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在期滿前向發(fā)證機關申請延期,并說明理由;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次數(shù)、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全部3個回答>?? 裝修需要施工許可證嗎?怎么規(guī)定的呢?
151****9871 | 2019-06-02 21: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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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7759
1、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2條,所謂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指的是: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同時,該《辦法》也進一步作出了說明,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當?shù)氐膶嶋H情況,對限額進行調整,并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2、作為文物保護的建筑工程
《建筑法》第83條規(guī)定:"依法核定作為文物保護的紀念建筑物和古建筑等的修繕,依照文物保護的有關法律規(guī)定執(zhí)行。"
3、搶險救災等工程
《建筑法》規(guī)定,搶險救災及其他臨時性房屋建筑和農民自建低層住宅的建筑活動,不適用于本法
4、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的權限和程序批準開工報告的建筑工程
5、軍用房屋建筑
《建筑法》第84條明確規(guī)定:"軍用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活動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依據本法制定。" -
154****6823
裝修工程是需要辦理施工許可證的,不過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才需要辦理。
查看全文↓ 2019-06-02 21:13:43
根據《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二條規(guī)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修裝飾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以及城鎮(zhèn)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2、室內裝修工程進行之前還需要做以下幾項任務:
1)開工檢查:包括墻地面檢查、門窗檢查、排水及原有電路檢查、閉水檢查等;
2)水電、防水等施工及驗收;包括線槽、線盒的安裝等;
3)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
145****9307
一般小區(qū)裝修都是要辦理施工證的,需要交一定的裝修金。防止違規(guī)操作。如果不辦理施工許可證的話,物業(yè)是有權停工的。施工許可證得到建委辦理,必須手續(xù)齊全否則不允許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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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對從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與施工企業(yè)的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促進行業(yè)健康發(fā)展,結合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特點,制定本標準; (二)本標準工程范圍系指各類建設工程中的建筑室內、外裝飾裝修工程(建筑幕墻工程除外); (三)本標準是核定從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與施工活動的企業(yè)資質等級的依據; (四)本標準設一級、二級、三級三個級別; (五)本標準中工程業(yè)績和專業(yè)技術人員業(yè)績指標是指已竣工并驗收質量合格的建筑裝飾裝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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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經辦理該建設工程用地批準手續(xù)。2.在城市規(guī)劃區(qū)的建設工程,已取得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3.施工場地已經具備施工條件、需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經確定施工企業(yè),履行相關的招投標備案手續(xù)或直接發(fā)包批準手續(xù);合同已備案;已辦理施工意外傷害保險手續(xù)、農民工工資支付擔保手續(xù);需要實行履約擔保的已辦理履約擔保手續(xù)。5.已具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施工圖設計文件已通過審查,需要進行抗震設防及重大建設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的也已通過審查。6.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按規(guī)定辦理了質量監(jiān)督、安全監(jiān)督手續(xù)。7.按規(guī)定應該委托監(jiān)理的工程已委托監(jiān)理。8.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建設單位應提供建設資金審計意見書或銀行出具的到位資金證明,或按規(guī)定提供第三方資金擔?;蜚y行資金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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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報建的過程中需要更換施工單位應該重新辦理施工許可證。報建是指工程建設項目的報建。工程建設項目報建是指工程建設項目由建設單位或其代理機構在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其他立項文件被批準后,須向當?shù)亟ㄔO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機構進行報建,交驗工程項目立項的批準文件,包括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以及批準的建設用地等其他有關文件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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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含臨時)》一、下列建設項目應申請《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或《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臨時)》:1、新建、遷建單位需要使用土地的;2、原址擴建需要使用本單位以外的土地的;3、需要改變本單位土地使用性質的;4、已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應申請領取《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經市或區(qū)、縣規(guī)劃局批準變更《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中各項規(guī)劃要求的,應申請更換《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5、因建設需要臨時使用土地的。二、提交資料:1、《上海市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申請表》(原件一份);2、1/500或1/1000(郊區(qū)1/2000)地形圖(五份,市局審批項目六份),其中一份地形圖上應用紅色實線(鉛筆)標明用地位置地界;3、批準的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有關計劃批準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4、《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通知及附圖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文本及附圖各一份(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5、方案已批復的,須加送《建設工程規(guī)劃設計方案批復》及附圖(復印件一份);6、市政交通、市政管線工程只需送審上述第1、2、3、5項文件和圖紙,如已辦選址(選線)項目,還應送上述第4項文件和圖紙;7、建設項目因施工需要臨時使用基地以外土地的,建設單位(個人)在申請建設用地時應一并提出申請。單獨申請臨時用地項目,除需送審上述第1項圖紙外,使用本單位(個人)土地的應送土地使用權屬的有關文件;使用本單位(個人)以外土地的,應送相關的土地權屬文件和與土地權屬人簽訂的臨時使用土地協(xié)議;使用帶征土地的,應送土地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8、因建設項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它相關材料。三、領取資料:1、《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2、《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的通知》;3、《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的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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