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目前的法律規(guī)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動續(xù)期我國《物權法》第149條對房屋產權到期后的情況有規(guī)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的時間屆滿的,可以自動續(xù)期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zhí)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不動產,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房子70年到期后怎么辦?
131****3827 | 2018-10-19 08: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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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510
根據我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xù)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xù)期,依照法律規(guī)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查看全文↓ 2018-10-19 08:20:37
如何續(xù)期
1、一是不夠70年的,到期后必須都續(xù)期到70年;
2、二是70年到期后自動續(xù)期,相當于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是一個無期限的物權,即一次取得永久使用,國家不必每次續(xù)期每次都收費;
3、三是到期后經過自動續(xù)期變成永久性建設用地使用權之后,應當確定使用權人與國家所有權人之間的關系,可以考慮收取必要而不過高的稅金,但應當經過立法機關立法決定。
具體繳納的金額需依據國家現行的相關規(guī)定,即土地到期后按照當時的樓面毛地指導價格,依一定比例繳費。 -
137****6495
70年后的商品房:土地有年限,房屋無時限
查看全文↓ 2018-10-19 08:20:29
房屋產權其實不僅僅包括房屋的產權,還有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權。購房者對房屋的使用權是永久性的,而這所謂的70年的產權限制主要指的是土地使用權。我國土地屬于國家,房主只是租用人。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土地使用權并不是說業(yè)主從拿到了產權證書算起的,也不是從簽署購房合同的時候算起。按照規(guī)定,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從開發(fā)商拿地時間的那天算起的。
那么房子70年后怎么辦
根據目前的法律規(guī)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動續(xù)期。
1、我國《物權法》第149條對房屋產權到期后的情況有規(guī)定:
①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的時間屆滿的,可以自動續(xù)期。
②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zhí)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不動產,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2、《城市房地產管理》中的第21條也有規(guī)定:
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可以在期限屆滿前一年申請續(xù)期。除根據社會公眾利益收回該土地的外,其他續(xù)期申請應當予以批準。續(xù)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guī)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通過總結,我們可以知道,房屋在70年產權到期后,有兩種情況:
①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這種情況的話可以由房屋業(yè)主聯名來向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補交土地出讓金,當然這個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②如果是根據規(guī)劃需要,國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業(yè)主也可以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
135****4043
首先我們就要了解一些很房屋有關的信息,并弄清楚它們之間的關系。土地是有年限的,而房屋是沒有時間限制的,所謂的70年產權是房子所在的土地使用年限,而買的房子建筑物本身是沒有年限的,也就是說,購房者有合法的產權證,只要這塊土地上的房子不倒塌,不滅失,房子的所有權就是買房人的。
查看全文↓ 2018-10-19 08:20:16
買房人及其后代也可以一直居住使用,直到該房子不能居住為止,哪怕70年期限到期后也是你的,所以買房人不用為使用權期滿的事擔憂,即便70年到期了,可以續(xù)簽土地,延長土地使用權的期限。具體做法就是房屋業(yè)主聯名提出給國家補交土地出讓金,得到土地的下一次使用年限。
不過說句不好聽的,目前中國沒有多少房子能讓你住70年不出問題的,雖然現在建房產權70年,但是設計使用壽命只有五十年,考慮到中國樓房大多數豆腐渣工程,還有一些“快餐式”樓房,實際上**多能使用三十年。而一些長期背著房貸的人可能就倒霉了,剛還完貸,樓就變成危房了。目前房子**可能出現的情況就是,成危房后拆除重建,然后得到拆遷款繼續(xù)買房。
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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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普遍輿論對土地使用權到期以后的做法分析有以下三種:1、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yè)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2、國家收回土地,進行人員安置根據規(guī)劃需要,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對業(yè)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3、國家收回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進行賠償根據規(guī)劃需要,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對業(yè)主進行相應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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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者大多對房屋產權問題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問題,“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房屋產權是所有權,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出讓的。所謂房地產使用權,其實只是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決定了房產的使用權。