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的政策不一,到 當地的 國土資源局 查詢。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魇崭氐难a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魇掌渌恋氐耐恋匮a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guī)定?! ”徽魇胀恋厣系母街锖颓嗝绲难a償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 ≌魇粘鞘薪紖^(qū)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新菜地開發(fā)建設基金。
全部3個回答>?? 農村拆遷按集體土地拆遷補償嗎
133****6081 | 2018-07-12 18: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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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2004
實際上農村拆遷只有在實行產權調換時才需要考慮到人口的因素,否則只需要考慮宅基地住房的占地面積。
查看全文↓ 2018-07-12 18:55:17
目前我國的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的拆遷補償方式分為貨幣補償、產權調換和農民自建3種方式。
1、實行貨幣補償的。貨幣補償金額包括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價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權區(qū)位補償價。計算公式分別為:(1)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價=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單價×被拆遷居住房屋建筑面積。被拆遷人在同一拆遷范圍內有多處集體土地住宅房屋的,應區(qū)分房屋結構、等級分別計算合并補償。(2)宅基地所有權區(qū)位補償價=宅基地綜合補償單價×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補償面積。
2、實行產權調換的。被拆遷人的安置面積按照以下標準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準建筑面積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間的,按批準的建筑面積核定;超過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2人以下(含2人)的戶,按2人核定;已婚并達到法定育齡夫婦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被拆遷人在同一拆遷范圍內有多處集體土地住宅房屋的,應合并計算房屋建筑面積。
3、實行農民自建的。
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城市規(guī)劃和村鎮(zhèn)規(guī)劃,并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建設。
(1)本村集體經濟組織尚有宅基地,可以安排宅基地給被拆遷人自建住宅或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統(tǒng)一建設住宅。 1.如由被拆遷人自建,拆遷人對被拆遷人按照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價給予補償,對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權區(qū)位補償價給予補償。2.如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統(tǒng)一建設住宅,拆遷人按本規(guī)定第九條的有關規(guī)定給予村集體經濟組織補償,由村集體經濟組織將建成的安置房分配給被拆遷人。
(2)本村集體經濟組織尚有農用地,可轉為非農建設用地供村集體經濟組織統(tǒng)一建設安置住宅的,由拆遷人依法辦理集體土地征收、農用地轉建設用地等手續(xù)和支付相關費用,對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被拆遷集體土地住宅房屋補償價給予補償。
綜上所述,農村拆遷安置人口是怎么算的答案已經出來了。我們可以很明顯地看出在實行產權調換的過程中,需要考慮到人口的因素,依據被拆遷人的家庭人口情況及個人情況確定補償面積。其余的拆遷情況依據相關法規(guī)僅需要按照拆遷地的面積來進行補償即可。 -
138****9286
第一條 為了保護被征地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加強對征地補償和基本生活保障安置工作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江蘇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查看全文↓ 2018-07-12 18:54:59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是指國家將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后,依法給予被征地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補償,并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的行為。
第三條 本省行政區(qū)域內的征地補償適用本辦法。征收城市規(guī)劃區(qū)范圍內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應當依照本辦法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征收城市規(guī)劃區(qū)范圍外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可以依照本辦法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
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的補償費標準和移民安置辦法,國務院另行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征收采煤塌陷地的補償標準另行規(guī)定。
在市、縣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本辦法施行前人均耕地不足0.1畝的村組,經依法批準撤銷后,原農村居民轉為城鎮(zhèn)居民,按規(guī)定納入城鎮(zhèn)社會保障體系,不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由市、縣人民政府統(tǒng)一負責。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征地補償和征地補償安置費用的解繳;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具體負責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發(fā)放管理,具體工作由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農保經辦機構辦理;財政部門具體負責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管理;審計部門依法加強對征地補償資金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審計監(jiān)督;監(jiān)察、公安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第五條 根據土地價值和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全省劃分為四類地區(qū),執(zhí)行相應的征地補償和基本生活保障標準?;旧畋U蠘藴蕬鶕數亟洕鐣l(fā)展水平適時調整。
第六條 各市、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數量變化臺帳;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做好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個人賬戶記載;公安部門應當做好相關戶籍管理工作。
