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分割問題夫妻離婚涉及房屋轉移的,一般由雙方共同申請登記,并提交以下資料:房產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協議離婚的提交離婚證及復印件,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交經公證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法院判決離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及復印件,判決書中明確房產歸屬的可由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A婚前按揭房分割該房產應當認定為婚前個人財產,因為一方在婚前支付了**款及辦理銀行按揭后,房屋所有權實際上已經由開發(fā)商轉移給了買房者,買房者與銀行是債權債務關系。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還貸部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這里面有兩個方面的問題:其一,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自己用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權益,可以進行分割。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于婚前財產,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共同財產。其二,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房屋增值部分,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可以予以分割。B公房1、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在什么情況下,離婚后雙方均可承租?對該問題,**高院的司法解釋采取了“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的原則。有以下九種情況,夫妻都享有房產承租權。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關系存續(xù)5年以上的;離婚時,另一方有權要求分割公房權益。注意,這里一方取得的時間是在婚前,如果一方是在婚后取得的,不論時間長短,另一方均有權要求分割公房權益。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單位公房;離婚時,雙方均為本單位職工的,也就是說,雖然夫妻雙方結婚不到五年,但調到同一個單位的,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分割公房權益。3)一方婚前借錢投資建房并取得公房承租權,婚后夫妻共同償還借款的;雖然公房所購時間為婚前,但由于婚后雙方共同還款,另一方也有權要求分割公房權益。當然,這里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如婚后共同償還了多少錢,另一方才有權提出該要求,是一部分還是全部,司法解釋沒有規(guī)定,實踐中由法院根據案情酌情處理。4)婚后一方或雙方取得公房承租權的;無論誰是承租人,另一方均有權分割公房權益。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該承租房屋被拆遷而重新取得房屋承租權的;雖然房子是婚前一方承租的,但只要婚后遇到拆遷又換了公房,新公房的使用權益就是兩個人共有的。6)夫妻雙方單位投資聯建或聯合購置的共有房屋;7)夫妻一方將其承租的本單位公房,交**單位或交給另一方單位后,另一方單位另給調換公房的;也就是說,婚后調換的公房,使用權也是雙方共有的。8)婚前雙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調換公房的;9)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雙方均可承租的情形。這是個彈性條款,法院有自由裁量權,當法院認為將公房承租權僅判給一方顯失公平,或有其他嚴重不妥的后果時,就可以根據該條酌情處理。
全部3個回答>共同房產如何分割
142****1215 | 2018-07-16 00: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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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8555
在接受委托后經和被代理人耐心的溝通并對案情進行詳細的分析后確定了一套訴訟方案。本案因為具有代表性,法院將本案由簡易程序變?yōu)榱似胀ǔ绦?,不過,**終在維護社會和諧和法律尊嚴的前提下我為被代理人爭取到滿意的結果,也結束了困擾了被代理人多年的現實問題,實現了一名律師價值。 案情簡介: 任先生和蔡女士為夫妻,二人共有四個子女。任先生于2006年去世,留有位于石景山區(qū)某處的房產一套,該房產屬任先生和蔡女士雙方共同所有。任先生去世后蔡女士及其子女因對被繼承房屋分割問題起訴至法院,法院經過審理后做出判決任先生和蔡女士共同所有的房屋由蔡女士和四個子女按份共有,其中蔡女士占60%的份額,四個子女各占10%的份額。判決生效后,蔡女士因身體不好想把房屋出賣之后養(yǎng)老治病,其三個子女均同意分割,但其中蔡女士的二兒子不同意處置該房屋自己也不同意購買。大家因協商不成,蔡女士和其中三個子女將二兒子起訴到法院。訴訟請求: 請求法院依法判決原被告按份共有財產歸大兒子所有,其他共有人協助大兒子辦理過戶手續(xù),大兒子給其他共有人相應補償。判決結果:法院判決支持了我方的訴訟請求。爭議焦點:
查看全文↓ 2018-07-16 00:26:13
1.法院對被繼承房屋的份額確定后,涉案當事人能否依據法院的判決處置其份額?
2.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物請求分割的權利應該如何行使?
