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實行集體所有制,土地歸集體所有,集體組織再把住用地分配給集體成員作為宅基地使用。宅基地只能在集體成員部轉讓,不能對外轉讓。在農村,有的地方對自建房屋頒發(fā)產證,有的不頒發(fā)產權證,僅以宅基地使用權證作為房屋產權證明這就使得農村自建房屋的產權不像城鎮(zhèn)私有房產那樣明確,對自建房產權的認定也不能一概而論,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鶕吨腥A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第二款和第六十二條第四款規(guī)定以及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的規(guī)定,每個農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特定的宅基地僅限集體經濟組織特定的成員享有使用權。特定村民申請取得宅基地后只可自己建房,不可將其出賣、轉讓。禁止城鎮(zhèn)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村民出賣、出租宅基地上的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將不予批準。 目前,在我國大部分地方沒有建立宅基地住房登記發(fā)證制度,農民能夠取得的一般也就是《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因此,合法房屋判斷標準是否取得《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如果房屋本身就是違法建筑,則不具備通過訴訟方式進行分割的合法性基礎?! ∞r村村民結婚后,應及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只有戶口遷移到配偶所在的村后,另一方才能成為該村的村民,也才能成為核定住宅宅基地的使用面積時的家庭人口之一。另外由于家庭成員共同建房時以戶為單位進行申請,在家庭共同建房時應就家庭房 產的分配及時做出書面約定。 離婚需要分割家庭房產時應首先進行分家析產,比較簡單的操作方法是確認每一個家庭成員應獲得的財產份額,再使離開家庭的一方獲得與其財產份額相應的貨幣補償。
全部3個回答>農村房子產權分割什么
132****7685 | 2018-06-22 18: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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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4336
農村實行集體所有制,土地歸集體所有,集體組織再把住用地分配給集體成員作為宅基地使用。宅基地只能在集體成員部轉讓,不能對外轉讓。在農村,有的地方對自建房屋頒發(fā)產證,有的不頒發(fā)產權證,僅以宅基地使用權證作為房屋產權證明這就使得農村自建房屋的產權不像城鎮(zhèn)私有房產那樣明確,對自建房產權的認定也不能一概而論,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查看全文↓ 2018-06-22 18:46:3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第二款和第六十二條第四款規(guī)定以及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的規(guī)定,每個農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特定的宅基地僅限集體經濟組織特定的成員享有使用權。特定村民申請取得宅基地后只可自己建房,不可將其出賣、轉讓。禁止城鎮(zhèn)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村民出賣、出租宅基地上的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將不予批準。
目前,在我國大部分地方沒有建立宅基地住房登記發(fā)證制度,農民能夠取得的一般也就是《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因此,合法房屋判斷標準是否取得《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如果房屋本身就是違法建筑,則不具備通過訴訟方式進行分割的合法性基礎。
農村村民結婚后,應及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只有戶口遷移到配偶所在的村后,另一方才能成為該村的村民,也才能成為核定住宅宅基地的使用面積時的家庭人口之一。另外由于家庭成員共同建房時以戶為單位進行申請,在家庭共同建房時應就家庭房
產的分配及時做出書面約定。
離婚需要分割家庭房產時應首先進行分家析產,比較簡單的操作方法是確認每一個家庭成員應獲得的財產份額,再使離開家庭的一方獲得與其財產份額相應的貨幣補償。
具體案件的處理方式,可區(qū)分以下幾種情況:
1.對于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雙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雙方沒有相反的約定,該房屋屬于個人婚前財產,應判歸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因婚前建房而產生的債務是用婚后共同財產償還的,那么得到房產的一方應按償還債務總額的一半給另
一方相應的補償。
2.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為子女結婚居住使用的,如果房屋是以子女的名義報建的,該屋能否作為子女的夫妻共同財產,主要集體經濟組織特定的成員享有使用權。特定村民申請取得宅基地后只可自己建房,不可將其出賣、轉讓。禁止城鎮(zhèn)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村民出賣、出租宅基地上的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將不予批準。
目前,在我國大部分地方沒有建立宅基地住房登記發(fā)證制度,農民能夠取得的一般也就是《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因此,合法房屋判斷標準是否取得《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如果房屋本身就是違法建筑,則不具備通過訴訟方式進行分割的合法性基礎。
農村村民結婚后,應及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只有戶口遷移到配偶所在的村后,另一方才能成為該村的村民,也才能成為核定住宅宅基地的使用面積時的家庭人口之一。另外由于家庭成員共同建房時以戶為單位進行申請,在家庭共同建房時應就家庭房
產的分配及時做出書面約定。
離婚需要分割家庭房產時應首先進行分家析產,比較簡單的操作方法是確認每一個家庭成員應獲得的財產份額,再使離開家庭的一方獲得與其財產份額相應的貨幣補償。
具體案件的處理方式,可區(qū)分以下幾種情況:
1.對于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雙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雙方沒有相反的約定,該房屋屬于個人婚前財產,應判歸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因婚前建房而產生的債務是用婚后共同財產償還的,那么得到房產的一方應按償還債務總額的一半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2.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為子女結婚居住使用的,如果房屋是以子女的名義報建的,該屋能否作為子女的夫妻共同財產,主要看房屋是在子女婚前建造還是婚后建造。如果是婚前建造,一般視為對子女個人的贈與,子女的配偶無權分割。若是婚后建造,一般視為對子女夫妻雙方的贈與,該房屋為子女的夫妻共同財產。當然,如果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3.對于婚前男女雙方的家庭共同出資建造的房屋,如果是以一方父母名義取得批準用地的,一般視為該方的家庭財產,離婚時取得房屋的一方負有返還對方資助款項的義務。但如果建房時是以子女一方的名義取得批準用地的,由于雙方家庭出資建房的
目的是為子女結婚使用,且該房產確實已歸夫妻雙方婚后居住使用,因此該房產可視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此種情況下,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guī)定,雙方家庭的出資可視為對各自子女的個人贈與。在子女離婚分割房屋時,可以根據雙方家庭的
出資比例由雙方分割該房產。
4.對于父母在子女婚前建造的房屋,除非父母明確表示該房歸子女夫妻共同所有,或承認有子女夫妻的房產份額存在,否則,子女的配偶無權分得房產。同樣,如果男女雙方結婚后與其他家庭成員一起居住生活而沒有分家析產,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有
房產或原屬一方父母的房產沒有明確給夫妻雙方的,該房產也不能作為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5.有些地方農村宅基地是以戶為單位進行審批的,因此由家庭建造而共同居住的房屋,屬于整個家庭即一戶的共同財產。在夫妻離婚時,應當首先從中分割出屬于夫妻財產的相應份額,然后對屬于夫妻財產的部分再進行分割。如果在離婚訴訟中一方要
求對上述家庭共有的房產進行分割,而各方所有的房產份額又不好確認的,法院一般先對夫妻雙方所有的其它財產進行分割,房產的分割,則是讓當事人另外提起分家析產之訴。
標簽:夫妻財產分割 離婚財產分割 共同財產分割 作者:萬州律師 冉兵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資、獎金; 2. 生產、經營的收益; 3. 知識產權的收益; 4.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更多] 哪些行為不能被認定為彩禮,結婚彩禮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
145****4615
您好!