第七條 依法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必須按照規(guī)定足額補償。
征地補償安置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
第八條 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0倍。
前款規(guī)定的耕地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低標準為:
?。ㄒ唬┮活惖貐^(qū)每畝1800元;
?。ǘ┒惖貐^(qū)每畝1600元;
?。ㄈ┤惖貐^(qū)每畝1400元;
?。ㄋ模┧念惖貐^(qū)每畝1200元。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由各市人民政府按照《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和前款的規(guī)定作相應提高。
第九條 征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農民人數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被征地農民的安置補助費**低標準,一、二、三、四類地區(qū)分別為20000元、17000元、13000元、11000元。
需要安置的被征地農民人數,征收耕地的,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單位人均耕地數計算;征收其他農用地的,按照該土地土地補償費總和的70%除以當地人均安置補助費計算。
第十條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將未進入基本生活保障的被征地農民的征地補償安置費用和16周歲以下人員的生活補助費按規(guī)定足額支付;將進入基本生活保障被征地農民的不低于70%的農用地土地補償費和全部的安置補助費劃入同級財政部門在銀行設立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財政專戶,將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支付給其所有者;將剩余的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征地補償安置費用沒有足額到位的,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有權拒絕交地;征地補償安置費用足額到位的,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不得拖延交地。
第十一條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補償費,納入公積金管理,必須用于解決歷史遺留的被征地農民的生活問題,以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fā)展生產和公益性事業(y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條 逐步建立征地補償安置區(qū)片價格體系,市、縣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土地區(qū)位條件確定征地補償安置區(qū)片價格,按照區(qū)片價格確定征地補償安置費用。
區(qū)片價格由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價格、財政主管部門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
第十三條 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來源包括:
(一)不低于70%的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全部的安置補助費;
(二)政府從土地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收益中提取的部分;
?。ㄈ┍徽鞯剞r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利息及其增值收入;
?。ㄋ模┢渌捎糜诒徽鞯剞r民基本生活保障的資金。
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從土地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收益中,提取一定數額的資金進入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專戶。一、二、三、四類地區(qū)提取的數額按照新征收土地面積計算,每畝不低于13000元、10000元、9000元、8000元。
基本生活保障資金不足支付的,由同級財政部門負責解決。
第十四條 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專戶由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個人賬戶和社會統(tǒng)籌賬戶組成。
安置補助費和不低于70%的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進入個人賬戶。實行基本生活保障的人員死亡的,其個人賬戶中本息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市、縣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根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供的新征收土地面積,將政府出資足額轉入社會統(tǒng)籌賬戶。
第十五條 市、縣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按照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費用款計劃,定期將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劃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在銀行設立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支出戶,確保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及時、足額發(fā)放。
第十六條 以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為界限,將被征地農民劃分為下列四個年齡段:
?。ㄒ唬┑谝荒挲g段為16周歲以下;
?。ǘ┑诙挲g段為女性16周歲以上至45周歲,男性16周歲以上至50周歲;
?。ㄈ┑谌挲g段為女性45周歲以上至55周歲,男性為50周歲以上至60周歲;
?。ㄋ模┑谒哪挲g段(養(yǎng)老年齡)為女性55周歲以上,男性60周歲以上。
前款所稱“以上”均包含本數。
各地可根據有利基本生活保障實施的原則,對年齡段劃分與年齡跨度作合理調整。
第十七條 被征地農民應當從征地前在擁有該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承擔農業(yè)義務的成員中產生,原土地承包經營者享有優(yōu)先權。具體辦法由各市、縣人民政府按照有關規(guī)定制定。
被征地農民每個年齡段人員的比例,應當與征地前被征地單位各該年齡段人員的比例基本相同。
被征地農民的名單由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半數以上成員同意提出,經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審核后,由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確定后,應當在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公示。
第十八條 第一年齡段人員按照一、二、三、四類地區(qū),分別一次性領取不低于6000元、5000元、4000元、3000元的生活補助費;該年齡段人員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費后,不再納入本辦法規(guī)定的基本生活保障。
第十九條 第二、三、四年齡段人員,可以選擇是否參加基本生活保障。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積極措施,鼓勵和支持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生活保障。
