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產權到期后,直接續(xù)交土地出讓金就行了!費用不多,幾千塊的樣子!主要看你分攤面積和土地等!
全部3個回答>70年產權是什么意思?房屋70年產權到期后要怎么辦?
145****3608 | 2013-03-13 1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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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3501
70年產權到期后土地使用權的處理方法:《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guī)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xù)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xù)期,依照法律規(guī)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xù)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準。獲得批準續(xù)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xù)。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xù)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xù)期申請,根據法律規(guī)定沒有批準續(xù)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查看全文↓ 2013-03-13 10:02:11 -
156****1665
70年產權指房屋建筑產權的歸屬年限,70年產權是指70年內所有者對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權的一種,房屋產權指房產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guī)定所有的權利。
查看全文↓ 2013-03-13 10:02:03
在我國法律規(guī)定中,“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權出讓的**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后,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屬于業(yè)主所有,就是70年產權。
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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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買二手房己有60多年,產權70年,到了70年什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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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房子還是你的,只是土地使用權到期了。房屋產權有房屋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權的期限為永遠,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guī)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屆滿自動續(xù)期,續(xù)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 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補的費用多不會超過5位數。根據《物權法》一百四十九條規(guī)定: 1. 住宅建設的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自動續(xù)期。 2.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xù)期,依照法律規(guī)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 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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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產權到期后土地使用權的處理方法: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xù)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準。獲得批準續(xù)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xù)。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xù)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xù)期申請,根據法律規(guī)定沒有批準續(xù)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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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產權是永久,沒有到期這個說法;只是土地使用年限是有期限的,住宅是70年,70年到期以后,國家如對該地塊沒有新的規(guī)劃,只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就可以了,如果國家有新的規(guī)劃,那么就成了拆遷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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