信,還能查詢到極其詳盡的運營商數(shù)據(jù),淘寶京東的消費數(shù)據(jù),通過這些信息可以知道借款人的收貨地址、曾經出沒的地點、所留聯(lián)系方式是否為小號,有沒有可能玩兒失蹤,有可能躲到哪里等等你有可能考慮不到的信息。同時,也希望各位債權人多了解一些關于債務在不同情況下被侵害利益時的各種應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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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8859
申請法院執(zhí)行老婆的財產,在債務期間逃避的行為無效,希望能幫助到你望采納
查看全文↓ 2018-07-16 23:04:55
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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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詢】離婚時夫妻一方轉移存款,比如將存款轉入父母、兄弟姐妹名下,另一方該怎么辦?【律師解答】可以要求收到存款的一方返還不當?shù)美蛘咭髮D移存款的一方不分或少分其他共同財產?!韭蓭煼治觥侩x婚時夫妻一方將其名下的存款進行處理,需要符合以下條件,才能被認定為轉移夫妻共同財產:一、該筆存款系夫妻共同財產根據(jù)新婚姻法的規(guī)定,夫妻一方個人的婚前財產屬于個人財產,不因為結婚為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如果離婚時一方將自己名下婚前的存款轉移出去的,不能認定為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不得提出權利主張。二、對存款的處理不合理離婚時夫妻一方將其名下的存款直接匯給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父母、兄弟姐妹取得這筆存款并沒有合法的理由,同時使得夫妻中的另一方遭受損害,父母、兄弟姐妹取得的存款屬于不當?shù)美?。而另外一些當事人則可能將其名下的存款用現(xiàn)金的方式取出,然后再存入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或朋友的賬戶。由于這樣的轉移財產行為不那么明顯,另一方應要求對于取出存款的用途作出合理的說明,如果對方無法做出合理的解釋,即取出的資金明顯超出了其本人正常的生活、工作需要,其行為就可以認定為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對于當事人通過這種方式轉移存款的,如果夫妻雙方還要其他財產的,應當要求法院在離婚財產分割時對于其不分或少分。【律師提醒】因為存款的流動性**強,當事人**容易對其進行轉移。因此夫妻雙方發(fā)生離婚糾紛時,如果其中一方名下有較多存款的,另一方應當盡快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并在相應期限內提取離婚訴訟,這樣才能有效的防止對方轉移財產。一旦對方轉移了其名下的存款,則往往要另行起訴,要求收到存款的一方返還不當?shù)美?,而這必然增加當事人的經濟和心理負擔。如果對方除了上述存款以外沒有其他財產的,則對方必然會遭受重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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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產證是你的名字的,那么你就不需要辦理房產轉移,只需要將你們的離婚協(xié)議書拿到民政局蓋章確認留底就可以了,以后需要賣房則提供房產證和協(xié)議書就可以了;2、若房產證是你配偶的名字或是你們雙方的名字,那么你同樣需要將離婚協(xié)議書拿到民政局蓋章確認留底,可以的話**好是到公證處辦理公證,證明該房產產權屬于你的,回頭等房產證辦理出來后,需要辦理產權轉移,則需要還清貸款后拿出房產證到房產局憑離婚協(xié)議書、公證書辦理更名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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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公積金轉移怎么辦答
(一)申請辦理轉移時應提供的證明、資料 1、內部轉移: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發(fā)生在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的單位之間的轉移。應提供: 新單位出具的住房公積金證明(內容包括職工姓名、身份證號、職工個人賬號及單位賬號和繳存銀行)、原單位填制蓋章的《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 2、外部轉移:指職工調入的新單位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外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繳存住房公積金,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轉移。到中心審核應提供資料:新單位出具的經其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蓋章確認的證明(內容包括職工姓名、身份證號、職工個人帳號及單位帳號和繳存銀行)、原單位出具的 “關于職工住房公積金轉移(異地)”申請; 到原繳存銀行辦理應提供證明、資料:經中心審核的異地轉移申請、原單位填制蓋章的《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 (二)公積金轉出辦理流程 1、內部轉移: 轉出職工向原單位提供新單位住房公積金證明→原單位持填制完成的《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和轉賬支票直接到繳存銀行辦理→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出。 2、外部轉移: 轉出職工向原單位提供住房公積金證明→原單位持職工住房公積金轉移申請并附異地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積金證明到中心進行審核→中心審核通過,出具審核意見→原單位持填制完成的《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中心審核意見書、銀行電匯單到住房公積金繳存銀行為職工辦理轉移手續(xù)→住房公積金繳存銀行辦理職工賬戶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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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離婚財產分割標準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F(xiàn)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guī)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guī)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xié)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原則根據(jù)《婚姻法》及**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財產分割意見》)的規(guī)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遵循以下原則:1.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guī)范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xiàn)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里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tǒng)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后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盡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fā)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盡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yè)或職業(yè)需要,以發(fā)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fā)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于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系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關于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許多教科書里認為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必須堅持此原則。