實行基本生活保障的被征地農民根據不同地區(qū)、不同年齡段,實行不同的保障標準:
?。ㄒ唬┑诙挲g段人員,從實行基本生活保障的當月起,按月領取生活補助費,期限2年,到達養(yǎng)老年齡時,按月領取養(yǎng)老金。
?。ǘ┑谌挲g段人員,從實行基本生活保障的當月起,至到達養(yǎng)老年齡時止,按月領取生活補助費;到達養(yǎng)老年齡時,按月領取養(yǎng)老金。
(三)第四年齡段人員,從實行基本生活保障的當月起,按月領取養(yǎng)老金。
各市、縣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標準不得低于本辦法規(guī)定的**低標準。
第二十條 有條件的地區(qū),可以按照自愿原則,將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保障納入城鎮(zhèn)社會保障體系。具體辦法由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一條 符合當地農村低保條件的被征地農民,可以享受農村**低生活保障;未納入城鎮(zhèn)社會保障體系的被征地農民,可以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yī)療。
第二十二條 各地應當對被征地農民進行就業(yè)前的技能培訓,為被征地農民的就業(yè)創(chuàng)造條件。
第二十三條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未能足額到位、及時發(fā)放的,應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
第二十五條 國家工作人員在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被征地單位或者有關部門弄虛作假,冒領、截留、挪用征地補償安置費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依法追究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阻撓和破壞征地工作,妨礙土地管理人員依法執(zhí)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各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并報省人民政府備案。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征地補償標準地區(qū)分類表
2.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低標準表
這是江蘇省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辦法 -
153****4906
沒有出專門的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有相關規(guī)定:
查看全文↓ 2018-07-12 18:54:36
第二十五條 征收土地方案經依法批準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并將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yè)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guī)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征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征收土地方案的實施。
征收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第二十六條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tǒng)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fā)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市、縣和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jiān)督。
二、農村宅基地被征收能補償多少錢
(一)土地補償費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據國家規(guī)定的價格政策,按該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下同)的 六倍計算;
2.征用魚塘、藕塘、養(yǎng)殖場、果園、竹園、林地等土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五倍計算;
3.征用柴山、灘地、水塘、葦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三倍計算;
4.征用宅基地按鄰近耕地的補償標準計算;房屋由建設單位另行征地移遷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給予補償;
5.征用無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補償。
(二)青苗和附著物補償費
1.青苗補償費,一般按一季農作物的產值計算;能收獲的不予補償。多年生經濟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設單位付給移植費;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單位給予合理補償或作價收購;
2.房屋拆遷,按房屋結構、面積、新舊程度,給予合理補償; 違章建筑物和開始協商征地后突擊搶栽的樹木、突擊搶建的建筑物,不予補償;
3.農田水利工程及機電排灌設施、水井、人工魚塘、養(yǎng)殖場和電力、廣播、通訊設施等附著物, 按照實際情況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
(三)安置補助費
1.征地前農業(yè)人口人均耕地在一畝以上的被征地單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為該耕地被征用 前三年平均每畝年產值的三倍;征地前農業(yè)人口人均耕地不滿一畝的被征地單位,征用每畝耕地安置 補助費以年產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減少零點一畝,安置補助費相應增加年產值的一倍,但**高 不得超過年產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補助費,按該土地年產值和略低于鄰近耕地的安置補助倍數計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無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四)按照本條規(guī)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 的,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高不得超過土地 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二十倍。
(五)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項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除應當屬于個人的附屬物和青苗補償費 付給本人外,其他費用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與有關鄉(xiāng)(鎮(zhèn))村商定處理,用于組織被征地單位發(fā)展生 產、安排多余勞動力就業(yè)和不能就業(yè)人員的生活補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六)大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征用土地的補償安置標準和辦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規(guī)定 另行制定。 -
155****6667
追問: 這樣不是讓利給開發(fā)商嗎?我們的本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被拆和外面的人買的我們村宅基地房屋為什么補償不一樣呢?他們也是集體土地使用證。
查看全文↓ 2018-07-12 18:54:22
