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房產證上的時間在結婚登記時間之前,房子產權又是男方名字,還貸還是男方名義。離婚后這個房子肯定不做婚后共有財產判定的。所以離婚后這個房子還是男方的。建議你可以考慮去重新做過房貸按揭,并且到區(qū)交易中心在房產證上加上你的名字。
全部2個回答>夫妻買房,男方名義拿公積金貸款,若離婚后還有貸款沒還清,屬于雙方的債務嗎?
137****2837 | 2018-10-11 1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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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9367
你好,這是婚后共同財務,離婚要進行分割,但公積金可以要求你們共同償還,你們兩再按分割分配金額
查看全文↓ 2018-10-11 14:10:11 -
144****9194
首先看財產分配情況,要是離婚后房子屬于夫妻共有,債務也是一起的
查看全文↓ 2018-10-11 14:09:48 -
146****7274
根據(jù)你的描述:需要簡單區(qū)分以下情況分析:
查看全文↓ 2018-10-11 14:09:36
1.離婚后如果你主張要房產,那么你需要給對方屬于她的房產價值,法院會確認房屋為你所有,以后還款你個人債務。
2.如果雙方都不主張房屋,雙方可以折價出售,貸款卡可一次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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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于婚前出資的這一部分,因各自出了一半的**款,故婚前男方與女方對該房產屬于按份共有,根據(jù)《物權法》第九十四條規(guī)定,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故男、女方應一人一半。2、男方女方結婚以后,婚前出資部分仍是按份共有?;楹竽蟹竭€貸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平等分割。綜上,無論從按份共有的角度,還是從夫妻共同財產的角度,此房產在男女雙方離婚時,都應當平等分割。3、離婚時,雙方可以約定房產歸一人所有,尚未歸還的貸款為房產所有人一方的個人債務,這一方給對方一定的補償,這是實踐中很多離婚夫妻處理房產時的策略,既避免了糾紛,又能實現(xiàn)平等分配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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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對你的問題提供參考如下:1、男方婚前購房,若房產證只登記男方一人名字,則該房屬于男方婚前財產;2、男方婚前交付的**款屬于男方婚前個人財產;3、若結婚后,房產證增加女方名字,則房子屬于夫妻共有財產,夫與妻各占一半產權權益;4、離婚時,若房子只有男方一人名字,則房子歸男方,男方按婚內夫妻共同還貸總金額的一半補償現(xiàn)金給女方;5、若房產證為夫妻兩人名字,離婚時,男女雙方應協(xié)商房子不動產的歸屬,要房子的一方須按對方產權權益補償現(xiàn)金給對方,男方的婚前**不需作為共有財產分割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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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結婚后夫妻之間彼此的收益包含公積金是屬于結婚后的共有財產的,所以離婚的時侯是需要進行平等分割的。婚后買房子只沒有書面形式的承諾的,所以無論房子的備案人是彼此的名字還是僅僅彼此中隨意一個人的名子,這個房子的產權都屬于結婚后的共有財產,所以即使離異女方是能夠分到一半財產的。如果夫妻彼此能夠協(xié)議這個住宅歸屬于男性,則應該給女方一半的房子價格作為賠付。如果這個房子的貸款還沒有結清,那么這個房子的負債是屬于男方的。對于共同財產的界定就是夫妻共同生活期間的所有財產,包括夫妻二人實際取得的養(yǎng)老保險金和破產安置補償費,以及應當獲得的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所以結婚之后丈夫用公積金貸款所購買的房子是屬于共同財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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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況,婚前怎么協(xié)商的,房產方面有沒有公證,還有就是房本是誰的名字,誰付的首款,情況都不一樣的,如果沒有公證什么的,那么按照正常情況,應該是不會分的,因為新的婚姻法就是這樣的,就算協(xié)商分配的話,只能還貸部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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