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不可以的,二是也沒有這個必要,婚后購房子。
全部3個回答>一個住房公積金的問題
144****8058 | 2014-03-16 15:20:14
已有9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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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3676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xù)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查看全文↓ 2014-03-19 10:08:51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nèi)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并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xù);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
144****3957
我在北京住房公積金網(wǎng)找到的 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從99年4月后開始強制執(zhí)行的(國務院1999年3月頒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是否建立住房公積金要看兩方面的條件。一是單位是否屬于必須建立的單位范圍;二是職工是否屬于在職職工。按照《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下列單位及其在職職工應繳存住房公積金:
查看全文↓ 2014-03-19 10:02:49
(一)國家機關;
(二)國有企業(yè)、城鎮(zhèn)集體企業(yè)、外商投資企業(yè)、城鎮(zhèn)私營企業(yè)、其他城鎮(zhèn)企業(yè);
(三)事業(yè)單位;
(四)民辦非企業(yè)單位;
(五)社會團體。 其他單位及其在職職工可以按照雙方自愿的原則繳存住房公積金。在職職工指公務員及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或雖未簽訂合同但經(jīng)過勞動仲裁部門認定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滿六個月以上的職工。因此,如果單位屬于必須建立住房公積金的單位范圍且職工屬于單位的在職職工,單位就應該為其建立繳存住房公積金。 對于非城鎮(zhèn)戶口的職工,按照單位和職工雙方自愿的原則建立并繳存住房公積金。因此,對于城鎮(zhèn)戶口的職工,如果單位屬于必須建立住房公積金的單位范圍且職工屬于單位的在職職工,單位就應該為其建立繳存住房公積金。即只要符合上述范圍的單位,都是應當為職工建立繳存住房公積金。如果單位沒有按照規(guī)定為其建立繳存住房公積金,對于單位應繳未繳的住房公積金,職工可以要求單位予以補繳。 -
157****3418
有合理的原因和齊全的證明都可以使用公積金余額,只要有余額
查看全文↓ 2014-03-18 09:54:20 -
137****0431
這個問題你可以咨詢一下當?shù)赜嘘P部門
查看全文↓ 2014-03-18 09:04:11 -
144****1652
不要斷就應該問題不大
查看全文↓ 2014-03-17 15:55:49 -
141****9222
可以提取,有點事一年提一次,有的是一年提兩次
查看全文↓ 2014-03-17 15:48:19 -
144****1322
目前沒有這方面的政策,公積金買房不需要什么貸款歷史。
查看全文↓ 2014-03-17 14:53:52 -
144****9135
建設部: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
查看全文↓ 2014-03-16 18:25:10
建金管[2005]5號
各省、自治區(qū)建設廳、財政廳,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直轄市、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為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規(guī)范歸集使用業(yè)務,健全風險防范機制,維護繳存人的合法權益,發(fā)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作用,現(xiàn)就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國家機關、國有企業(yè)、城鎮(zhèn)集體企業(yè)、外商投資企業(yè)、城鎮(zhèn)私營企業(yè)及其他城鎮(zhèn)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tǒng)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應當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以下簡稱《條例》)的規(guī)定繳存住房公積金。有條件的地方,城鎮(zhèn)單位聘用進城務工人員,單位和職工可繳存住房公積金;城鎮(zhèn)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yè)人員可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shù)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二、設區(qū)城市(含地、州、盟,下同)應當結合當?shù)亟?jīng)濟、社會發(fā)展情況,統(tǒng)籌兼顧各方面承受能力,嚴格按照《條例》規(guī)定程序,合理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不應低于5%,原則上不高于12%。采取提高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方式發(fā)放職工住房補貼的,應當在個人賬戶中予以注明。未按照規(guī)定程序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應予以糾正。
三、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shù),原則上不應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qū)城市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倍或3倍。具體標準由各地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職工月平均工資應按國家統(tǒng)計局規(guī)定列入工資總額統(tǒng)計的項目計算。
四、各地要按照《條例》規(guī)定,建立健全單位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審批制度,明確具體條件、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辦理程序。未經(jīng)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的,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不得同意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
五、單位發(fā)生合并、分立、撤消、破產(chǎn)、解散或者改制等情形的,應當為職工補繳以前欠繳(包括未繳和少繳)的住房公積金。單位合并、分立和改制時無力補繳住房公積金的,應當明確住房公積金繳存責任主體,才能辦理合并、分立和改制等有關事項。新設立的單位,應當按照規(guī)定及時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手續(xù)。
六、單位補繳住房公積金(包括單位自行補繳和人民法院強制補繳)的數(shù)額,可根據(jù)實際采取不同方式確定:單位從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原則上應當補繳自《條例》(國務院令第262號)發(fā)布之月起欠繳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單位未按照規(guī)定的職工范圍和標準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當為職工補繳。單位不提供職工工資情況或者職工對提供的工資情況有異議的,管理中心可依據(jù)當?shù)貏趧硬块T、司法部門核定的工資,或所在設區(qū)城市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上年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七、職工符合規(guī)定情形,申請?zhí)崛”救俗》抗e金賬戶內(nèi)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核實后,應出具提取證明。單位不為職工出具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的,職工可以憑規(guī)定的有效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或者受委托銀行申請?zhí)?a target="_blank" href="http://sensitron.com.cn/baike/20010.html">取住房公積金。
八、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未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原則上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購建和大修住房一年內(nèi),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一次或者分次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存儲余額。夫妻雙方累計提取總額不能超過實際發(fā)生的住房支出。
