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是交房的時候 房地產統(tǒng)一交契稅公共維修金啥的,但是你也可以自己提前交了。一般提前交都是期房 提公積金需要契稅發(fā)票才去,不需要提公共基金,建議還是等交房的時候再繳納
全部5個回答>??交房前可以交契稅嗎
137****3135 | 2018-07-03 22:31:36
已有5個回答
-
131****5049
不是。
查看全文↓ 2018-07-03 22:34:16
規(guī)定是收房子之后,90天以內,憑購房合同,買房發(fā)飄,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到房管局申請繳納契稅和維修基金,手續(xù)費。
憑完稅證明可以辦理房產證。
沒有收房子,不需要繳納。
-
132****9913
也有交**的時候就開始交契稅的不奇怪
查看全文↓ 2018-07-03 22:34:06 -
158****2148
房產商是何目的不得知,可能是內部“偷換概念”來進行忽悠。
查看全文↓ 2018-07-03 22:33:56
提前交稅,意味著提前“交房”。業(yè)主個人畢竟與房產商無法對抗。
但依據(jù)國家法律正規(guī)流程來辦,房產商它也不敢亂來。
如果你聽信了它的“提前”,那后面的流程就不是法律的流程,就只能任房產商“擺布”了。
個人認為,在確認以后交房驗收不會影響,且房產證能順利拿到的前提下,可以相信房產商,但這種情況很不好講,**好簽個公證人,備忘錄之類的。也不保險就是了。
還是多與其它業(yè)主交流交流。
-
131****2068
交房的時候不用交契稅,是辦房產證的時候交的。一般交完房后,開發(fā)商會通知可以去辦房產產權證了,取證的時候交契稅
查看全文↓ 2018-07-03 22:33:31 -
131****9727
不是的;
查看全文↓ 2018-07-03 22:32:34
交房要先交契稅,然后驗房這屬于開發(fā)商的規(guī)則,怕用戶退房;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97]第224號)第八條規(guī)定,契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財法字[1997]52號)第十八條規(guī)定,條例所稱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契約、協(xié)議、合約、單據(jù)、確認書以及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憑證。
根據(jù)上述《契稅暫行條例》第九條,納稅人應當自契稅納稅義務發(fā)生之日起10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自納稅義務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內繳納稅款。
相關問題
-
答
-
答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guī)定:“契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币簿褪钦f,契稅應該在辦理房產證的時候辦理。契稅是以所有權發(fā)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應繳稅范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
全部4個回答> -
答
交房前需要繳納維修基金, 但契稅是在辦理產權時繳納?! 蹲≌瑢m椌S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商品住宅的業(yè)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xù)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咽酃凶》康臉I(yè)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xù)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或者交由售房單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凶》渴鄯繂挝粦斣谑盏绞鄯靠钪掌?0日內,將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全部3個回答> -
答
有的開發(fā)商會在交房之前收取契稅和維修基金契稅繳納規(guī)定如下:商品房契稅需要在備案日期后90日內交納。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房屋維修基金繳納規(guī)定如下:業(yè)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yè)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托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代交。委托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代交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全部3個回答> -
答
不是的;交房要先交契稅,然后驗房這屬于開發(fā)商的規(guī)則,怕用戶退房;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97]第224號)第八條規(guī)定,契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財法字[1997]52號)第十八條規(guī)定,條例所稱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契約、協(xié)議、合約、單據(jù)、確認書以及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憑證。
全部3個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