業(yè)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擁有房屋的所有權外,還擁有該房屋的國土土地使用權,還具備所占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也就是說如果房屋產權到期房子還在的話,房子依舊是你的,只是要補交土地稅。房產產權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子所有權本身。國家規(guī)定,城鎮(zhèn)建設用地為國家所有,個人和企業(yè)可以有償使用和交易使用權。住宅的使用權限是70年,從該地取得日算起。購房者只要有合法的產權證,房子就是私人財產,不屬于國家。只要房子還在,個人就擁有該房子的所有權。 房產權70年從開發(fā)商開始蓋房就開始算了。不能把土地產權70年和使用權70年混為一談,也不能把“房屋的所有權”和“土地的使用權”混為一談了,正確的說法是“土地的使用權一般為70年”。 土地使用權和房產權的區(qū)別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qū)別在于: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到期后,如國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須連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時,這時會出現一個問題,由于房子在開發(fā)時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權的終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讓合同上的終止時間為準,即土地使用權到期,而房產還未到報廢的年限。這時收回土地使用權則要給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應補償;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權人可以在屆滿前一年向國家申請續(xù)期,并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兩者的區(qū)別:1、兩者的權屬不同,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guī)定,房地產的買賣是指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作用權同時轉讓,也就是說,購房者享有的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權;但我國實行的土地全民所有制,即土地只有國家和集體所有,個人只有使用權。因此,土地證上載明的使用終止日期一到,國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 相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明確規(guī)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的**高年限是7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權期滿后,土地收歸國有,而地上建筑物仍屬業(yè)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交土地出讓金。 答疑:Q:房產證上會寫上年限嗎?A:購買商品房后,由住建局發(fā)放的房產證,國土局則發(fā)放國有土地使用證,有些地區(qū)會在房產證上注明土地的使用年限,目前清遠的是沒有注明的,另一方面,如業(yè)主需求土地使用證,則需要開發(fā)商協助向國土局申請。Q: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有什么區(qū)別?A:要買房子首先要看兩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產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上就有你所購買房屋的土地分攤面積和性質以及年限,住宅用地是指用于居住建筑的用地,非住宅用地包括“商業(yè)用地”、“工業(yè)用地”等。國有土地使用證是公有的,房產證是私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50年、70年是針對該地塊的土地使用年限,而商品房被購房者購買后,則屬于業(yè)主所有,但業(yè)主僅擁有這塊土地上對應的商品房擁有權,而沒有土地的使用權。另外,只有土地才有使用年限。業(yè)主購買商品房,目前沒有硬性規(guī)定需要發(fā)放國土使用證,業(yè)主如有需求,則需要在開發(fā)商的配合下向國土局申請。Q:房屋產權是從什么時候算起,如何界定?A: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土地使用權使用起止年限以土地出讓方和受讓方簽訂的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日期為準,不考慮你和開發(fā)商簽署的預售合同日期。比如一個開發(fā)商2006年買的土地使用權,3年的開發(fā)時間,你2008年買的房子,2009年才交房入住,那么你的產權時間從2006年算起70年。土地使用年限按土地證上的用地性質來劃分。Q:產權到期后房子該怎么辦?A: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才開始房屋產權年限的問題,從首批擁有房產證的業(yè)主至今也不過30多年,距離產權70年還有一段距離,目前國家暫無條例明確規(guī)定,產權到期后的具體處理方法。現在普遍認為的是,到期后交納一定費用便可以繼續(xù)續(xù)期,但具體的操作方法還沒有明文規(guī)定。 Tips:查房屋產權時要注意的情況:1.有房屋未必有產權,如單位自建、農村宅基地建房、社區(qū)配套用房、違建房等; 2.產權是否登記?如預售房、抵押商品房未登記等;3.產權是否完整?如已抵押未解除、公房不符合上市出售條件;4.產權有無糾紛?如拍賣競得、婚姻或財產繼承、確定為拆遷的房屋等;5.有房地產兩證未必就有產權,如偽造房產兩證、被查封或強制拍賣、遺失補辦后發(fā)生過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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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70年到期后,需要根據當時到土地價格繳納相應的土地出讓金。購房者所繳納的費用是根據房屋上的國土面積進行均攤,具體的面積可以參考國土證上的實際使用面積。對于到期之后,需要由政府統(tǒng)一規(guī)劃進行土地收回,可以參考當時的拆遷政策,給予相應的經濟賠償。購房者不必擔心,在70年之后會收回房子的所有權,一經購買后,房屋的所有權永遠屬于購房者所有。在購買房屋的過程當中,首先要明確房屋是否具備有正規(guī)的產權,而且對于二手房是否存在有產權的共有人。有一些房屋因為土地性質的不同,所以在房屋使用權限等方面具備有較大的差異。常見到住宅使用年限為70年,而一些商業(yè)用地的使用年限為40年或50年住宅性質的房屋,無論在居住還是到期之后的續(xù)期,都會比其他性質的房產要相對操作簡單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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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產權到期之后,70年的產權是住宅用地,可以自動續(xù)期,購房人需要繳納一部分的土地使用金,就能夠延長土地的使用時間,其實所謂的產權指的是土地的使用年限,而不是房屋的所有年限,只要擁有房屋所有產權證之后,房子的所有產權就歸屬于購房人所有這個是沒有限制時間的,但房屋所依附的土地有使用年限,這也就導致了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房子可能就面臨無法居住的情況?,F在的土地性質主要是住宅用地,工業(yè)用地,商業(yè)用地,娛樂用地等等,不同的土地性質對應的使用年限是不太相同的,其中的住宅用地使用年限比較長在70年,剩下的為40年或者是50年,而且除了住宅用地之外,其他的土地需要在到期之前一年的時間進行申請,如果自己沒有申請的話,國家可以免費收回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