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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子漏水可以退房嗎

147****1300 | 2018-07-16 09:28:35

已有3個回答

  • 136****8066

    你買的是二手房嗎?交了多少錢?對方給你出具的交款憑據中寫的是購房款還是定金?要確定一下才好說.如果是購房款,在沒簽合同以前是可以向對方提出退房的,理由是對方沒有將房屋現狀的詳細情況告知與你,有隱瞞房屋缺陷的事實.如果是定金,就不好退了,合同法規(guī)定定金的處理方式是這樣,如果對方在收取你的定金之后反悔或將房屋賣給其他人,那么他就要將定金雙倍返還給你,反之,如果購房人反悔,收定金的一方就有權沒收定金.

    查看全文↓ 2018-07-16 09:35:58
  • 154****9588

    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新建商品住宅自簽約交付使用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其保修期限為:
    1、住宅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衛(wèi)生間和外墻防滲漏,保修5年;
    3、門、窗安裝密閉,不出現翹裂,保修2年;
    4、墻面、頂棚抹灰層不脫落,保修2年;
    5、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保修2年。
    由此可見,地基等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問題,應由施工單位承擔終身的保修責任。除此之外的質量問題,施工單位應當在保修期限內對建筑物的質量承擔保修責任。
    同時,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3條,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因此,房屋存在質量問題,承擔保修責任的主體是開發(fā)商,而不是物業(yè)公司。
    當找不到施工單位或者開發(fā)商的時候,該怎么維護我們的權利?
    根據《物業(yè)管理條例》,物業(yè)管理是指業(yè)主通過選聘物業(yè)服務企業(yè),由業(yè)主和物業(yè)服務企業(yè)按照物業(yè)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yǎng)護、管理,維護物業(yè)管理區(qū)域內的環(huán)境衛(wèi)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段飿I(yè)管理條例》56條規(guī)定,在找不到施工單位或開發(fā)商的情況下,作為物業(yè)公司有義務按照物業(yè)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責任。因此,物業(yè)公司雖然對建筑物的質量沒有保修義務,但在物業(yè)管理合同約定的范圍內應當承擔維修義務。
    比如物業(yè)公司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向業(yè)主履行維修、養(yǎng)護責任,因此給業(yè)主造成了損失,物業(yè)公司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河南防腐防水公司提醒您的是新房漏水是在保修期內,可以要求免費維修的,如果對您提出的要求不采納的話可以到消費者協會投訴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查看全文↓ 2018-07-16 09:29:09
  • 141****8344

    首先講二手房買了以后不過戶就是下策,為什么不過戶?一旦房價上漲,原房主不賣了怎么辦?二來,因為漏水就不買了退房,可以提出,但原房主不同意怎么辦?不就使這個房產買賣陷入糾紛嗎?勸你:將漏水情況盡快解決,不是什么太難的事情