回答: 外面人買你們村的宅基地是不可能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因為你們村的土地是屬于你們村集體所有,村集體的土地屬于集體土地不屬于國有土地,如果他以村集體用地辦理到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話那么他的這個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就是無效的,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但考慮到你們處于城鄉(xiāng)結合部,或者是不是你們村的土地在之前已經被政府征收而宅基地獲得了保留沒有征收呢?如果是這樣的話他是可以通過國有土地使用權買賣獲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
追問: 是的,我們村里的土地在九年前就被政府以搞公益社施的借口給征收了,可是卻給了開發(fā)商,價格很便宜的,我們現在就剩下宅基地了,難到還要便宜給開發(fā)商嗎?我們的權義有誰來保障,現在老人沒有生活來源,好多都在外打工,我們還有活路嗎?政府征完地后就應該不管嗎?還不如讓我們死了。
回答: 呵呵,所以說正如我的估計,你們村里的土地是被征收過的,我搞土地方面的事務只有4年多的時間,現在的土地征收必須給當地的失地農民在補償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之外還需要為被征地人購買社會保險(一般為養(yǎng)老保險)以保障失地農民今后的生計,而九年前可能并沒有補償社會保險的強制性規(guī)定,這也是沒有辦法的,畢竟法律法規(guī)的滯后是我國法律界一直存在的問題。
如果生活實在困難,家庭成員中又都沒有工作,可以向當地居委會、民政部門申請低保,估計只能這樣啦。能夠理解你的心情。 追問: 現在在宅基地拆遷上,難道政府就不能為我們想想嗎,動不動就公檢法出面,強拆,關拘留所,難道政府是開發(fā)商政府嗎? 回答: 宅基地拆遷補償也是有一定標準的除補償土地之外還要進行房屋拆遷補償,而且一般分兩種,一種是直補,也就是直接以現金方式補償,另外就是安置補償,興建安置小區(qū),將被拆遷戶安置到小區(qū)樓房內居住,如果被拆遷人并不要求足夠面積的房,如本來可以補償160平米的住房,而你其實只需要80平米,那么另外的80平米則以現金的方式支付,如果被拆遷的房屋有商業(yè)鋪面的,還可以補償一定面積的鋪面。
一般來說安置補償方案要通過與當地居民進行協商,征求大部分居民的同意,如果大部分的居民不同意,他們拆遷也拆不下去。
如果你個人對拆遷安置方案不滿意,可以進行進一步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提起行政復議,要求重新界定和評估房屋(請求第三方評估機構),以此為依據重新安排補償標準,不過如果具有同等條件的大多數人都同意拆遷了,那么你的論斷也是站不住腳的。
現在強拆的事情已經越來越少了,一個是因為**近因為強拆造成了重大傷亡事件的情況越來越多,另一個十二五規(guī)劃中明確提出要改善民生,所以還是建議你進行正常方式的利益訴求,政府還是應該會好好協商的,如果協商不了,你做了釘子戶,它還是可以向法院申請強拆令,對你進行強拆的。
同樣,還是能夠理解你的心情的,人人都想追求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 補充: 還需要幫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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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使用權,亦應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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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部:征地須先安置后拆遷 防拆遷后居住無著落2010年07月24日 14:23中新網【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評論0條中新網7月24日電 據國土資源部網站消息,國土資源部耕地保護司司長朱留華近日就《關于進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答記者問時表示,“征地拆遷”應先安置后拆遷,實施拆遷前,采取多種方式妥善安排好被拆遷農戶的居住問題,防止拆遷后農民居住無著落,影響生產生活。日前,國土資源部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對有關問題提出了具體的要求。朱留華就此通知答記者問時作出如上表述。該通知被認為是繼2004年《關于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后,國土部針對征地管理出臺的**為全面的一個文件。通知中強調,提高征地補償標準、同地同價、征地須先安置后拆遷、不得強行實施征地等內容,引起社會各界的巨大反響。在回答記者“如何合理推進住房拆遷,妥善解決好被拆遷農戶的居住問題?”時,朱留華作出如下表述:首先是應先安置后拆遷。先安置不是簡單的先建后拆,而是指在實施拆遷前,采取多種方式妥善安排好被拆遷農戶的居住問題,包括建好安置房或是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安置方案并征得被拆遷農戶同意,防止拆遷后農民居住無著落,影響生產生活。其次是拆遷補償安置方案要因地制宜合理制定。在城市遠郊和農村地區(qū),主要采取遷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在城鄉(xiāng)接合部和城中村,主要采取貨幣或實物補償的方式,由被拆遷農戶自行選購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遷農戶所得的拆遷補償以及政府補貼等補償總和,應能保障其選購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三是要求地方政府根據城市發(fā)展需要,合理預測一段時期內征地涉及的農民住房拆遷安置規(guī)模,統(tǒng)籌規(guī)劃,對拆遷安置用地和建造安置住房提前作出安排,有序組織拆遷工作。朱留華表示,征地安置是一項復雜的社會性問題,不僅僅是國土資源部門的職責,需要各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這項工作。朱留華進一步舉例指出,如投資主管部門,在項目立項時要足額安排被征地農民的補償安置費用,確保依法給予被征地農民合理補償;社會保障部門,要推動建立健全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制度,解決被征地農民的長遠生計;地方各級政府,應結合本地實際,積極拓展安置途徑,解決農民失地后的就業(yè)、發(fā)展等問題。朱留華強調,市縣人民政府是法律規(guī)定的征地組織實施主體,應對征地安置工作負總責。這就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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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土地,自建廠房,拆遷賠償問題要看當地的拆遷補償政策,不服可以申請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吨腥A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guī)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征收城市郊區(qū)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新菜地開發(fā)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fā)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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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農村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有四個方面土地補償費 安置補助費 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國家對于補償標準授權給各地的政府各自設立補償標準,您可以查找您所在地政府的規(guī)范性文件、補償辦法等。您問題中的“市場價”是由政府的規(guī)范性文件中規(guī)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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