查看全文↓ 2018-06-22 18:46:24
如房產是共有的,則應該按共有的比例來承擔,實際上約定了50%,則依此分割,至于法院在調解時為雙方達成協(xié)議,可能法官會適當有些策略,你如不認可,一般按實際比例來判決分割。 -
134****4256
一、一個總原則:宅基地屬按戶申請,所有申請人享有平等權利 正確確認家庭成員每個人的房屋產權的具體份額,還需明確建房申請人、《宅基地使用證》登記人與房屋產權之間的關系。 《土地管理法》第62條規(guī)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的標準?!? 所以農村宅基地政策實際是各省市政府根據《土地管理法》授權,對農民居住用地權益的公平分配,它不論貧富按人定量,通過造房用地的審批以保障每個農民都有其建房居住之地,屬國家對農民居住權的基本保障。 雖然《宅基地使用證》上的登記人只有戶主一人,但凡是依法具備建房用地申請條件,并在政府審批時被計入宅基地計算面積的申請人,都應當與《宅基地使用證》上的登記人一樣,屬于該宅基地的使用權的共同享有人。 登記人與其他合法申請人享有平等權利。 二、一個簡便的方式:家庭內部訂立分家析產協(xié)議 1、只要意思表示真實,依法受法律保護。如果怕以后有麻煩,公證一下更好;如果對法律不太懂,請個懂法律的,寫個協(xié)議。將來如果有糾紛,法庭審理時,這個協(xié)議是**有力的證據。 2、也可以依分家析產協(xié)議,到房屋管理部門,分別辦理各自的產權證。不便各自辦理的,也可以在附件上注明各自的份額。 本人有三兄弟,農村的老房子,就是這樣分家的。 三、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的性質和特點 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所使用的集體土地,是由國家通過政策審批無償分配,無需納稅,也沒有使用年限的限制。因此農民的房屋雖屬公民的合法財產,但由于其建房用地的特殊性,使其產權性質和法律地位有別于城市商品房和城鎮(zhèn)私房,缺乏市場準入資格,屬于限制市場流通的準產權。 1、農民住房產權的合法成立,除必須有經批準的宅基地使用權外,還涉及具體的批準建房面積權。 現(xiàn)行農民建房政策是按戶按人口批給不同的宅基地使用面積和房屋建筑面積。凡超過政府批準建房面積違章建造的房屋,除由政府作罰款等處理而予認可的外,都屬違章建筑而不能在法院審判中作出產權確認。對該部分違章建造房屋只能就建筑材料的歸屬作出裁決。因此宅基地使用權、建房面積這兩項權利在所有申請人之間是平等的,而不分成年與否、出資與否,屬平等按份享有。 2、當事人事先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而發(fā)生財產權屬爭議時 主要考察建房三要素:宅基地使用權、建房面積權、建設資金的投入 現(xiàn)在批到宅基地才是關鍵,到底誰出錢反而是其次的,這也是一個重要的原則! 當前,在農村建房中取得用地權、面積權的重要性早已優(yōu)先于建房的出資的中國。所以在家庭成員中確認農民住房產權時,應當承認宅基地使用權享有者雖未具體出資,但其在建房中已投入其依法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權和建房面積權,因此所建住房產權中也應當含有他的權利。當然在產權的具體份額上,還應當按出資與用地權、面積權兼顧的原則加以確認,與出資者之間在房屋產權分配上有較為合理的區(qū)別。(這是補充原則,即出錢多的可以適當多分點) 本回答由法律法規(guī)分類達人 趙婧推薦
查看全文↓ 2018-06-22 18: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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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需要雙方協(xié)商起草一份分割協(xié)議,約定房屋詳細情況,分割情況,產權人身份。**好附圖。再拿到當?shù)胤抗芴幧暾埛指?。各自獨立辦理產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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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看一下新的婚姻法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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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子大多是沒有產權的,只擁有使用權,而使用產權通常是常年有效的。如果有房產證的情況下,房產證上會寫明產權的時間,擁有房產證的農村房子使用權也是沒有期限的,即使會出現(xiàn)換發(fā)新證的情況,也是需要憑老證換取的。但由于需要建設周期等各種因素,實際使用年限一定會低于理論年限。通常情況下,農村的房子分為國有土地上的宅基地和集體土地上的宅基地。國有的宅基地往往是有年限,不超過七十年;而集體土地上的宅基地,農村自建房是集體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無年限,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身體而獲得的。主要看該房屋所在地的土地性質是國有的還是集體的,這個在土地使用證上可以體現(xiàn)出來。如果土地性質是國有的,則可以自由轉讓,也可以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如果土地是屬于集體所有的,則不能上市交易,只能在集體內部轉讓。農村自建房可以進行買賣,但宅基地的集體土地使用權必須要依照法律規(guī)定程序進行轉讓和受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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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自依法批準之日起連續(xù)二年未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將收回的。如果蓋了房子的宅基地就是永久的了。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權,由村民委員會向鄉(xiāng)(鎮(zhèn))土地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縣(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可以收回:(一) 為實施村莊和集鎮(zhèn)規(guī)劃進行舊村改造需要調整的宅基地;(二) 為進行鄉(xiāng)(鎮(zhèn))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yè)建設需要占用的宅基地;(三) 農村村民一戶一宅之外的宅基地;(四) 農村“五保戶”騰出的宅基地;(五) 自依法批準之日起連續(xù)二年未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六) 縣(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應當收回的其他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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