3.按份共有人分割共有財產的方式有哪些? 本案律師的代理意見: 首先,我認為本案不存在關于涉案房屋即北京市石景山區(qū)某處的房屋產權爭議問題,原告與被告對涉案房屋所享有的權利已經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確認并生效,四原告與被告按份共有涉案房屋,并按判決書確定的份額享有所有權。 其次,原被告對涉案房屋確定按份共有權后,沒有對共有物處分進行約定并達成一致,依據《物權法》第97條“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四原告占涉案房屋90%的份額,達到了法律規(guī)定三分之二以上按份共有人同意的規(guī)定,可以對共有的涉案房屋進行處分。并且依據《物權法》第99條“……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的規(guī)定,四原告依法提起訴訟要求分割共有財產是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依法應當得到支持。 第三,依據《物權法》第100條“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并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的規(guī)定。本案共有財產的分割在未能協商確定分割方式的情況下,由于共有涉案房屋為不動產不適宜實物分割的分割方式,應采取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而本案中被告沒有能力將共有房屋折價款支付給四原告,故如果采用折價方式應將共有房屋歸四原告或其中之一,由四原告或其中之一按照合理價格及被告的份額確定折價款給付被告,如果被告仍不同意,只能申請法院拍賣或變賣就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以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綜上,本代理人認為,四原告訴求合理合法,依法應當得到支持,在共有財產分割方式上,請法院考慮到蔡女士年老多病急需用錢的基礎上,確認合理的財產分割方式,采取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以維護法律的公平、公正,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
137****1966
對于共同共有房產的分割,結合實際情況,可通過如下方式進行分割處理。
查看全文↓ 2018-07-16 00:25:26
一、實際分割。
私有房屋可進行實際分割的,例如房屋不在一處,或者雖在一處但可分門別戶的,應首先考慮分割產權。具體分割方式,需要雙方協調溝通。
二,作價分割。
1、由雙方協商,將房屋確定歸一人所有,并由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對方適當補償。
2、若雙方均欲取得房屋,可通過雙方競價方式確定房屋總價款及所有權歸屬,再由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對方約定比例的房屋價款。
3、若雙方均無意取得房屋或無力單獨購買,則任何一方均可在征得對方書面同意后將房屋作價——對于該價格,他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賣與第三方,取得的房屋價款由雙方平分或按約定的比例進行分割。
4、若雙方通過以上方式均無法達成一致,則任何一方都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請求通過訴訟途徑分割共同財產。 -
147****6018
房屋共同共有是指兩個以上的所有人對于房屋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共同共有是不確定所有權份額的共有。房屋共同共有區(qū)別于房屋按份共有,具有以下兩個顯著特點:
查看全文↓ 2018-07-16 00:24:08
房屋的所有權不劃分所有權份額,各所有權人享有平等的權利。這里必須注意,平等的權利不等于平等的份額,共同共有是沒有份額區(qū)分的。
除依法律規(guī)定和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對房屋的共有關系不能終止,房屋不能分割,只有出現法律規(guī)定或當事人約定的事由,導致產生共同共有的共同關系歸于消滅時,共有人才能分割共有房屋。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系以婚姻關系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系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時,一般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男女平等原則?!?*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guī)定: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
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則。
照顧無過錯一方原則。
尊重當事人意愿原則。對夫妻雙方有約定,且約定合法的,按約定處理。約定規(guī)避法律或者無效的,按共同財產處理。
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等原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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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當事人跟我咨詢婚后財產如何分割的問題,這也是大部分離婚當事人關心的問題,今天我就這一問題跟大家分享一下,根據《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對于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一般情況下是平均分割,但還需考慮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一些特殊規(guī)定,例如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以及照顧無過錯原則等。如果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所以婚后財產在離婚時的分割原則也要結合實際情況予以確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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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產權證上的份額平均分割。本律師有17年的豐富職業(yè)經驗,這樣的案件處理過很多,具體可以電話聯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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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十七條在對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共同財產時作出明確規(guī)定后指出“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薄胺蚱迣餐械呢敭a,有平等的處理權”包含了以下兩個方面的內容:一、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只要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夫妻雙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二、在夫妻離婚時,只要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對共同財產的分割的權利是均等的,但這絕不意味著平均分配,那么,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應依據什么進行呢?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說,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2、依《婚姻法》第二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能歧視婦女,認為婦女掙的少,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4、給予補償的原則。依《婚姻法》第四十條的規(guī)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笔侵敢婪ǚ指罘蚱挢敭a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后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由一方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提出婚姻損害賠償?!痘橐龇ā返谒氖鶙l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1)重婚的;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3)實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協議時應同時對債權債務進行分割,不得因離婚而損害他人和國家、集體的利益,這不僅是法律的規(guī)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個公民都應自覺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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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法院起訴法院判決的話主要看房產證名字是誰的,是雙方名字就是共同財產平分,是你一個人的名字可以按出資份額分割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guī)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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