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yè)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yè),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根據《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記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土地使用類型只有土地劃撥和土地出讓兩種形式。1. 劃撥土地使用權: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或者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后無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2. 出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 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全部3個回答>??土地使用權類型有哪些呢?
145****5689 | 2019-03-06 23: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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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4409
根據《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記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土地使用類型只有土地劃撥和土地出讓兩種形式。
查看全文↓ 2019-03-06 23:19:40
土地使用權(Land Use Rights)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yè)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yè),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土地使用權是外延比較大的概念,這里的土地包括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與土地所有權是土地法規(guī)中**基本**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權是中國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體現(xiàn),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而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權利。
土地使用權獲取方式主要有出讓、劃撥、轉讓三種方式。 -
132****5419
一是區(qū)分“類型”和“區(qū)域”,按照類型的唯一性進行劃分,不依“區(qū)域”確定“類型”;二是按照土地用途、經營特點、利用方式和覆蓋特征四個主要指標進行分類,一級類主要按土地用途,二級類按經營特點、利用方式和覆蓋特征進行續(xù)分,所采用的指標具有唯一性;三是體現(xiàn)城鄉(xiāng)一體化原則,按照統(tǒng)一的指標,城鄉(xiāng)土地同時劃分,實現(xiàn)了土地分類的“全覆蓋”。這個分類系統(tǒng)既能與各部門使用的分類相銜接,又與時俱進,滿足當前和今后的需要,為土地管理和調控提供基本信息,具有很強的實用性。同時,還可根據管理和應用需要進行續(xù)分,開放性強。本分類系統(tǒng)能夠與以往的土地分類進行有效銜接,不至于由于新分類造成土地基本信息的“斷檔”。 《土地利用現(xiàn)狀分類》國家標準采用一級、二級兩個層次的分類體系,共分12個一級類、56個二級類。
查看全文↓ 2019-03-06 23:19:33
有住宅,商業(yè)用途,公共用途,綠化,軍事用途,等等,只是居住年限為70年,商用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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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4043
有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出讓土地使用權兩種。
查看全文↓ 2019-03-06 23:19:22
所謂出讓,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它是有償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而劃撥則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國有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方法不同,也就決定其權利的不同。由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則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換句話說,可以進入市場。而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則不能進入市場,只有在補交了土地出讓金后方能享受同樣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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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299
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權的分類與期限也不相同。
查看全文↓ 2019-03-06 23:19:15
**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七十年;
工業(yè)用地五十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期限為土地使用權證上的土地使用期限減去該土地已經使用的年限,剩下的年限就是可以使用的年限,到期后可以申請續(xù)期。
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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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用途劃分,可以劃分為國有農用地、建設用地,國有未利用地一般不確定使用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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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證大體分為兩類: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集體土地使用權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包括以前的宅基地使用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有三種:一種是紅皮小本的,一種是黃皮大本的,還有就是現(xiàn)在的紅皮大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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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土地使用權轉讓應注意:(1)轉讓方必須按土地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fā)和利用土地。例如,轉讓房地產,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需完成開發(fā)投資總額的25%以上,屬于成片開發(fā)土地的,應形成工業(yè)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2)轉讓方和受讓方之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3)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隨之轉讓。(4)辦理過戶登記。(5)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市、縣人民政府有優(yōu)先購買權。(6)受讓方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的,應依法辦理相關手續(xù)。(7)受讓方使用土地的年限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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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主義國家一般是永久性的,資本主義國家,如歐美、日、澳等國家,實行土地私有化,個人擁有土地永久使用權,自然也就永久擁有土地上面的建筑的使用權;社會主義國家的土地一般是國家或者集體主義永久擁有,再承包給個人,有使用年限。比如中國,我國實行的是土地國有化,私人有償使用土地。在土地使用期限內,對地上建筑物擁有絕對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到期后,在續(xù)繳了土地使用金之后,對地上物繼續(xù)擁有使用權,而地上建筑不必再次繳納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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