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在的規(guī)定是住房公積金不是必須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是職工個人每月繳存部分,這部分屬于職工工資;二是單位每月為職工個人繳存部分,這部分實質上是單位以住房公積金的形式給每名職工增加的住房工資,屬于職工薪酬的一部分。這兩部分都歸職工個人所有,主要基于住房公積金的本質屬性,即工資性。住房公積金不屬于職工福利,這個概念不能模糊。
全部4個回答>住房公積金是法定的嗎? 住房公積金是否是國家規(guī)定強制繳納的嗎
154****8942 | 2019-05-19 19: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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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1335
判斷住房公積金是否具有強制性應根據(jù)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13條、第14條、第15條都明確規(guī)定,不管是單位辦理繳存登記、設立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還是為在職職工設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或者是每月正常匯繳住房公積金,單位都是“應當”辦理?!皯敗痹诜缮霞礊椤氨仨殹薄皬娭啤敝狻?梢姡瑸樵诼毬毠だU交公積金是單位法定的、強制的義務和責任。據(jù)此,《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0條特別規(guī)定:“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少繳”
查看全文↓ 2019-05-19 19:48:39
此外,《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還規(guī)定了單位不繳交住房公積金的法律責任。第37條規(guī)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xù)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钡?8條規(guī)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笨梢?,如果單位抱有從眾心理或者僥幸心理,不遵紀守法,將付出沉重代價。 -
147****4461
住房公積金是否是國家規(guī)定強制繳納的嗎?
查看全文↓ 2019-05-19 19:48:35
答:
住房公積金不是國家規(guī)定強制繳納的。
請參考下面的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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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430
導讀:有些單位認為住房公積金不如社會保險具有強制性,因此可繳可不繳。還有的單位認為,他們已經(jīng)提供了住房福利、住房補貼等,可以代替住房公積金。這些觀點都是錯誤的。
查看全文↓ 2019-05-19 19:48:30
1、解讀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用人單位及其在職職工共同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它實質上是職工勞動報酬的一部分,依法屬于免納個人所得稅部分,全部歸屬職工個人所有。并且住房公積金自存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之日起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利率計息。在符合法定條件時,可連本帶息提出使用。平時,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依此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低于商業(yè)銀行利息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有些單位認為住房公積金不如社會保險具有強制性,因此可繳可不繳。還有的單位認為,他們已經(jīng)提供了住房福利、住房補貼等,可以代替住房公積金。這些觀點都是錯誤的。根據(j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guī)定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jīng)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并經(jīng)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jīng)濟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金額。所以,住房公積金制度對用人單位來說是國家法規(guī)政策強制實行的義務。
此外,職工個人也負有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F(xiàn)實中,一些勞動者只考慮眼前利益,不愿從工資中掏錢繳存,有的甚至要求將單位應繳部分以現(xiàn)金方式直接支付給自己。這些認識同樣不正確。雖然相關文件中沒有明確勞動者不繳住房公積金的法律責任,但是《條例》規(guī)定“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fā)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目前,各地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率、辦理手續(xù)以及工資基數(shù)上下限等的規(guī)定不盡相同。
2、既然具有強制性,那么用人單位拒不繳存住房公積金負有哪些法律責任?
目前在實踐中,一般只有央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經(jīng)營狀況較好的大型民營企業(yè),依法為勞動者繳納了住房公積金,而其他的城鎮(zhèn)私營企業(yè)、民辦非企業(yè)單位一般均未施行。一方面,私營中小企業(yè)認為為勞動者繳納住房公積金,會加大企業(yè)的經(jīng)營成本;另一方面,也是更為重要的方面,是目前我國對用人單位拒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聯(lián)動機制不是很健全,即使有部分處罰依據(jù),但實踐中落實得也不是很好。《條例》中對單位違反規(guī)定“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xù)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钡牵谟萌藛挝晃匆婪閯趧诱呃U納住房公積金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并不會立即受到相應處罰,而只有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其限期依法繳納,而用人單位拒不繳納的情況下,才可能受到罰款的處罰。
正是基于以上較為寬松的處罰規(guī)定,用人單位一般都存在僥幸心理,不主動為勞動者繳納住房公積金,實在不行只需為勞動者及時補繳就行,也不會有其他的處罰,再加上勞動者對住房公積金是否屬于強制繳納的問題模棱兩可,因用人單位不繳納住房公積金而投訴的勞動者極少,因此,就造成了大多數(shù)企業(yè)不為勞動者繳納住房公積金,而勞動者也不予主張,如此大家相安無事。
3、當前用人單位未繳、欠繳住房公積金情況較為嚴重,勞動者又該如何追討呢?
目前由于缺乏明確法律法規(guī)作為依據(jù),職工是不能直接將單位訴至法院的。因住房公積金發(fā)生的爭議,不屬于勞動爭議,故無法通過仲裁或訴訟救濟。根據(jù)《條例》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拒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是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繳納,而不是由勞動仲裁部門或法院受理。如果行政部門不履行職責,公民可提起行政訴訟。而且《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也未將因住房公積金發(fā)生的爭議,明確列入勞動爭議的范圍。所以,實踐中勞動爭議仲裁委和法院,對因住房公積金引發(fā)的爭議,一概以不屬于勞動爭議為由,不予受理。目前,糾紛解決途徑不明確引發(fā)的爭議在理論界有很大爭議,各地司法實踐中也做法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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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在的規(guī)定是住房公積金不是必須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是職工個人每月繳存部分,這部分屬于職工工資;二是單位每月為職工個人繳存部分,這部分實質上是單位以住房公積金的形式給每名職工增加的住房工資,屬于職工薪酬的一部分。這兩部分都歸職工個人所有,主要基于住房公積金的本質屬性,即工資性。住房公積金不屬于職工福利,這個概念不能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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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guī)定: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yè)、城鎮(zhèn)集體企業(yè)、外商投資企業(yè)、城鎮(zhèn)私營企業(yè)及其他城鎮(zhèn)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根據(jù)杭房公委[2005]3號規(guī)定: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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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的特點:普遍性,城鎮(zhèn)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guī)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并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于商業(yè)性貸款;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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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正)規(guī)定國家機關、國有企業(yè)、城鎮(zhèn)集體企業(yè)、外商投資企業(yè)、城鎮(zhèn)私營企業(yè)及其他城鎮(zhèn)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社會團體應當在設立后30日內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并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到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xù);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xù)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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