但我們以為,修正后的《婚姻法》已經新增離婚損害賠償制度以對離婚無過錯方進行補償,已能體現(xiàn)法律的公正,故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必再堅持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否則將有可能導致利益失衡。三,離婚夫妻房屋分割問題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處理。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jù)《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guī)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xié)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jù)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yǎng)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四)婚后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于另一方應有的份額,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五)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如離婚后沒有住處,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六)由于我國住房制度多樣化,住房權屬狀態(tài)也是多樣化的,具體需要區(qū)分不同情況處理:第一,對于私房和具備產權證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產權證頒發(fā)的時間來界定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按照民法物權原理和我國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況下房屋權屬登記是房屋所有權取得的必經程序。只有辦理了產權登記或過戶手續(xù)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權。因此對于在離婚案件中涉及的此類問題,如果訴爭的房屋是結婚登記后取得所有權的,應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在結婚登記之前取得所有權的,應認定為個人財產而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第二,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共同財產購買為產權的,該房屋為共同所有。由于公房使用權可通過承租權轉讓的方式上市交易,具有一定的交換價值,在離婚分割該房屋時,可區(qū)分下列情形處理:a.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基于福利政策分配取得,婚后以共同財產購買為產權的,由于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內,無法體現(xiàn)出原公房使用權的交換價值,則在離婚分割該產權房時,可不考慮原公房使用權交換價值的單獨歸屬。b.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其以個人財產支付對價取得的,婚后以共同財產購買為產權,在離婚分割該產權房時,應當將取得原公房使用權時所支付對價部分,確定為當時承租的夫或妻一方個人所有,產權房的剩余價值按共同財產分割。 c.對于婚前由夫或妻一方父母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為產權的公房,原公房使用權的交換價值可參考《婚姻法解釋(二)》第22條的規(guī)定,推定為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離婚時可直接將產權房按共同財產。第三,已購公房的分割 。單位職工購買本單位的公房,根據(jù)情況可分為購得完全產權和部分產權兩種情況。職工在購買房改房時取得全部產權的,根據(jù)財產取得的時間列為個人財產或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購得房改房的職工,僅取得房屋的部分所有權,而售房單位仍享有該房屋的部分所有權,這種情況下職工取得的房屋稱為“限制產權房屋”。 對于職工購買的限制產權房屋,一般在離婚分割房屋財產時,對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而取得“部分產權”的房屋,分得房屋“部分產權”的一方,一般應按所得房屋產權的比例,給予對方一半房屋價值的補償。第四,父母在子女購房中有出資的情況。根據(jù)《婚姻法》解釋的相關規(guī)定,根據(jù)婚前購買還是婚后購買,以及父母有無贈與的明確表示等具體情況按以下原則認定:(1)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這種情況下該房屋屬于子或女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參與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如果父母在子或女結婚之前為其購置房屋出資并明確表示該房屋是給子女及其配偶雙方的,那么視為父母對子女及其配偶雙方的贈與,該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參與分配。(2)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這種情況下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父母對子女及其配偶雙方的贈與,在離婚時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如果父母在子女結婚之后為其雙方出資購置房屋,同時父母明確表示贈與自己的子或女,那么該房屋屬于一方的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不參與分割。第五,存在按揭貸款的房屋財產分割 這種情況在實踐中大量存在,由于購買房屋的房屋款是通過銀行貸款取得,在尚未還清銀行按揭貸款時,房產證上登記的房屋產權人尚不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權人,銀行作為借款人對房屋同時享有抵押權。 根據(jù)購買房屋與申請貸款的時間以及貸款購得房屋的還款情況,對于夫妻離婚時存在按揭貸款的房屋一般適用以下原則進行處理:(1)一方婚前申請按揭貸款購買的房屋,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婚后由夫妻共同還貸。 這種情況下,根據(jù)《婚姻法》第17條規(guī)定,只有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財產,才能認定為是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一方婚前取得的房屋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由于婚后用于還貸的財產應當是夫妻共同財產,應當由房屋所有一方對另一方就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還的貸款進行補償。(2)婚后申請按揭貸款購買的房屋,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由夫妻共同還貸的情況。 這種情況下,房屋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對房屋財產進行分割時,法院一般會判決房產歸一方所有,另一方獲得房屋**款及已還按揭款的一半;如果是夫妻共同還按揭,但所付的金額不同,比如一方支付大部分,另一方支付小部分按揭款,并且有證據(jù)能夠證明這一情況,按揭款的這部分財產被視為按份共有,房產歸產權證上的所有人所有,另一方根據(jù)所付按揭款的比例來獲得已付按揭款的部分;如果是夫妻雙方其中一方付的按揭款,另一方不支付按揭還款,但在實際操作中,由于很難取得證據(jù)證明是其中一方出的按揭款,所以如果沒有明確的約定,基本上會被視為按揭款部分為雙方共同承擔。 再有一種處理方式就是采用拍賣的方法,將房屋評估拍賣所得價款,扣除評估、拍賣所需費用后,由銀行作為抵押權人優(yōu)先受償,余款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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