九、進城務工人員、城鎮(zhèn)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yè)人員購買自住住房或者在戶口所在地購建自住住房的,可以憑購房合同、用地證明及其他有效證明材料,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存儲余額。
十、職工享受城鎮(zhèn)**低生活保障;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yè)、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發(fā)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經(jīng)管理中心審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存儲余額。
十一、職工調(diào)動工作,原工作單位不按規(guī)定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變更登記和賬戶轉移手續(xù)的,職工可以向管理中心投訴,或者憑有效證明材料,直接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賬戶轉移手續(xù)。
十二、職工調(diào)動工作到另一設區(qū)城市的,調(diào)入單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xù)后,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應當向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賬戶證明及個人要求轉賬的申請。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向調(diào)出單位核實后,辦理變更登記和賬戶轉移手續(xù);原賬戶已經(jīng)封存的,可直接辦理轉移手續(xù)。賬戶轉移原則上采取轉賬方式,不能轉賬的,也可以電匯或者信匯到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調(diào)入單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可將職工賬戶暫時封存。
十三、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需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受委托銀行應當首先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中心或者受委托銀行要一次性告知職工需要提交的文件和資料,職工按要求提交文件資料后,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nèi)辦完貸款手續(xù)。15日內(nèi)未辦完手續(xù)的,經(jīng)管理中心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5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職工沒有還清貸款前,不得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十四、進城務工人員、城鎮(zhèn)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yè)人員購買自住住房時,可按規(guī)定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十五、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銀行應按照委托貸款協(xié)議的規(guī)定,嚴格審核借款人身份、還款能力和個人信用,以及購建住房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加強對抵押物和保證人擔保能力審查。要逐筆審批貸款,逐筆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xù)。
十六、貸款資金應當劃入售房單位(售房人)或者建房、修房承擔方在銀行開設的賬戶內(nèi),不得直接劃入借款人賬戶或者支付現(xiàn)金給借款人。
十七、借款人委托他人或者中介機構代辦手續(xù)的,應當簽訂書面委托書。管理中心要建立借款人面談制度,核實有關情況,指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等有關文件上當面簽字。
十八、各地要根據(jù)當?shù)亟?jīng)濟適用住房或者普通商品住房平均價格和居民家庭平均住房水平,擬訂住房公積金貸款**高額度。職工個人貸款具體額度的確定,要綜合考慮購建住房價格、借款人還款能力及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等因素。
十九、職工使用個人住房貸款(包括商業(yè)性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按規(guī)定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余額,用于償還貸款本息。每次提取額不得超過當期應還款付息額,提前還款的提取額不得超過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
二十、職工在繳存住房公積金所在地以外的設區(qū)城市購買自住住房的,可以向住房所在地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住房公積金所在地管理中心要積極協(xié)助提供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證明,協(xié)助調(diào)查還款能力和個人信用等情況。
本意見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各地可以結合實際制訂具體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二○○五年一月十日
請注意:“各地可以結合實際制訂具體辦法。”所以您需要了解您所在的地區(qū)關于住房公積金的具體實施辦法。在有的地區(qū),這不屬于企業(yè)法定強制性繳納的。 -
136****7051
我覺得他說的應該是提取公積金還商貸。公積金買房認房不認貸的,不知道上海的政策是怎么樣的
查看全文↓ 2014-03-16 15:28:14
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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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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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異地是否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買房需要看申請當?shù)氐墓e金管理中心是否支持公積金異地貸款業(yè)務,可操作的話,滿足公積金異地貸款條件就可申請。一般流程如下:(一)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yè)務咨詢,并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二)職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jù)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jīng)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三)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后,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guī)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xù),并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并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臺賬。(四)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后,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五)異地貸款出現(xiàn)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jù)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歸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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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非本市籍職工調(diào)離本市時;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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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很簡單的%7E在你離開公司以后公司已經(jīng)把你的公積金給停交了!公積金是職工享受的一種政策!現(xiàn)在你可以把你的公積金提取出來,或者把它轉移到你現(xiàn)在的工作單位。不用擔心的是,你以前工作的公司會義務的為你辦理好一切,你需要的是將你當初離開公司的時候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合同提供給原公司就可以了!
全部8個回答> -
問 請問一個問題答
可以幫你媽要回一半錢的,畢竟是婚后共同財產(chǎn),不行就去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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