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合法的擁有房子使用權。維護不了自身利益。根據《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的證件作用:房產證**重要的作用還是保證登記活動的安全。因為房屋的權屬情況依據不動產登記簿的記載,而登記簿由登記機關記載并且由該機關保管,并不在權利人的控制之下,如果登記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擅自更改登記簿的內容,權利人就面臨失權的危險。為了防止此種情況的發(fā)生,登記機關在進行了房屋登記之后,有必要再向權利人發(fā)放房產證,其上記載與登記簿相同的內容。如果事后發(fā)現登記簿的記載有與房產證相異之處,權利人可以房產證的記載對抗登記機關,要求登記機關恢復原記載并承擔責任。所以,在以登記作為不動產權利公示方法的制度體系中,房產證的主要功用是在約束登記機關的行為,發(fā)放房產證是保證登記安全的重要措施。
全部3個回答>新房長期不辦房產證可以嗎?政策怎么規(guī)定的呢?
144****1780 | 2019-05-17 0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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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4232
新房沒有辦房產證就一定不能嗎;只要新房開發(fā)商完善以下手續(xù), 就能辦理房產證的::
查看全文↓ 2019-05-17 09:05:50
需要開發(fā)商的各種國土手續(xù)齊全、開發(fā)立項、規(guī)劃報批、施工圖審、修建手續(xù)、報建、預售等等,的手續(xù)辦理齊備。
還需要房屋竣工驗收合格,包括其它的消防、環(huán)保設施驗收合格。
這些完善后,才具備辦理房產證的條件,在辦理房產證開始后,還需要3-6個才能拿到房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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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3075
買受人在房屋交付后,出賣人長期不給買受人辦理房產證的,首先應根據雙方在房屋買賣合同中的約定,要求出賣人協(xié)助買受人辦理房產證,逾期辦理可以根據合同約定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金。其次如果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沒有約定辦證時間的,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及《城市房地產開發(fā)經營管理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xù);在上述約定或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作為買受人有權請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后退房,并可以要求出賣人賠償損失。法律依據:《**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fā)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冻鞘蟹康禺a開發(fā)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xù);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xù)。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協(xié)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xù),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
查看全文↓ 2019-05-17 09: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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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8508
如果是新房,可以起訴開發(fā)商,及時辦理房產證,否則要求退款,如果是二手房,和原房主協(xié)商及時辦理房產證,否則也可以起訴,要求解除買賣合同,退還房款。
查看全文↓ 2019-05-17 09:05:41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協(xié)助商品房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xù).
由于開發(fā)商的原因造成購房者未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取得房產證;或者期房預購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內未取得房產證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買受人自訂立合同之日起90日內未能取得房產證的,開發(fā)商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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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想將來買賣就可以!去公征個協(xié)議就可以!如果是一手就不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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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受人在房屋交付后,出賣人長期不給買受人辦理房產證的,首先應根據雙方在房屋買賣合同中的約定,要求出賣人協(xié)助買受人辦理房產證,逾期辦理可以根據合同約定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金。其次如果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沒有約定辦證時間的,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及《城市房地產開發(fā)經營管理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xù);在上述約定或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作為買受人有權請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后退房,并可以要求出賣人賠償損失。法律依據:《**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fā)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城市房地產開發(fā)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xù);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xù)。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協(xié)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xù),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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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受人在房屋交付后,出賣人長期不給買受人辦理房產證的,首先應根據雙方在房屋買賣合同中的約定,要求出賣人協(xié)助買受人辦理房產證,逾期辦理可以根據合同約定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金。其次如果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沒有約定辦證時間的,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及《城市房地產開發(fā)經營管理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xù);在上述約定或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作為買受人有權請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后退房,并可以要求出賣人賠償損失。法律依據:《**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fā)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城市房地產開發(fā)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xù);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xù)。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協(xié)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xù),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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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開發(fā)商的開發(fā)手續(xù)是齊的,即有土地證、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規(guī)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預售證,沒辦證只有兩個原因:1、驗收沒完。2、稅沒交完。 第一個原因。你不要笑,我都住進去了,還沒驗收完?但許多情況就是這樣,住了多年,房子還沒驗收。因為房屋驗收涉及8個以上部門,一個沒驗收,就算沒驗收完,沒驗收合格的房子是不能辦證的。你去查開發(fā)商,看驗收完沒?首先是質監(jiān)站的驗收,再是消防驗收。這兩個部門都有驗收文件的。還有園林、國土環(huán)保等,**后是規(guī)劃部門。你可查開發(fā)商的規(guī)劃許可證是臨時的,還是正式的,如果是正式的規(guī)劃許可證,就說明該項目驗收完了。為什么沒驗收?一是不合格,或技術資料不全,或是有些指標達不到規(guī)劃要求需交罰款但開發(fā)商沒交等各種原因都有。我提醒你,如果驗收沒完或驗收不合格就非常麻煩的,因這樣的話永遠都辦不了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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