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上一年度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60%以下(年平均工資收入以統(tǒng)計部門的公布數據為準);第二,常住戶口,且家庭成員中有2人為青島常住戶口連續(xù)8年以上,申請主體男60周歲、女55周歲以下;第三,申請人家庭成員在5年內無任何產權房或住房特困戶(住房特困戶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8平方米及其以下); 第四,單親家庭除了滿足經濟適用住房以上申購條件外,辦理離婚手續(xù)年限須滿5年。申請保障性住房材料申請市區(qū)廉租住房實物配租需提供的材料:①家庭成員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復印件;②持有民政部門核發(fā)的《本市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持有總工會核發(fā)的《本市市區(qū)特困居民證》原件、復印件;③租住私房的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鑒證的《房屋租賃合同》;租住公房的由單位出具住房情況證明原件、復印件;自有住房建筑面積人均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應出具房屋產權證的原件、復印件;④社區(qū)受理申報材料對原件驗證,并在上報的復印件上蓋章確認; ⑤申請對象為孤、老、病、殘、急需救助等情況的應同時提供疾病診斷材料、殘疾證等有關證明。[1]申請市區(qū)廉租住房租賃補貼需提供的材料:①夫婦雙方身份證、家庭成員戶口簿原件、復印件;②租房的由出租方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管部門鑒證的《房屋租賃合同》原件;自有住房建筑面積人均不足18平方米的家庭應出具房屋產權證原件、復印件; ③低保家庭須持有民政部門核發(fā)的《本市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復印件,特困家庭須持有總工會核發(fā)的《本市市區(qū)特困居民證》原件、復印件;④《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申請表》。申請市區(qū)經濟適用住房需提供的材料: ①家庭成員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復印件;②低保、特困家庭出具《本市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復印件或《本市市區(qū)特困居民證》原件、復印件;③租住公房的由單位出具住房情況證明或直管公房租賃證原件、復印件。自有住房建筑面積人均不足18 平方米的家庭應出具房屋產權證的原件、復印件;④城市拆遷家庭提供拆遷協(xié)議原件、復印件。申請市區(qū)公共租賃住房需提供材料:《本市區(qū)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管理實施辦法》正在征求意見,待修改后并報政府審定后出臺。《本市區(qū)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管理實施辦法》對申請市區(qū)公共租賃住房需提供材料作了明確的規(guī)定。申請市區(qū)中低價位商品房需提供的材料:①市區(qū)中低價位商品房房源具體房號通知函件或批復意見復印件;②填寫齊全的本市區(qū)中低價位商品房準購審批表;③本市房屋拆遷協(xié)議書(產權調換)原件;④申購人(被拆遷人)身份證及戶口簿復印件(拆遷人或拆遷實施單位蓋章);⑤其他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全部3個回答>請問符合保障房申購條件后,辦理程序有哪些?
154****7051 | 2012-12-05 17: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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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8019
辦理程序有以下六個步驟:①申請人要攜帶戶口、身份證、結婚證、收入和住房證明先到各區(qū)房委辦如實填寫申請表;②拿申請表到工作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審核、簽署意見(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單位審核,無工作單位的人員由街道辦審核);③遞交到居住地所在的區(qū)房委辦,區(qū)房委辦對初審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進行核實并在居住地組織公示。公示無異議,簽署公示意見;④申請人向市房委辦遞交區(qū)房委辦簽署公示意見后的申請表;⑤市房委辦對申請人的情況進行核準,并確認限購面積,然后向申請人開具《淮安市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認定通知》⑥憑著準購通知單,選購自己中意的經濟適用住房。
查看全文↓ 2012-12-05 17: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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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安居房也可以申請購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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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申請中,接觸得**廣泛的經濟適用房的申請。以下是武漢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條件:① 具有本市城鎮(zhèn)常住戶口(含符合本市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②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區(qū)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③ 無房家庭(含舊城改造、重點工程拆遷家庭),或家庭現住房人均住房面積(建筑面積)低于本市城區(qū)居民人均住房面積;注: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人均收入標準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標準為上年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積60%以下,實行動態(tài)調整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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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由戶主向戶口所在地社區(qū)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社區(qū)居委會受理后,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采取入戶調查、組織聽證等方式調查核實,15日內提出核查意見。符合條件的上報街道辦事處,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街道辦事處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guī)定條件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意見并張榜公布7日。