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規(guī)定晚交房違約金是按照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2、不跨越30天從較后交付日期第2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付出已交房價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持續(xù)實施; 3、跨越30天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解除了就退全款加已交房價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持續(xù)實施則比例為萬分之五;4、一般開晚交房的違約金,按每日2%—5%計算,法律沒有強制規(guī)定違約金的額度,這個是一般性的操作;5、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在我國,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guī)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全部3個回答>交房違約金有法律依據嗎
155****4873 | 2018-07-10 21: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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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2641
關于逾期交房的違約金比例,國家并沒有一個統(tǒng)一的標準。一般情況下,雙方有合同約定的,按照有約定按約定、沒約定按法定的原則,以合同上約定的比例執(zhí)行;合同上沒有約定的,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為準。 不過,盡管逾期交房的違約金沒有一個統(tǒng)一標準,但合同上的違約金比例并不是固定不變的,可以以實際損失為標準進行適當調整。
查看全文↓ 2018-07-10 21:50:09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guī)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根據以上規(guī)定,如果房產公司長時間逾期交房給購房者造成的損失高于合同約定的違約金,購房者可以請求人民法院適當予以增加,按實際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要求房產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影響開發(fā)商不斷降低逾期交房違約金賠償比例的因素有很多。一般開發(fā)商都有一個工程進度表,影響工程進度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天氣、資金等,一旦工程進度不能按時推進,逾期交房的可能性增大的話,開發(fā)商勢必會降低逾期交房的違約金比例,以**大限度減少自己的損失。 -
144****7813
逾期交房的,也就是違反了合同約定,應當依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查看全文↓ 2018-07-10 21:49:59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guī)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一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
132****9046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查看全文↓ 2018-07-10 21:49:50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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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主要由兩部分組成:電梯井、樓道間、設備室、公共門廳和過道等功能上為整樓建筑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積;各單元與樓宇公共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以外及外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的50%。2、各樓盤因為自身的情況不同,公攤也有差異。據目前房地產市場上的操作經驗,普通多層住宅樓,在沒有地下設備用房、沒有底層商鋪、底層架空的情況下,公攤系數在10%-15%之間;帶電梯的小高層住宅,公攤系數在15%-20%之間;高層住宅相對更高一些,在20%-25%左右。公攤建筑面積1.基本信息公攤建筑面積,建筑學術語,即公用分攤建筑面積,指每套(單元)商品房依法應當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在日常使用中,一般也簡稱公攤面積或公攤。公攤建筑面積的范圍包括管道井、設備間、地下室和樓梯間等。2.公攤范圍(1)各產權戶的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配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wèi)室,以及為整幢建筑服務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2)套(單元)與公共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3.分攤原則約束開發(fā)商的有關商品房銷售面積與公攤面積的法規(guī)主要有建設部《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規(guī)則》(試行)及北京市2000年9月26日頒布的北京市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暫行規(guī)定》。其中北京市的規(guī)定明確了公用建筑面積的分攤原則、可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及不應計人的公用建筑空間。分攤原則如下:(1)商品房公用面積的分攤以幢為單位。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為本幢內的公用建筑面積,與本幢不相連的公用建筑面積不得分攤到本幢房屋內;(2)為整幢商品房服務的公用建筑面積,由該幢樓各套商品房分攤;為局部范圍服務的公用建筑面積,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攤;(3)公用建筑面積分攤后,不劃分各套商品房攤得建筑面積的具體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變原設計的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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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專業(yè)角度看,你的這份《協(xié)議書》實質上是兩部分內容:夫妻財產約定與離婚財產分配約定兩部分。關于問題一,屬于夫妻財產約定。我國法律默認夫妻財產是婚前所得個人所有,婚后所得共同所有,所以房子是男方購買并登記在男方名下,默認是男方的個人財產。盡管《協(xié)議書》中約定房子歸女方,但在法律框架內只能理解為男方贈與給女方的合同,盡管在法律上有約束力,但僅為理論上,因為贈與在過戶之前是可以隨時反悔的。因此女方若想保證房子是自己的,需在不動產登記機關將房屋所有人變?yōu)樽约海鸫a和男方的名字都要有。關于問題二,屬于夫妻財產約定。有無歧義意義不大,一方面是因為存款很容易花光,另一方面是因為《協(xié)議書》中的約定與法律默認的情況吻合,所以沒有意義。關于問題三,屬于離婚財產分配。第一,不違背離婚自由。離婚自由和離婚財產分配是兩回事,夫妻雙方的協(xié)議不能限制離婚自由,如果有限制,也僅僅是限制離婚自由的條款無效,協(xié)議其他約定不受影響。第二,《協(xié)議書》中第6條其余“凈身出戶”的約定,是離婚財產分配約定,對于這種離婚很早之前就達成的財產分配協(xié)議的效力問題,不同法院有不同的觀點,建議你查詢你當地判例集或者法院內部的審判指導意見,確定當地法院的效力,當然這也沒有多少意義,因為隨著時間改變,法院的審判思路也可能會改變,而且將來的離婚訴訟不一定就發(fā)生在現(xiàn)在的居住地,所以,不要對凈身出戶條款報太大希望。關于問題四,有效力。公證的意義只是證明力更強,或者說沒有相反證據就認可公證的結果,公證的結果在出現(xiàn)相反證據的情況下仍可能被推翻。本《協(xié)議書》的關鍵在于凈身出戶條款有沒有效力,而不是該協(xié)議是真是假,所以做公證意義不大。另外,你們的第5條其實存在漏洞。第5條屬于夫妻財產約定,約定夫妻債務個人所有,法律默認夫妻債務共同所有,所以將來在實踐中,一定要確保第三人知曉你們是夫妻債務個人所有。例如,假設男方向第三人借錢,你知道,要想法在借條中寫上夫妻債務個人所有;如果男方偷偷借錢,你事后知道,一定要給第三人打錄音電話或者發(fā)傳真,告知其你們的債務個人所有,否則這條不會有多少作用的。**后,夫妻家庭和睦不是靠法律靠協(xié)議能保證的,而是靠感情;但如果真決定要離婚,在向男方攤牌前要提前準備。祝福你們白頭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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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按理論上來說是有依據的,比如說你們在簽合同的時候租客在住的,然后有一部分東西是租客要拿走的,剩下來的如果說業(yè)主同意給你那就是你的,如果不同意那就是交空房,如果租客走的時候把原本是你的冰箱或者空調拿走了,那么你不驗房,就直接收房了,出了問題你找誰?因為這個時候房子已經是你的了,所以你找誰都沒有用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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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因為沒聽說過有超高費,如果高度超標了,他有權要求拆掉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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