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房屋產權是沒有期限的,是永久有效的,通常說的房屋有效期是指使用土地有效期。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guī)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房子產權70年到期后怎么辦:1、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梢杂煞课輼I(yè)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至于再次申請的期限,不應該超過30年。2、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對業(yè)主進行補償。3、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通過調查了解第一種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認可,也有一部分人認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會拆遷。按照新頒布的《物權法》一百四十九條規(guī)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xù)期。”《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土地的,應當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xù)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予以續(xù)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xù)期或者雖申請續(xù)期但依照前款規(guī)定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p> 全部3個回答>
房子產權到期后房子就不是自己的嗎?
138****2912 | 2018-06-06 06: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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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7932
房屋產權是指產權人對房屋的所有權和對該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權。房屋作為不動產與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一個整體,房屋在發(fā)生轉讓等產權變更時,必然是房地一體進行的,不可能將房屋與土地分割開來處分。
查看全文↓ 2018-06-06 06:04:28
住房的所有權,是沒有期限的。
住房所屬土地使用權依照住房性質分為:商品房70年,商住房50年,商業(yè)房產4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后,業(yè)主可以依據法律規(guī)定申請繼續(xù)使用該土地。
《物權法》規(guī)定:
第一百四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xù)期。 -
153****6547
這里70年的產權指的是房地產對當前土地的占有權,土地的產權會過期,但是土地上的房子的所有權是一直歸業(yè)主所有的,所以當70年的產權過期后,房子依舊歸 業(yè)主所有。
查看全文↓ 2018-06-06 06:03:54 -
152****7255
產權到期后我們的房子還是自己的,自動續(xù)期,不過可能要交錢。
查看全文↓ 2018-06-06 06:03:46 -
147****4587
不是的,房屋產權是沒有期限的,是永久有效的,通常說的房屋有效期是指使用土地有效期。
查看全文↓ 2018-06-06 06:03:37 -
136****5545
到期了還是屬于你,如果拆遷或重建,會給你補償(一般不低于原房產建筑面積的1.2倍或者按**高評估價格給你現金補償!
查看全文↓ 2018-06-06 0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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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70年后的歸屬問題,的確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如果70年后,房子真的不再屬于你,租房的確要比買房子劃算。這樣說,并非故弄玄虛,是有一定道理的。房屋產權是物權之一種,按理說,這是一種永恒的權利,并不存在過期之說。問題是房子不像你的手表一樣,放在哪兒都行,它必須建在土地上。與土地比較起來,房子只是土地上的附著物。因此,70年后,房子下的土地使用權沒了,必然危及房子,不能排除失去房子的可能?! ∵@實在很有意思。一方面,法律宣布對公民私人合法財產進行絕對保護。比如說房子,它是公民**重要的個人財產之一。按理說,只要這個房子不倒,我對這個房子就有絕對的權利:占有、使用、支配、處置。但是,另一方面,法律又規(guī)定,土地是國有的,土地的**長使用期限是70年。70年后,哪怕這個房子非常結實,還是要面臨何去何從的問題。這里面顯然存在著矛盾?! ∮袑<艺J為,在我國可以采取三個方式來解決這一問題:第一,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梢杂煞课輼I(yè)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于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于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至于再次申請的期限,不應該超過30年。第二,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對業(yè)主進行補償。第三,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覀€人認為,這三種方式都有不盡人意之處。補交土地出讓金的辦法,實質上是加重購房的負擔。當下,用來做房地產開發(fā)的土地都是開發(fā)商從政府那里高價“拍”來的。消費者化高價不僅買下了房子,還包括房子下面的土地的使用權。70年后,房子好好的,又讓他們重新再買一次“土地使用權”。購房者反復掏錢,必有另一個主體反復受益,這種做法是不是太有失厚道? 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對業(yè)主進行補償和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本質上沒有什么太大的區(qū)別。這種方法,總讓人感覺難以實現。一個城市,除了公共建筑之外,全是個人建筑,這么大的規(guī)模,政府怎么收回?收回時,這些人將上哪兒去住,即使能辦到,工作量之大不亞于遷移一個城市,將對社會造成怎樣的沖擊?舉個例子說。我所在城市,居民房占大多數是80到90年代建的,其中居住的人口,少說也有上百萬。如果按這個辦法實行,10年間要讓這上百萬的人離開原來的家,重新找住所,社會怎么承受得了?再加上寫字樓什么的,政府又哪來這么多資金進行收回? 總之,筆者對專家的建議是不敢茍同的。但是,房子七十年后怎么辦?這終究是一個問題,必須進行解決。依筆者之見,那就修改一下法律,去掉這個70年。規(guī)定房子下的土地使用權期限終于房子的使用壽命。也就是說,只要房子不倒,土地使用權就不會過期,當然土地仍是國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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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產權是指產權人對房屋的所有權和對該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權。房屋作為不動產與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一個整體,房屋在發(fā)生轉讓等產權變更時,必然是房地一體進行的,不可能將房屋與土地分割開來處分?! ∽》康乃袡?,是沒有期限的。 住房所屬土地使用權依照住房性質分為:商品房70年,商住房50年,商業(yè)房產4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后,業(yè)主可以依據法律規(guī)定申請繼續(xù)使用該土地?! 段餀喾ā芬?guī)定: 第一百四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xù)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xù)期,依照法律規(guī)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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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目前的法律規(guī)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動續(xù)期。我國《物權法》第149條對房屋產權到期后的情況有明確規(guī)定:①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的時間屆滿的,可以自動續(xù)期。②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zhí)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不動產,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城市房地產管理》中的第21條也有規(guī)定: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可以在期限屆滿前一年申請續(xù)期。除根據社會公眾利益收回該土地的外,其他續(xù)期申請應當予以批準。續(xù)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guī)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其實大家不需要太過于擔心商品房土地試用期限到期的問題,因為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包括土地使用權和房屋使用權,如果到期了的話,房主只需要交錢續(xù)用;相反,如果國家不讓繼續(xù)使用,房主同樣可以獲得拆遷補償等等。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第二十一條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可以在期限屆滿前一年申請續(xù)期。除根據社會公眾利益收回該土地的外,其他續(xù)期申請應當予以批準。續(xù)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guī)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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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目前的法律規(guī)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動續(xù)期。我國《物權法》第149條對房屋產權到期后的情況有明確規(guī)定:①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的時間屆滿的,可以自動續(xù)期。②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zhí)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不動產,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冻鞘蟹康禺a管理》中的第21條也有規(guī)定: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可以在期限屆滿前一年申請續(xù)期。除根據社會公眾利益收回該土地的外,其他續(xù)期申請應當予以批準。續(xù)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guī)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其實大家不需要太過于擔心商品房土地試用期限到期的問題,因為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包括土地使用權和房屋使用權,如果到期了的話,房主只需要交錢續(xù)用;相反,如果國家不讓繼續(xù)使用,房主同樣可以獲得拆遷補償等等。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第二十一條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可以在期限屆滿前一年申請續(xù)期。除根據社會公眾利益收回該土地的外,其他續(xù)期申請應當予以批準。續(xù)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guī)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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