    查看全文↓ 2018-07-16 09:28:53

相關問題

  • 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新建商品住宅自簽約交付使用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其保修期限為:1、住宅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衛(wèi)生間和外墻防滲漏,保修5年;3、門、窗安裝密閉,不出現翹裂,保修2年;4、墻面、頂棚抹灰層不脫落,保修2年;5、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保修2年。由此可見,地基等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問題,應由施工單位承擔終身的保修責任。除此之外的質量問題,施工單位應當在保修期限內對建筑物的質量承擔保修責任。同時,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3條,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因此,房屋存在質量問題,承擔保修責任的主體是開發(fā)商,而不是物業(yè)公司。當找不到施工單位或者開發(fā)商的時候,該怎么維護我們的權利?根據《物業(yè)管理條例》,物業(yè)管理是指業(yè)主通過選聘物業(yè)服務企業(yè),由業(yè)主和物業(yè)服務企業(yè)按照物業(yè)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yǎng)護、管理,維護物業(yè)管理區(qū)域內的環(huán)境衛(wèi)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段飿I(yè)管理條例》56條規(guī)定,在找不到施工單位或開發(fā)商的情況下,作為物業(yè)公司有義務按照物業(yè)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履行自己的責任。因此,物業(yè)公司雖然對建筑物的質量沒有保修義務,但在物業(yè)管理合同約定的范圍內應當承擔維修義務。比如物業(yè)公司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向業(yè)主履行維修、養(yǎng)護責任,因此給業(yè)主造成了損失,物業(yè)公司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河南防腐防水公司提醒您的是新房漏水是在保修期內,可以要求免費維修的,如果對您提出的要求不采納的話可以到消費者協會投訴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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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子漏水能退房嗎 根據《合同法》第42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賣方已就房屋質量的問題明確告知買方的,賣方不承擔責任。如果房屋的隱蔽瑕疵并非賣方在裝潢、使用過程中所產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若沒有證據證明賣方對此是知曉的,賣方也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買方可以房屋所有人身份,依據因合同轉讓而取得的權利,向開發(fā)商主張保修責任或賠償責任。 一些買房人在入住房屋后,發(fā)現房屋存在被隱瞞的質量瑕疵。使請求法院解除房屋買賣合同,要求賣房人退還房款。那么,賣房人隱瞞事實是否導致合同必然被確認無效或是解除,這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由法院**終確認。一般情況下,解除合同通常的認定標準是一方根本違約,或買賣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房屋根本不適宜居住,因此,如果沒有達到法定解除條件或房屋質量不足以威脅居住安全,法院通常會判決賣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而不是退房。 商品房交付時應該取得了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機構出具的商品房建設項目符合驗收管理規(guī)定的《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報告》和規(guī)劃、公安消防、人防、環(huán)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準許使用文件。如果發(fā)展商不出示文件或出示文件不齊全,業(yè)主可以拒絕收樓,同時應及時發(fā)函開發(fā)商,要求其按照合同規(guī)定提供證件并且要求逾期交樓的賠償。 如果開發(fā)商不出示文件或者文件不齊,業(yè)主千萬不要領鑰匙。因為按照法律規(guī)定,領了鑰匙就等同于收樓。在未看房前就被要求先簽相關文件的,即便文件齊全,業(yè)主也應盡量在收樓文件中注明“屋內情況未明”或“未驗房”等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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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漏水屬于購房存在瑕疵,一般情況下房產僅有一般瑕疵,不影響主體功能使用的話,是不能夠直接退的。當然,賣方負有瑕疵修繕的責任,如果漏水比較嚴重,已經影響到正常居住,法律規(guī)定賣方應當進行維修并承擔一定合同責任,如果經維修后仍然存在漏水的,買房可以主張解除合同。不過一般這種情況應首先選擇協商,協商不成的話也可以通過訴訟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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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講二手房買了以后不過戶就是下策,為什么不過戶?一旦房價上漲,原房主不賣了怎么辦?二來,因為漏水就不買了退房,可以提出,但原房主不同意怎么辦?不就使這個房產買賣陷入糾紛嗎?勸你:將漏水情況盡快解決,不是什么太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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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漏水屬于購房存在瑕疵,一般情況下房產僅有一般瑕疵,不影響主體功能使用的話,是不能夠直接退的。當然,賣方負有瑕疵修繕的責任,如果漏水比較嚴重,已經影響到正常居住,法律規(guī)定賣方應當進行維修并承擔一定合同責任,如果經維修后仍然存在漏水的,買房可以主張解除合同。不過一般這種情況應首先選擇協商,協商不成的話我們也可以通過訴訟解決。這里律師建議給大家提供幾點購房出現質量問題的處理辦法:(1)如果賣家在出售房屋時故意隱瞞房屋質量問題,那么就可以要求賣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質量問題嚴重,可以解除合同。(2)如果房屋存在質量問題,但出賣人已如實告知瑕疵或買受人已明知瑕疵的,則出賣人不承擔責任。(3)出現房屋質量問題后應當在第一時間通過拍照、錄像等方式保存證據,以備爭議訴訟使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締約過失】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一) 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二) 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三) 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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