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錢,寫一個人的名字是各自父母的出資按份共有,但當事人有約定例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規(guī)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自己的孩子購買房子,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規(guī)定,是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是夫妻個人的財產?;楹蟾改溉砍鲑Y買房,產權登記在自己孩子名下,離婚的時候是出資父母對自己孩子的贈與,這個房產應該是出錢人父母孩子的的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也不能進行分割。這么分的原因是我國的國情,父母出錢買房,為的是自己的孩子過上美好的生活,才會花那么多錢給自己的孩子購買房子。如果認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就不會有公平了。父母給自己買的房子是自己的小家,是自己傷心時候的安慰地。
雙方共同出資,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離婚時財產如何分割?
157****9070 | 2012-12-04 17:44:59
已有2個回答
-
135****6979
提供出資證明,確認所有權,然后才能夠按照共有財產分割,具體可以委托律師辦理
查看全文↓ 2012-12-04 21:38:38 -
146****6938
房子的產權屬于父母,離婚時不屬于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
查看全文↓ 2012-12-04 17:45:19
相關問題
-
答
-
答
如果房產證上寫兩個人的名字按共同財產分割。
全部10個回答> -
答
如果房產證上寫兩個人的名字按共同財產分割。
全部12個回答> -
答
夫妻婚后父母出資買房離婚時房產分割的方法:第一、婚后一方父母全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只能視為出資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該房產應認定為出資方子女的個人財產,不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第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除非有證據證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資買的房子是贈與自己的子女的,在離婚房產分割時,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第三、婚后父母雙方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購買的房產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享有房子的所有權。也就是說,在離婚房產分割時,應該考慮父母的出資額進行分割。第四、婚后父母雙方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除非,雙方針對房產另外有約定。第五、婚后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父母的子女,離婚房產分割時,房產應認定夫妻共同財產。
全部3個回答> -
答
李偉民律師云南玉源律師事務所主任 讀者提問: 2004年,我與丈夫孫某結婚,后,其母搬來與我們同住。2006年,我們用孫某婚前個人所有的兩間鋪面在婚后出租兩年所得的租金20萬,加上夫妻二人的積蓄,以及我從親戚處借來的錢,在玉溪某小區(qū)與開發(fā)商購買了一套住房。購房合同上的購房人是我們兩人的名字,但交購房款的相關發(fā)票上只有孫某的名字。2007年孫某辦理房產登記手續(xù)時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房屋所有權人只登記為孫某。而今,因為夫妻感情不和,孫某提出要和我離婚,并稱該房屋是用其原來所有的鋪面租金收益和他母親給的錢購買的,是他和他母親的共有財產,我沒有所有權。請問該房屋能否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我是否有權分割? 律師解答: 該房屋應確認為你們夫妻的共有財產,不是孫某和他母親的共有財產,你完全有權分割。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guī)定:除法律明確規(guī)定或夫妻雙方有明確的書面約定只歸一方個人所有的財產外,夫妻或夫與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有財產;**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五條同時規(guī)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在你所反映的問題中,首先,該房屋是以你們夫妻名義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共同購買的,無論房產證上的所有人登記為你們夫妻二人還是只登記為丈夫孫某一個人,除非你們之間有明確的約定該房屋只歸孫某一個人所有,否則依法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其次,關于孫某提出用其個人所有的鋪面租金收入購買房屋的問題,該租金收入是其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不屬于孳息和自然增值,所以這20萬元租金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不屬于其個人財產。
全部5個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