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證載終止日期減去估價基準日就是剩余使用年限。如果房地產(chǎn)估價中,涉及到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短于房屋使用年限,那么可收益年限只能按照土地剩余年限來算了。如果土地證登記使用年限短于或等于法定**高出讓年限,其剩余使用年限等于出讓年限扣減評估基準日已使用年限。如果土地登記使用年限超過了法定**高出讓年限,則其剩余使用年限等于法定**高出讓年限扣減評估基準日已使用年限。當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短于建筑物剩余可使用年限時,則收益年限按照土地使用年限計算。
全部3個回答>對于無效的房地產(chǎn)合同,法律上通常是怎么處理的?
148****3453 | 2012-11-08 15:5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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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6869
法律對無效合同的處理主要是:(一)返還財產(chǎn)或折價賠償;(二)賠償損失。對于非過錯方也需承擔一定的法律后果。
查看全文↓ 2012-11-08 15: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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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平原則 房地產(chǎn)開發(fā)經(jīng)營活動是一種民事活動,《民法通則》第4條規(guī)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對無效房地產(chǎn)合同的處理中,也應貫徹這一原則。比如因未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而導致租賃合同無效時,租賃關系無效,承租方應將房屋交還出租方,并且有過錯的出租方仍應賠償承租方的損失。但是這里有一個不可忽略的情節(jié),承租方既便沒有過錯,但其確實也使用了出租方的房屋,屬實際受益人,應考慮讓無過錯的承租方支付實際使用房屋的租金,才比較公平合理(租金的確定可通過估價部門進行評估)。(二)避免累訟原則 房地產(chǎn)合同糾紛案件中往往存在多種法律關系,對一種法律關系認定無效后,會影響到其他的法律關系,因此,在無效房地產(chǎn)合同的處理上可以考慮盡可能全面協(xié)調(diào),減少訴訟程序。比如在確權案件中同時存在房屋抵押關系和房屋買賣關系,如果認定買賣關系有效,抵押關系無效,這種處理若不存在返還房屋或賠償損失的問題,應責令有關當事人中止他項權利登記備案,以保證買賣關系的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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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裝修合同,約定**60%,木工驗收合格后交納35%,完工后交納5%。如果按照這樣的付款形式的話,在工期過了一半左右后,您就已經(jīng)向裝飾公司交了95%左右的費用,如果裝修的后期出了什么問題的話,就很難在錢上面制約裝飾公司了。所以建議在簽訂合同時候,能把**壓到30%,中期交納30%。中期款:一般合同上約定的中期付款時間,只是簡單的標明“工程過半,木工收口”。但是一個工地往往是多項目交叉作業(yè),正規(guī)的工期過半應該是:木器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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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庭為單位,只要是首套房子,**不能低于總房價的30%,例如要購買一套價值100萬元的房子,那么你的**款至少是100萬*30%=30萬元。雖然有規(guī)定,只要拿總房價的30%就可以,可是還有一個貸款的問題。例如上述的總房價100萬的房子,如果采用公積金貸款,夫妻雙方的**高可以貸款45萬元,那么剩余的房款都要**,也就是100萬元-45萬元=55萬元,即**55萬元。如果采用商業(yè)貸款,還需要考察你的家庭收入情況和還貸能力,看能貸款多少錢,那總房價減去貸款的額度,剩余的也都是要**的。以上說的還都是首套房的算法,當購買二套房時(以家庭為單位),貸款**比例不得低于50%,例如總房價100萬元的房子,**至少是100萬元*50%=50萬元。購買新房的時候是按照比例、貸款額度計算**,如果購買二手房時,就需要跟房主協(xié)商**,只要不低于購房的**比例規(guī)定(≥30%)。有房地產(chǎn)開發(fā)商,為了吸引客戶購房,還推出有**優(yōu)惠,例如國家規(guī)定的至少30%的比例不能動,開發(fā)商會為你墊付一部分錢,讓你先定下房源。例如總價為100萬元的房子,**至少需要30萬元,有的房地產(chǎn)開發(fā)商優(yōu)惠先付20%,剩余的10%他們先墊付,讓購房者在一年內(nèi)湊齊補交,這也是一種策略,延緩購房者的**壓力。資料來源網(wǎng)絡,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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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寬敞明亮的地方辦超市一是為了更好的展示自己的貨物;二是讓顧客在進來選購時感覺上有種大氣、物品豐富之感。太低的空間會讓人感到壓抑,就不利于商品的流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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