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一并報送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guī)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并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轉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guī)定條件會同鹽湖區(qū)民政局提出審核意見,由市民政局反饋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經審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作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予以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并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經審核,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申訴。另外,運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根據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變化情況,調整廉租住房租賃補貼額度或實物配租面積、租金等;對不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家庭,發(fā)放租賃住房補貼的,停止發(fā)放;實行實物配租的退回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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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漳州市建立健全以公共租賃住房為主體的多元化住房保障供應體系,全力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促進保障性住房建設提速、提效,群眾滿意。但是仍有不少市民對于保障房申請條件、程序等知之甚少,小編整理了漳州保障房申請條件、程序、流程等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 漳州保障房申請條件、程序、流程 1、必須以家庭的名義申請; 2、申請家庭成員必須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請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必須是夫妻或父母子女關系; 3、所有申請家庭成員都具有本市戶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戶及以下5萬元、4-5人戶6萬元、5人戶以上7萬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標準; 5、家庭資產在中低收入家庭標準的6倍以下,家庭資產包括房產、汽車、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含現金和借出款); 6、家庭無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 有下列幾種情況的,不能申請或參與申請購買社會保障性商品房: 1、申請之日前五年內有購買或出售房產的; 2、通過購買商品房或作為商品房代理人落戶廈門的; 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戶廈門的; 4、離婚前已享受過政府住房優(yōu)惠政策; 5、離婚時間不足2年的。 申請社會保障性商品房的程序: 1、領表:憑戶口簿、身份證向社區(qū)居委會領取《社會保障性商品房申請表》。 2、填表:按要求如實填寫。 3、申請:向戶籍所在地居委會提交申請表和相關證明資料。 4、初審:居委會組織對申請人的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情況進行初步審查,并在社區(qū)公示后報街道辦審核。 5、審核:街道辦組織對居委會報送的申請人的家庭情況進一步核實,簽署審核意見,將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提交住宅辦。 6、打分:市住宅辦按本辦法規(guī)定對申請人進行打分,將申請人的分數及其他相關情況進行公示。 7、批準:市住宅辦進行復核后,報市建設與管理局批準。 8、輪候:市住宅辦對取得購房的申請人進行公告并進入輪候系統(tǒng)。 9、配售:市住宅辦按得分等情況,組織進行抽房號、配房及辦理相關購房手續(xù)。 10、交房:根據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辦法交房手續(xù),遷移戶口。 申購社會保障性商品房需提供的材料: 1、按要求填寫的《社會保障性商品房申請表》。 2、提供每個申請家庭成員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離婚的提供離婚證、未成年子女撫養(yǎng)證明,喪偶的提供相關證明。 3、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房產的證明資料,申請家庭成員所擁有的其他房產產權資料(上述房產,私房提供產權證或購房合同,租住公房提供租賃合同)。 4、有工作單位的提供單位住房分配情況證明。 5、申請家庭成員上一年度收入證明(工資收入含獎金、各類補貼、加班費或其他收入)及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6、個體工商戶或投資辦企業(yè)的,提供經營執(zhí)照及上年度個人所得稅的繳交憑證或其他相關繳稅證明。 7、未就業(yè)的提供失業(yè)證或其他相關證明。 8、已享受過政府住房優(yōu)惠政策的,提供與相關部門簽訂的原住房騰退協(xié)議等證明材料。 9、住僑房的,提供法院的判退法律文書或僑務部門出具的符合落實華僑政策的證明。 10、因就學(不含出國留學人員)、服兵役等原因遷出戶籍的,提供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證明。 11、現役軍人提供經市民政局(雙擁辦)確認的符合轉業(yè)安置廈門條件的證明材料。 12、因支援內地建設、上山下鄉(xiāng)等原因遷出戶籍,現已返**市定居且戶籍回遷的,提供相關證明。 13、因在本市大中專院校讀書取得本市戶籍,且畢業(yè)后直接在本市落戶的,提供畢業(yè)證書。 14、申請家庭成員有殘疾的,提供殘疾證明。 15、優(yōu)撫對象、軍烈屬家庭的,提供相關證明。 上述材料涉及各類證件或合同的,應提交經申請人簽字確認的復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對。 申請社會保障性商品房的程序 1、領表:憑戶口簿、身份證向社區(qū)居委會領取《社會保障性商品房申請表》。 2、填表:按要求如實填寫。 3、申請:向戶籍所在地居委會提交申請表和相關證明資料。 4、初審:居委會組織對申請人的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情況進行初步審查,并在社區(qū)公示后報街道辦審核。 5、審核:街道辦組織對居委會報送的申請人的家庭情況進一步核實,簽署審核意見,將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提交住宅辦。 6、打分:市住宅辦按本辦法規(guī)定對申請人進行打分,將申請人的分數及其他相關情況進行公示。 7、批準:市住宅辦進行復核后,報市建設與管理局批準。 8、輪候:市住宅辦對取得購房的申請人進行公告并進入輪候系統(tǒng)。 9、配售:市住宅辦按得分等情況,組織進行抽房號、配房及辦理相關購房手續(xù)。 10、交房:根據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辦法交房手續(xù),遷移戶口。 廈門保障性住房網上展示系統(tǒng):http://59.61.91.181/newslist.asp?sort=28# 針對保障性住房相關問題,市民還可撥4部電話咨詢: 市社會保障性住房建設與管理辦公室:5397569; 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2098866; 建設與管理局:2032624; 信訪局:5052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