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之間加名字去名字問題不大得,直接去交易中心辦理一下,所需手續(xù)費不多!只是按照正常買賣流程走,出產證需要一點時間而已!
全部3個回答>購房收據不清楚怎么辦
137****9059 | 2018-06-27 14:43:30
已有3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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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112
**好過去請公司重新蓋一下財務章,這不是過分的請求,主要是為了保證自己的安全
查看全文↓ 2018-06-27 14:45:19 -
154****0619
弄清楚,或者附記賬憑證,或轉賬記錄
查看全文↓ 2018-06-27 14:44:50 -
132****1046
肯定不能描寫的,要是需要看清直接找開據方即可,這種收據不可能只有一方有的
查看全文↓ 2018-06-27 14: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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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fā)商辦理房產證主要分為兩個環(huán)節(jié),第一個是辦“大證”,即初始登記,第二個就是辦“小證”,即轉移登記。權屬登記通常先由開發(fā)商完成初始登記,之后才由各個買受人分別辦理商品房買賣登記。辦理初始登記須由開發(fā)商單方面提出申請,當商品房竣工后,開發(fā)商需將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建設工程符合規(guī)劃的證明、房屋已竣工的證明、房屋測繪報告等材料準備好,并提交給權屬登記部門,之后取得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的收件單,這時初始登記辦證的義務視為完成。辦理完初始登記后,開發(fā)商和業(yè)主需共同提出轉移登記申請,并提交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屋買賣合同等材料,為業(yè)主辦理轉移登記是在開發(fā)商辦理初始登記后的登記環(huán)節(jié)。另根據有關規(guī)定在辦理轉移登記前,業(yè)主應先繳納契稅和維修基金等相關稅費。**后按規(guī)定領取房產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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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收據,是買方已經付款的重要憑證,也是財務入帳或稅務申報的重要憑證。如果不需要這些功能,一般這種收據的重要性只會體現在發(fā)生法律糾紛時,所以在沒有發(fā)生糾紛時不用太擔心的,可以帶上身份證、合同、銀行憑證、匯款記錄(流水帳),讓開發(fā)商把他們的一聯復印,并且蓋章說明與原件一致,也可以起到上述作用的。萬一發(fā)生了糾紛購房者也可以用銀行憑證、匯款記錄、合同履行實際情況等作為證據。如果打官司,可以要求法院出具《調查令》,讓律師查閱開發(fā)商的收據底根和銀行資金往來帳等。只要發(fā)生過的事實,誰也抵賴不了的。對于后果,其實購房者也沒什么好擔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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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收據也是有收效的。該收據是開發(fā)商確定收款的證明,其收據也是你與開發(fā)商的交易證明。建議盡快要求開發(fā)商開具發(fā)票給你,發(fā)票收是真正合法的收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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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借貸關系中,收據一般是用來反映或者證明“收到”的事實,以避免日后因借貸的內容發(fā)生爭執(zhí)。那么,收據丟失的,其證明怎么寫?需要登報嗎?華律網小編為你講解。一、收據丟失,是否需要登報聲明一般情況下,收據的丟失并不需要登報聲明。以登申請人遺失收據為例:登記收件時,登記機關應當出具收件收據,收件收據的主要作用是:避免日后因收取的登記文件的名稱、數量等與申請人產生爭議。申請人如不慎將收件收據遺失,可由登記申請人(或代理登記人)出具聲明,而并無必要由當事人登報聲明作廢。因為收件收據的作用,是明確登記機關在何時收取了申請人的哪些登記文件,在登記機關對該項產權核準登記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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