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積金銷戶后公積金賬戶余額是可以全部取出的。二、依據(j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guī)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guī)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全部3個回答>個人住房公積金銷戶后可以全部取出嗎?
131****4974 | 2018-11-24 18: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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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2930
一、住房公積金銷戶后公積金賬戶余額是可以全部取出的。
查看全文↓ 2018-11-24 18:41:33
二、依據(j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guī)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guī)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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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5450
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材料:
查看全文↓ 2018-11-24 18:41:27
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本人辦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證;
(2)委托辦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結婚證、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可以證明委托人和受托人關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書;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經(jīng)公證機關公證的委托書。
2、提取原因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購買商品房、二手房的提供購房合同、購房全額發(fā)票(購買二手房無法提供發(fā)票的,需提供契稅完稅證明)、所購住房的房地產(chǎn)權證(發(fā)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2)購買公有住房且房款已付清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購房全額發(fā)票、所購住房的房地產(chǎn)權證(發(fā)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3)購買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積金支付房款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個人購房交款憑證(一式五聯(lián)未加蓋建設銀行業(yè)務章或現(xiàn)金收訖章)、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系證明;
(4)動拆遷安置產(chǎn)權住房的提供房屋動拆遷安置協(xié)議書、超安置費用部分的發(fā)票或收據(jù)(安置費直接抵扣房款的,應由動拆遷單位提供補差的書面證明)、房地產(chǎn)權證(發(fā)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人與產(chǎn)權人的關系證明;
(5)購買拍賣產(chǎn)權房的提供房屋拍賣確認書、購買拍賣房的發(fā)票或收據(jù)、房地產(chǎn)權證(發(fā)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人與產(chǎn)權人的關系證明。
3、其他證明材料
提取人獲取下列證明材料時,應向相關單位或部門提供上述身份證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證明材料。
(1)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附件十六);
(2)購買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積金支付房款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提供交款憑證指定收款銀行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yè)務網(wǎng)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
(3)購買其他房屋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提供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yè)務網(wǎng)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
(4)自愿繳存者提供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yè)務網(wǎng)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自愿繳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 -
155****7153
滿足下列條件的用戶,準備好身份證,公積金卡、退休證前往公積金中心進行銷戶、提取余額即可。如果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也可以不用退休證。
查看全文↓ 2018-11-24 18:41:20
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zhí)?a target="_blank" href="http://sensitron.com.cn/baike/20010.html">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全部余額,并注銷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一)離、退休的;
(二)農業(yè)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
(三)到國外、港、澳、臺地區(qū)定居的;
(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一級或二級殘疾)并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五)領取失業(yè)保險金的;
(六)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七)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兩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的;
(八)到本市行政區(qū)域外工作并在當?shù)亟⒑屠U存住房公積金的。
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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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后應去當?shù)毓e金管理中心提交提取申請,公積金管理中心核實身份信息后會將公積金轉到申請者的個人賬戶中,不是直接在銀行就能提取的。公積金提取,公積金提取分為約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銷戶提取三種類型。公積金提取條件:1、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xié)議或者其他證明;2、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guī)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4、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6、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重新就業(yè)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yè)證明;7、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qū)域的,提供遷移證明;8、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9、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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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想要把公積金全部取出來的話,是要等到退休年齡之后才可以的,在你退休之后可以取出來的錢包括本息。2、但是,假如你還沒有等到退休,想要中途把公積金取出來的話,是要滿足一定條件才可以的,比如說購房或者是建戶的時候。3、假如你離開了原來的工作單位,在職期間你自已交的公積金是可以申請?zhí)崛〕鰜淼?,但是這也就意味著單位交的就歸公了。不過如果你找到了新的單位,并且新單位可以為你繼續(xù)繳納公積金的話,是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xù)的,也就是把公積金轉移到新的單位,這個時候是全額轉移的。假如你想要辦理公積金支取的話,可以在當?shù)氐墓e金正規(guī)網(wǎng)站上預約一下,得到一個排號,如此你就可以按照上面所給出的時間去提取公積金了。根據(jù)我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相關規(guī)定,如果想要支取住房公積金的話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可以的,比如說,當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在住房方面有需求,或者是有其他政策允許的用途的時候,是可以支取個人帳戶里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而這些情形主要包括:購買或者是建造自住住房的、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離休或者是退休的、完全或是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并且和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等情況。而想要支取住房公積金的話,具體的流程如下所示:1、首先,需要本人提供個人的真實身份證及其復印件,而且,需要根據(jù)支取住房公積金的不同目的,分別提供不同的、相應的證明材料,之后需要到所在的單位領取并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注意要加蓋單位預留印鑒以保證有效性。2、第二步,要拿著我們上邊所提到的證件、申請書和相應的證明材料,去職工當初公積金繳存開戶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3、第三步,經(jīng)當?shù)氐淖》抗e金管理部門審核之后,確認你的情況是否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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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guī)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于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征: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xiàn)金形式發(fā)放,并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顚S?存儲期間只能按規(guī)定用于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裝修自然是不可以的。 購,建,大修,房租(低收入情況下),只有這么四種??梢愿鶕?jù)以上情況迂回提取公積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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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其中相關規(guī)定的可以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詳細規(guī)定如下:《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四條規(guī)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十)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第十一條規(guī)定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二)、(三)、(四)、(九)、(十)、 ( 十一 ) 情形的 , 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第十二條規(guī)定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 同時注銷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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